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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关于以部分资产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47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资产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反担保对象名称: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融担”)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省融担提供担保金额为不低于24,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公司债券,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降低综合发行成本,公司与省融担合作,由其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543.SH)股票,以及经双方协商确定需要置换或追加的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资产向省融担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提供担保金额为不低于24,000万元,并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文件。抵押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产:

所有权人名称抵押/质押物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火炬大街125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洪房权证高字第0617号)
江西泰豪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高新大道泰豪工业园 (《不动产权证》编号:赣(2020)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181251号)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不低于1.5亿人民币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543.SH)股票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77号群辉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陈出新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7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再担保业务、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凭《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非融资担保业务(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及其它非融资担保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资产管理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中介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体信用等级:AAA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股权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1江西省财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4.0490370,245
2江西省财惠通实业有限公司13.951069,755
3江西省财政厅12.000060,000
合计100.0000500,000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省融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报表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67,249.02817,877.09
负债总额245,484.04276,139.52
流动负债总额244,460.82275,108.72
净资产521,764.98541,737.56
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7,524.9227,826.73
利润总额569.44-26.27
净利润417.62-27.41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期限:本项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券本息到期(本“到期”系指正常到期或加速清偿情况下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债券持有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被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被担保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4、反担保金额:不低于24,000万元;

5、反担保方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其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

6、担保范围:被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3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上述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协议签订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其拥有的合法处分权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股票等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及质押的方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省融担提供反担保,将增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

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反担保事项随本次债券发行方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合同担保金额235,300.00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以下同),实际担保金额166,931.61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6%和47.22%。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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