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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圣亚: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李双燕、楼丹和师兆熙,三位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具备丰富专业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1. 李双燕,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1990年至1992年,任重庆公路所职员;1992年至1998年,任海口华信电脑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至2014年,任重庆市博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2015年至今,任重庆市信蜂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楼丹,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经济学学士学位,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部门经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董事、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杭州魔点科技有限公司CFO兼董秘。2021年6月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师兆熙,199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律师。2013年3月至

2015年7月,任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安博(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3月至今,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6月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1. 屈哲锋,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151人才、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浙江省国际化会计高端人才(跨境并购类)、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浙江大学税务硕士社会导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硕士生优秀社会导师、浙江省会计学会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委员会副主任。2002年6月至2007年6月,曾任浙江万马药业有限公司会计、浙江电信杭州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会计、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分析、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7年6月至2017年9月,历任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高级财务经理、财务副总兼聚光仪器(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在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2019年4月至今,担任圣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任健,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江苏大学政法系本科学历,律师。曾工作于中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法务事务室,从业律师后,担任及曾担任大兴企业法律顾问多年,常年为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擅长企业法律顾问、资产管理、融资、外资并购及知识产权。曾服务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同时服务于下属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清华阳光太阳能有限公司、中体同方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服务于下属信良记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北京泛融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2021年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相关规则所要求的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我们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并从专业角度提供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任职届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李双燕第七届、第八届191900
楼 丹第八届7700
师兆熙第八届7700
屈哲锋第七届121200
任 健第七届7700

2021年度,我们根据规则要求,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审慎、独立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时间发表意见事项发表意见人员
12021年2月9日关于接受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
22021年2月9日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屈哲锋、李双燕
32021年2月10日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
42021年2月10日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
52021年2月10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授权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
62021年2月26日关于接受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
72021年3月9日关于接受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82021年3月17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授权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92021年4月28日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102021年4月29日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112021年4月29日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122021年4月29日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132021年4月29日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142021年4月29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152021年4月29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授权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162021年4月29日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172021年4月29日关于公司外部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182021年4月29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192021年4月29日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202021年6月16日关于接受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毛崴先生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屈哲锋、李双燕、任健
212021年6月28日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李双燕、楼丹、师兆熙
222021年11月29日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李双燕、楼丹、师兆熙
232021年11月29日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李双燕、楼丹、师兆熙
242021年12月3日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授权的独立意见李双燕、楼丹、师兆熙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召开、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任职届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李双燕第七届、第八届9900
楼 丹第八届4400
师兆熙第八届4400
屈哲锋第七届5500
独立董事任职届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任 健第七届0000

(三)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无故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1年度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李双燕440
楼 丹110
师兆熙110
屈哲锋330
任 健202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新冠疫情对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考察产生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积极向管理层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内部控制执行等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我们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并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并改进、落实,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1年,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对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审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未发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总经理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任职人员经验能力及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能够有效激发工作热情,保证公司管理层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报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度,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了业绩预告,未发生业绩预告变更情况;本报告期未披露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聘期已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综合考虑未来审计工作安排,决定不再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改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汇报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符合规则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等相关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有效披露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86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知情权。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持续完善优化内控制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提供了保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尊重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提供建议,保障公司重大事项顺利推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提供专业建议,增强董事会决策能力,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双燕、楼丹、师兆熙

2022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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