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关于信息披露和内幕知情人信息的规定,针对《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8月14日公告了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8月1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9年8月2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8月13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