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7%,期限2年,由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截至2020.12.31为其累计担保余额0。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98,654.3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9%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3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等担保类文件,约定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与远东宏信签署的《售后回租合同》(合同编号:FEHTJ21DG1M4SF-L-01)提供担保,担保措施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等方式。
本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注册资本:2.5亿元
3、法定代表人:王刚
4、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基板(超白玻璃)、Low—E镀膜玻璃的生产、销售等;
5、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63080.5万元,净资产34193.03万元,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42.23万元,净利润4635.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因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件,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5亿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四、董事会意见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为支持其发展,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98,654.3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9%,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98,654.3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金晶科技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0.09.30财务报表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