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拟回购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回购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公司智能电力业务,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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