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0日发出召开七届十一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季报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山东金晶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临2020-027号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