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7,574,97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0)。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7,574,976股、由866,298,784股减少至858,723,808股,注册资本将减少7,574,976元、由866,298,784元减少至858,723,80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说明
基于前述股票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序号 | 修改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6,298,784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8,723,808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66,298,784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58,723,808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机关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