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5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受让新华医疗(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51%股
权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全资子公司Karlmed GmbH拟受让自然人Verdy Kohar、Michael Ellyeser Patty合计持有的新华医疗(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尼公司”)51%股权的出资权,并履行出资义务。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此次收购资产存在整合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新华印尼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其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自然人Verdy Kohar认缴出资26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6%;自然人MichaelEllyeser Patty认缴出资25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其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等批发销售。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受让新华医疗(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51%股权出资权的议案》,经公司全资子公司KarlmedGmbH与Verdy Kohar、Michael Ellyeser Patty协商一致,Karlmed GmbH拟受
让Verdy Kohar、Michael Ellyeser Patty合计持有的新华印尼公司51%股权的出资权,并履行出资义务。交易完成后,新华印尼公司股权架构为: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Karlmed GmbH认缴出资51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其经营范围等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住所 |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 控制的核心企业 | 主要业务 |
Verdy Kohar
Verdy Kohar | 男 | 印度尼西亚 | 雅加达 | 董事长 | PT. SIGMA KARSA MAGNA | 医疗器械销售 |
Michael Elly
eser Patty
Michael Ellyeser Patty | 男 | 印度尼西亚 | 雅加达 | 董事长 | PT. GEKHA ABADI KARUNIA | 医疗器械销售 |
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华医疗(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PT.SHINVA MEDICALINDONESIA)
2、注册号:1805/1/IU/PMA/2018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Total Building Lt.5 suite 0504,JI.Letjen S.ParmanKav.106-A,Kel.Tomang,Kec.Grogol Petamburan,Kota Adm.JakartaBarat,Prop.DKI Jakarta
5、法定代表人:赵勇
6、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等批发销售。
9、主要财务数据
新华印尼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审):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03,308.67 | 703,308.67 |
负债总额 | 14,364.66 | 14,364.66 |
所有者权益 | 688,944.01 | 688,944.01 |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0 | 0 |
净利润 | 0 | -324,397.45 |
10、新华印尼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新华印度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其中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9万美元,持股比例为49%;自然人Verdy Kohar认缴出资26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6%;自然人Michael Ellyeser Patty认缴出资25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
新华印度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转让协议》尚未签署。《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Karlmed GmbH
乙方(转让方):Verdy Kohar、Michael Ellyeser Patty
(一)转让标的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标的为乙方持有的PT.SHINVA MEDICAL INDONESIA 51%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格
2.1 股权转让价格: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标的公司51%股权作价0元,甲方以0元受让乙方持有标的公司的51%股权,后续标的公司实缴出资义务由甲方承担。
2.2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
(三)声明与保证
3.1 乙方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授权与能力,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转让其出让股权的一切必要权利、授权与能力;
3.2 乙方进一步保证,至交易完成日,在上述出让股权上未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或将签订任何协议,将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
3.3 乙方承诺,在股权转让时,没有未披露的债务及或有负债。
(四)保密责任及信息披露
4.1 各方不得利用任何获知的信息从事任何不正当交易。
4.2 各方因合作向对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帐表、数据、图片及有关背景资料、传真、电报、电话记录、口头情况介绍等,保证是真实的、合法的。各方提供的资料只能为合作目的而使用,并应妥善保管。
4.3 一方若因泄密而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声明、保证与承诺或不履行、迟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涉及交易事项的其他安排
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此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完成后,新华印尼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有利于公司深入拓展印度尼西亚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新华医疗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