关于山东金晶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之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山东金晶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0—006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业务规则公告格式指引,现补充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公司不会因本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刚、孙明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必须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我们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介绍,查阅了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以往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且分析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后,该交易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了公司
的产业链优势和资源优势,利于公司发展。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必须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526万元 | 关联人根据自身情况从周边市场采购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 | 7300万元 | 5819万元 | 不适用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0.72 | 0 | 526万元 | 0.19 | 不适用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 | 6000万元 | 1.74 | 2470万元 | 5819万元 | 1.69 | 不适用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系
1、本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纯碱的生产销售,公司注册资本142877万元,位于山东淄博高新区。2019年末总资产944966.42万元,净资产407899.0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526420.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43.50万元。
2、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纯碱的生产销售,公司注册资本136,912.00万元,位于山东昌邑。2019年末总资产464569.33万元,净资产205240.19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265262.68万元,净利润23169.35万元。
3、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45%,主要从事浮法玻璃的生产销售,公司注册资本14,933.33万元,位于河北廊坊。2019年末总资产51408.67万元,净资产8455.11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53506.90万元,净利润-773.89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双方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商品购买协议》和《产品出口代理协议》,双方将严格执行上述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国家的有关价格标准和市场价执行,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纯碱系玻璃的原材料,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向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纯碱是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了公司的产业链优势,利于公司发展。
2、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取得自营进出口权,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其产品出口由本公司代理。
上述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执行,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