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8 证券简称:用友网络 公告编号:临2020-076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8月3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8,275,161股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网络”或“公司”)根据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0年6月16日;
3、授予价格:12.23元/股;
4、最终实际授予数量:18,275,161股;
5、最终实际授予人数:1676人;
在授予过程中,有个别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此次实际向1676人授予了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18,275,161股。
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陈强兵 | 董事、总裁 | 33.33 | 1.82% | 0.010% |
谢志华 | 执行副总裁 | 8.33 | 0.46% | 0.003% |
徐洲金 | 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8.33 | 0.46% | 0.003% |
欧阳青 |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6.67 | 0.36% | 0.002% |
王健 | 高级副总裁 | 8 | 0.44% | 0.002% |
徐洋 | 高级副总裁 | 8 | 0.44% | 0.002% |
任志刚 | 高级副总裁 | 6.67 | 0.36% | 0.002% |
左骏 | 高级副总裁 | 6.67 | 0.36% | 0.002% |
杜宇 | 高级副总裁 | 6.67 | 0.36% | 0.002% |
孙淑嫔 | 高级副总裁 | 6.67 | 0.36% | 0.002% |
张成雨 | 高级副总裁 | 7.33 | 0.40% | 0.002% |
李俊毅 | 高级副总裁 | 7.33 | 0.40% | 0.002% |
吴平 | 高级副总裁 | 6.67 | 0.36% | 0.002% |
其他骨干员工(1,663人) | 1,706.85 | 93.40% | 0.525% | |
合计 | 1,827.52 | 100.00% | 0.563%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其他骨干员工的具体姓名请投资者关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内容。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各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软件业务收入”和“云服务业务收入”之和为基数,2021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和“云服务业务收入”之和的增长率不低于20% |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9年“软件业务收入”和“云服务业务收入”之和为基数,2022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和“云服务业务收入”之和的增长率不低于30% |
注: 1、“软件业务收入”及“云服务业务收入”指标以公司年度报告数据为计算依据。
2、“云服务业务收入”不含金融板块云服务业务收入。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若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对应年度(上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不合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或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统称为“合格”,激励对象可按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当期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再授予其他激励对象。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圆全验字[2020]00000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年6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1676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223,505,231.04元,均为货币出资,此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引起注册资本发生变动,授予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8,721,271.00元,股本为人民币3,248,721,271.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275,161股,上述权益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股份数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976,467 | 0.06% | 18,275,161 | 20,251,628 | 0.6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246,744,804 | 99.94% | -18,275,161 | 3,228,469,643 | 99.38% |
总计 | 3,248,721,271 | 100.00% | 0 | 3,248,721,271 |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收盘价-授予价格,为每股24.83元。
考虑到员工的离职率等因素,此次公司授予1,827.5161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43834.3991 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授予日为2020年6月16日,则2020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1,827.5161 | 43834.3991 | 9893.1803 | 18264.3330 | 12328.4248 | 3348.4610 |
注: 1、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五日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2、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