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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2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72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749,975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8月27日。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8月23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7)。

2、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7-078)。

3、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4)。

4、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1)。

5、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向首次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向首次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9)。

6、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向首次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6)。

7、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8日,公司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被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本次董事会确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授予日为2018年8月20日,授予激励对象20人,授予数量2,499,918股,授予价格为:5.14元/股。9、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被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5)。10、2018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3)。

11、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决定对公司20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次解锁,本次共解锁限制性股票999,967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9年8月29日上市流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该等人员作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且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2017年度绩效考核中全部合格,同意公司为20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锁手续。

12、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暨上市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二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决定对公司20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二次解锁,本次共解锁限制性股票749,975股,该部分股票将于2020年8月27日上市流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该等人员作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且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2018年度绩效考核中全部合格,同意公司为20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次解锁手续。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限售期限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安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锁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根据上述安排,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董事会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办理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期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表: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以公司2014、2015、2016年度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以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14年-2016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859.59万元、8600.10万元和12,382.92万元,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值为8,947.54万元。 2、2014年-2016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856.78万元、7,744.88万元和10,293.31万元,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值为7,298.32 万元。 3、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17.88万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值;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47.27万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值,增长率为228.12%。 综上,2018年度公司业绩满足解锁条件。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目前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对个人绩效进行打分,考核结果共有A、B、C、D四档。考核标准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待改进(D)四个档次,其中考核结果在合格(C)以上的为考2018年度,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申请第二次解锁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
核达标。 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根据《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任何一期考核不合格,则激励对象解锁期内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回购注销。
3、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
4、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该等情形。
5、无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

综上所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对象及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共计20人,申请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749,975股,占被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9%。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解锁数量占预留部分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1主要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20 人)2,499,918749,975749,97630%
合计2,499,918749,975749,9763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8月27日

(二)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49,975股

(三)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董事持有的情况。其中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罗新杰,在授予期间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经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罗新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罗新杰成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22,122,899-749,97521,372,924
无限售条件股份844,175,885749,975844,925,860
合计866,298,7840866,298,784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泰豪科技已就本次解锁履行截至目前应履行的相关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锁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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