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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2017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3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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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            董惠江                   工作原因              康学军
三、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杨占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葛树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9,973,575.4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17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待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分析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
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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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5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60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6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6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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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农垦集团、集团总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北大荒麦芽公司、麦芽公司            指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北大荒鑫都公司、鑫都房地产公司      指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大荒纸业公司、纸业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鑫亚公司、鑫亚公司            指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方山石墨公司、石墨公司            指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北大荒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浩化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北大荒
公司的外文名称                       Heilongjiang Agriculture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AC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长友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长友                          赵义军
联系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电话                        0451-55195980                   0451-55195963
传真                        0451-55195986                   0451-55195986
电子信箱                    600598@hacl.cn                  600598@hacl.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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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http://www.hacl.cn
电子信箱                                 600598@hacl.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大荒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办公地址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琦祺、刘济杰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               2,992,414,562.19 3,094,778,574.28              -3.31    3,653,774,69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79,985,334.87        735,106,956.18           6.11     658,742,276.2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85,051,311.04        746,731,080.06           5.13     675,270,822.1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43,116,641.09 1,606,707,904.92              -47.53     775,783,029.26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017,783,905.23 5,841,517,982.40               3.02    5,630,570,789.44
的净资产
总资产                 7,646,957,935.40 7,742,250,397.90              -1.23    7,234,734,6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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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9          0.414                 6.04       0.3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9          0.414                 6.04       0.3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442          0.420                 5.24       0.380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7          12.91 增加 0.36 个百分点         11.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3.35          13.12 增加 0.23 个百分点         12.06
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7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617,086,545.40 887,822,061.51 735,946,074.60    751,559,88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3,087,994.22 281,187,220.84 236,816,460.07     18,893,65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42,701,231.33 290,477,465.75 254,361,532.90      -2,488,918.94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0,336,213.52 -315,478,153.48 -544,878,478.30     -176,862,940.65
其他说明:
    (1)第四季度净利润较前三季度较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农业分公司第四季度发生的劳务费、
道路维护费、水利清淤等农业基础设施维护支出及冬季取暖、清雪费用等支出较多,管理费用发
生额较大;
    (2)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高,而后三季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公司土地承包费、
生产资料及代收费用收现主要集中于第一季度完成,后三季度土地承包费收现较少形成。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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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8,389.10    8,931,659.57    -15,066,543.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5,375,086.81       11,596,874.36    17,326,535.96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045,507.15      16,462,696.42    10,227,686.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689,642.18       -42,125,919.48   -42,466,263.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子公司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
                                              38,539,179.10                        15,519,613.45
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83,846.73       -6,489,434.75    -2,069,574.69
所得税影响额                                         -10,649.42
                  合计                         -5,065,976.17      -11,624,123.88   -16,528,545.93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和销售;尿素的生产、销售;与
种植业生产相关的技术、信息及服务等;化肥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及房地产开发与销
售。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公司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
司是耕地资源经营主体,对权属内的耕地资源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通过对权属内的耕
地发包经营和生产服务,统一组织、指导、管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联户家庭农场以
及其他经济组织是双层经营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承包方式取得耕地资源的经营权,直接从事农
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
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
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
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
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
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
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
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户”
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于生
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
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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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销售家庭农场以实物方式缴纳承包费而缴纳的农产品;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
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部分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尿素业务
    公司所属浩良河化肥分公司,报告期仅销售上年库存尿素。
    4、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现共有鑫都丽水雅居和海
拉尔天顺新城两个项目,均为 2012 年以前合作开发建设项目。
    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鑫都房地产公司为规避该项目风险,正在办理与呼伦贝尔天顺房地产
有限公司终止合作关系、退出海拉尔“天顺新城”项目的相关事宜。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较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
粮生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家粮食连年增产,
农业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特别是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
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三)资产、负
债情况分析”中相关资产变化情况说明。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种植结构,促进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力。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优势
    公司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土
地总面积 1296 万亩,耕地面积 1158 万亩,拥有友谊、八五二、七星、八五六等 16 家农业分公
司,主要生产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产品。公司坐拥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三江平原,地势平坦、
耕地集中连片,为生产有机、绿色农产品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2017 年生产水稻、玉
米、大豆等优质农产品 114 亿斤;同时,公司绿色作物种植面积达 536.39 万亩,有机作物种植面
积达 78.44 万亩,在开发绿色、有机产品上具有巨大的拓展潜力和发展空间。
    (二)科技优势
    公司与全国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形成合作共建关系,通过专家咨询、技术指导、科技培训、
合作选题、联合攻关等活动,累计开展品种、肥料、栽培等各类科技实验项目,提高了公司农业
生产整体科技水平。公司拥有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拥有 16 个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下设植
保站、气象站、试验站和土壤化验室即“三站一室”,建立了完善的病虫害预警服务体系、气象
预测预报服务体系、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地力培肥、良种
繁育、丰产栽培、化控技术、疫情防治、低碳生产等领域的管理创新,加速了科技成果的引进转
化,保证了农业发展后劲。
    (三)农机优势
    公司区域拥有先进的农业装备技术水平,引进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卫星定位和自动导航系
统的大型拖拉机、大马力机械、联合收割机、精量点播机等农机具,各类农业机具 31.77 万台套,
农业机械总动力 350 万千瓦,各农业分公司全面实现了飞机航化作业,加速了现代化大农业发展
步伐。
    (四)组织优势
    公司具有高度的组织化管理传统,下属的各农业分公司按照公司授权,每年初与家庭农场签
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家庭农场要按公司统一制定的年度生产技术措施进行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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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接受检查指导。各农业分公司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家庭农场的种植进行全程监管和技术指
导,使公司 1000 多万亩耕地均按照模式化栽培、标准化作业实施生产。
    (五)基础设施优势
    公司所属的 16 家农业分公司拥有各自的全过程智能控制的浸种催芽和育秧等生产服务设施;
用于烘干、晾晒、仓储的粮食管护设施;沟渠配套网络化、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农田水利设施;
集中统一管理的农机停放场地和库房等农机管护设施;农用飞机作业用的起降场地等基础设施。
为公司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人才优势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 拥有一批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
富、态度严谨认真、精通管理、农业生产、熟悉市场、服务用户、扎根一线的人才,为公司的发展
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公司管理团队的行业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成员均拥有多年行业管理
经验。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强力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通过积极推进人才战略,加大对高、中、基层员工的专业培养力度,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人岗
匹配、素质优良、忠于事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人才队伍。
    (七)管控优势
      公司不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实施工程项目及大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财务
资金统一管理、审计集中垂直管理、发挥集中管控优势,实现统一安排生产,高效利用资金。公
司内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综合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 年,公司按照“充分发挥优势,果断舍弃劣势,借助外力弥补不足”的总体发展思路,
大力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混合所有制,积极配合已合资合作
的企业运营,实现了公司整体经营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29.92 亿元,同比
减少 1.02 亿元,下降 3.31%,主要由于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和麦芽公司停止生产,本年产品销量同
比减少等原因所致。实现利润总额 7.626 亿元,同比增加 4,843 万元,增长 6.78%;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 亿元,同比增加 4,488 万元,增长 6.1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0.442 元,同比增加 0.022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35%,同比增加 0.23 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 23.16%,比上年期末下降 3 个百分点。具体经营
情况如下:
    1、农业经营情况。从宏观环境看,农业一直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产业,2004
年以来,国家连续多年将中央一号文件的落脚点锁定在“三农”领域,并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农业
大力支持。“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定位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
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上。因此,公司农业板块仍然处
在良好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从微观环境看,2017 年,国家开始下调水稻最低收购价格,并且呈继
续下调态势,加之 2016 年玉米市场化收购形成的叠加效应,对公司农户的种植收益和承包土地
积极性造成了影响。为此,2017 年,公司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稳定粮食
产能为基础,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市场需求、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
了农业的提质增效和提档升级。报告期内,16 家农业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07 亿元,同比增加
6,606 万元;实现净利润 9.94 亿元,同比增加 3,997 万元。一是农业生产实现了“十四连丰”。
全年土地发包面积 1,042.18 万亩,实现粮豆总产 114 亿斤,亩均收费 245.84 元,同比增加 5.74
元;二是按照“扩稻、减玉、增豆、强经作”的原则,全力调减玉米种植面积,积极种植优质水
稻、高蛋白大豆和甜糯食用型玉米等品种,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顺应市场需求;三是加快绿色有
机基地和物联网项目建设步伐。报告期内,公司有机作物种植面积达 78.44 万亩;绿色作物种植
面积达 536.39 万亩,农业物联网项目投入使用。四是加大科技示范推广力度,重点探索应用了旱
平垄作双侧双深技术、宽窄行侧深施肥技术、改装国产品牌水稻侧深施肥机技术和水稻旱田直播
湿管栽培综合配套等一系列节本增效、农业“三减”和丰产栽培技术。五是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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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加大了农田水利、粮食管护、农机管护、生产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和农机具的
更新力度,防灾减灾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
    2、合资合作情况。2017 年,公司在配合已混改合资企业运营的同时,继续寻找农业产业链
发展新的合作伙伴,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南建设区块链农业发展(深圳)
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成立北大荒区块链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注册资本 3 亿元,其中:
我方出资 1 元,占股比 20%,其余部分由合作方认缴,占股比 80%。2017 年该合资公司在上海举
行了区块链大农场发布会,对外宣传营销平台“善粮味道”,并在我公司下属宝泉岭分公司向农
户订购了 3558 亩稼禾 18 蟹稻,目前第一批区块链认证大米产品已推向市场。
    3、工业企业经营情况。公司下属的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公司、北大荒纸业公
司三家工业企业已进行改革改制,处于停产状态,报告期内经营以资产出租或处理库存原料和产
品为主,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694 万元,同比减少 1.92 亿元;实现净利润-2.58 亿元,同比增亏
5,004 万元。
    (1)浩良河化肥分公司。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以浩良河化肥分公司与尿素有关的资产
出资成立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并于同年 12 月末引入北京洪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由洪泽阳光实业公司控股经营。2017 年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实现净利润-2.23 亿元,同比增亏 4,884
万元,主要因为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停止经营,计提闲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支付解除员工劳动
关系经济补偿等原因所致。
    (2)北大荒麦芽公司。2016 年 7 月 7 日,北大荒麦芽公司以部分资产出资,与深圳鑫麦香
实业有限公司、鼎德信(天津)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引入的两家投
资者共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51%,合资公司租赁使用北大荒麦芽公司未出资的部分资产。2017 年
北大荒麦芽公司实现净利润-3,479 万元,同比增亏 360 万元,主要因为麦芽公司停止生产经营,
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以及合资企业投资亏损等原因所致。
    (3)北大荒纸业公司。2016 年 7 月 5 日,北大荒纸业公司以资产出资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北京三聚环保公司控股经
营。2017 年北大荒纸业公司实现净利润 34 万元,同比增加 240 万元,主要因为纸业公司停止生
产经营,销售库存材料利润同比增加等原因所致。
    4、经贸企业经营情况。公司下属北大荒鑫亚经贸公司由于巨额亏损,从 2013 年开始全面停
止经营,以清理应收和销售原有存货为主要任务,不再开展业务。2017 年实现净利润-606 万元,
同比减少 999 万元,主要原因为转回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5、房地产企业经营情况。公司下属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公司 2017 年实现净利润-226 万元,同
比减亏 927 万元,主要原因为丽水雅居项目所在群力地区房价上升,资金占用费同比减少等所致。
    此外,公司参股的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稳健,2017 年收到分红 121 万
元。公司在 2017 年继续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理财产品业务,全年获得
收益 5,576 万元,同比增加 2,422 万元。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92 亿元,同比下降 3.31%;实现利润总额 7.63 亿元,同比
增长 6.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0 亿元,同比增长 6.1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76.47 亿元,较上年期末下降 1.23%;负债总额 17.71 亿元,较上
年期末下降 12.54%;资产负债率 23.16%,较上年期末下降 3 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992,414,562.19     3,094,778,574.28           -3.31
 营业成本                          423,134,872.83      642,890,776.24           -34.18
 销售费用                           24,355,797.00       34,699,540.89           -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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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用                          1,710,441,967.92           1,688,840,791.75               1.28
 财务费用                            -29,665,824.36             -18,368,763.12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3,116,641.09           1,606,707,904.92             -47.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1,224,986.11            -508,886,798.23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4,411,169.06            -524,415,598.82            不适用
 研发支出                             17,858,149.06              15,895,539.58              12.35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同比下降 3.23%,主要原因为尿素销售收入同比
减少形成;发生主营业务成本 1.37 亿元,同比下降 60.52%,主要原因为尿素销售成本同比减少
形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农业行业    2,628,324,089.73   65,256,663.78      97.52       2.55      7.10 减少 0.11 个百分点
 工业行业      37,345,735.89    41,247,925.13 -10.45          -82.70   -84.97 增加 16.64 个百分点
房地产行业     37,480,986.61    30,327,776.51      19.08 163.26        168.83 减少 1.6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土地承包    2,562,078,647.82                    100.00        2.41
农产品销售     66,245,441.91    65,256,663.78          1.49    8.26        7.1 增加 1.07 个百分点
工业品销售     37,345,735.89    41,247,925.13 -10.45          -82.70   -84.97 增加 16.64 个百分点
房地产销售     37,480,986.61    30,327,776.51      19.08 163.26        168.83 减少 1.6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黑龙江     2,703,150,812.23 136,832,365.42       94.94       -3.23   -60.52 增加 7.35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工业销售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分别下降 82.70%和 84.97%,主要原因为公司以浩
良河化肥分公司与尿素相关资产出资成立浩化公司,本年无尿素生产仅销售上年库存形成。
    (2)房地产销售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分别增长 163.26%和 168.83%,主要原因为丽水
雅居项目所在群力地区房价上升、销量同比增加形成。
    (3)房地产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 1.68%,主要原因为房屋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加 3.22%,车
位销售毛利率同比减少 7.81%,本年车位销售数量减少导致房地产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
                                            11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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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生产量比上 销售量比上 库存量比上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年增减(%) 年增减(%) 年增减(%)
尿素(吨)                   18,966.89                          -100.00     -88.28      -100.00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本期占                         上年同期    本期金额较
            成本构成      本期                                                              情况
分产品                             总成本       上年同期金额      占总成本    上年同期变
              项目        金额                                                              说明
                                   比例(%)                        比例(%)     动比例(%)
尿素      原材料                                65,029,009.14         25.94       -100.00
尿素      燃料及动力                           110,130,615.81        43.94        -100.00
尿素      职工薪酬                              24,022,543.21         9.58        -100.00
尿素      折旧                                  33,481,885.07        13.36        -100.00
尿素      其他                                  17,992,177.42         7.18        -100.00
尿素          合计                             250,656,230.65       100.00        -100.00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8,896.57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2.9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7,359.05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43.6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
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15,459.12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8.89%。
2.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同比下降 29.81%,主要原因为浩良河化肥分公司本年尿素销量同比下降 14.29
万吨发生的运输和装卸费减少及辞退员工薪酬下降形成。
    (2)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1,129.71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收益同比增加形成。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17,858,149.06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17,858,149.0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60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0.9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12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公司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试验示范:
    一、水稻适口性项目验证性研究。该项研究的宗旨是提高佳木斯以东地区稻谷品质(食味值、
外观)、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通过 2013-2016 三年研究,筛选出了一批品质较好的品种或
品系;在施肥上明确了减少氮肥施用量能够有效增加食味值;在灌溉措施上,明确了间歇灌溉有
助于提高稻谷外观品质;此外,叶面喷施某些元素或化合物可以改善稻谷外观品质。2017 年主要
是对上述已取得成果进行示范应用,以验证以上措施对水稻品质改善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有机种植试验示范。为发挥公司得天独厚农业资源优势,提高单位面积产品附加值,为
公司长远发展和不断成长创造条件,2017 年,在前几年有机肥应用基础上,公司在 16 家分公司
普遍进行了有机种植试验示范(包括稻田养鸭、稻田养蟹、玉米田养鹅等),该项目试验应用旨
在通过 2-3 年探索,掌握各种作物在当地有机生产条件下,作物的产量、品质、成本,并积极培
育有机大米、高蛋白大豆、糯玉米等高端产品品牌,扩大市场影响,为把公司打造成遐迩闻名的
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奠定基础。
    三、水稻旱播湿管栽培技术试验
    该项目立项试验研究主要是针对国家玉米退出保护价收购政策后,为稳定公司和家庭农场收
益,在一些不宜开发水田的旱田耕地上,采取喷灌措施种植水稻的一项技术。在已有技术基础上,
通过一年系统研究,基本掌握了旱播湿管栽培的关键技术,如品种选择、适宜播期、播量、施肥
和化学除草等,2018 年,还将继续深入研究,争取通过两年的努力,初步形成适宜公司生态条件
下的旱播湿管栽培技术模式。
    四、碳基复合肥试验
    碳基复合肥是一定条件下形成的秸秆碳中的大量空隙吸附氮磷钾肥料元素后而具有的缓释功
能,具有提高肥料利用率和增加补充植物所需的微量元素等作用。通过一年试验,该复合肥在一
些分公司与等商品量的知名品牌复合肥具有大体相当的产出能力。
    此外,分公司每年都要进行品种、杀菌剂、除草剂、肥料等试验,以筛选出产量更高、品质
更好、效果更佳、成本更低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这种发展有机农业、节约资源、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模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会给公司未来
高效、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47.53%,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预收下年承包
费和生产资料等代收费用收现较上年减少形成。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3,233.82 万元,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购建农
田水利设施支出增加及公司投资理财资金净支出增加形成。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7,999.56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支付股东红利
同比增加形成。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1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单位:万元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金额
                                                                                                  情况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较上期期末变
                                                                                                  说明
                                         比例(%)                        比例(%)    动比例(%)
货币资金                  133,404.27       17.42          93,956.27      12.14            41.99   注1
应收票据                     582.37         0.08           1,187.00        0.15        -50.94     注2
应收利息                      631.71        0.08               7.23       0.00      8,637.34      注3
其他流动资产               49,239.80        6.43          96,352.60      12.45        -48.90      注1
流动资产合计              307,047.13       40.15      322,089.01         41.60        /
长期股权投资               76,958.46       10.06          32,898.68        4.25       133.93      注4
在建工程                    3,987.93        0.52           5,330.03        0.69        -25.18     注5
长期待摊费用                4,111.88        0.54           2,773.73        0.36           48.24   注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7,648.67       59.85      452,136.03         58.40        /
预收款项                   62,474.26        8.16       91,680.19         11.84        -31.86      注7
流动负债合计              169,467.39       22.16      199,471.72         25.7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993.95        0.91           2,362.50        0.31       196.04      注8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63.72        1.00           3,066.58        0.40       /
专项储备                      306.39        0.04             237.22        0.03           29.16   注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7,564.69       76.84      571,686.74         73.84        /
其他说明:
    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长 41.99%和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下降 48.90%,主要原因为结构性
存款预期收益率高于国债逆回购收益,减少其他流动资产中国债逆回购本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
货币资金形成。
    注 2:应收票据比年初下降 50.94%,主要原因为鑫亚公司和麦芽公司年初应收票据已到期收
回货币资金。
    注 3:应收利息比年初增长 8,637.34%,主要原因为公司开展的结构性存款业务于报告期末
对未到期部分按预期收益率计提的利息。
    注 4: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长 133.93%,主要原因为其他投资方对全资子公司浩化公司投
资导致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100%变为 49%,丧失控制权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由全资子公司变成
参股公司,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形成。
    注 5:在建工程比年初下降 25.18%,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工程项目管理力度,农业分公司的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当年完工率较上年提高。
    注 6: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长 48.24%,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大型水利清淤项目和租赁农业生
产设施按受益期和租赁期分摊增加形成。
    注 7:预收款项比年初下降 31.86%,主要原因为预收下年土地承包费和生产资料等代收费用较上
年减少形成。
    注 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长 196.04%,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增加内部退养职工负担的
辞退福利形成。
    注 9:专项储备比年初增长 29.16%,主要原因为浩良化肥分公司根据规定按上年营业收入计提安
全生产费暂未使用形成。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金额                             受限制原因说明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货币资金   850,000,392.79
                                兴业银行和光大银行购入理财产品 780,000,000.00 元,定期存
                                               14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款(持有至到期)60,000,000.00 元;麦芽公司定期存款(持有
                                  至到期)10,000,000.00 元;纸业公司因涉诉被法院冻结资金
                                  392.79 元。
                                  鑫亚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发生诉讼事项,法院查
                                  封鑫亚公司亚麻纱 6,921,983.02 元、亚麻布 32,327,873.79 元;
    存货       666,594,764.81     公司诉鑫都房地产公司偿还借款案件中,法院查封天顺新城(三
                                  期)和丽水雅居的在建房屋、商品房及车位,价值 627,344,908.00
                                  元。
                                  鑫亚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07-3 号建筑面积 1708.69
                                  平方米房产(账面原值 17,496,089.36 元,账面价值
                                  12,845,390.59 元),在鑫亚公司起诉榆树市宝鸿粮食经销有限
    固定资产      12,845,390.59
                                  公司一案中,为申请法院查封被告相当于 3,000 万元的财产而提
                                  供担保,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长民四初字第 34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予以查封。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尚有未办妥房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65,127,585.30 元,未办妥房屋产权证书的
主要原因:农业分公司主要是科技园区、科研中心、作业站管理用房等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
套设施;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麦芽、纸业公司主要是一些生产(维修)车间、材料库等在原厂址上
改(扩)建。由于历史上的原因,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缺少或未取得规划、消防等相关手续,以及办
理不及时形成的,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描述了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括之一报告期
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农林牧渔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公司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对公司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是公司持续面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和粮食收储政策调整所带来的机遇
和挑战并存的一年。宏观政策层面,2017 年国家中央一号文件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作为重点,以保障有效供给为目标,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农业发展的
方向;继 2016 年玉米临储政策取消后,2017 年国家开始下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进一步加快了
粮食市场化的步伐。面对国家宏观政策形势,公司科学研判、积极应对,以稳定粮食产能为基础,
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市场需求、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了农业的提质
增效和提档升级。一是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优化种植结构,在大幅缩减玉米的同时,
增加大豆及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二是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种植“优质品种、专用品种、特
色品种”为切入点,重点推广种植优质水稻、市场需求度高的鲜食玉米、杂粮杂豆等优质特色品种,
发展食用菌、瓜果蔬菜等高质高效经济作物;三是采取农牧结合种养、有机种植等措施,发展订
单种植,多渠道、多领域拓展销售门路,以销促产,实现全年订单种植 87 万亩;四是构建绿色
生产基地,依托独特的生态条件,突出优质、绿色、安全导向,构建有机绿色产品基地,大力发
展有机绿色种植,借助现有农业物联网系统,规范生产流程,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全年实现绿色种植 536.39 万亩,有机种植 78.44 万亩,有效提升了农产品品质。五是推行绿色农
业生产方式,深入推进农业“减化肥减农药”行动,减少化肥农药投入量,达到节本增效目的,增
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15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目前国内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其基础设施配备、机械化程度和组织管
理模式等方面都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在农业方面,公司面临新的宏观政策及发展形
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其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 16 家农业分公司,主产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产品,2017 年实现粮豆总产 114 亿
斤。公司土地资源丰富,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三江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生态环境
良好,具有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2017 年绿色作物种植面积达 536.39 万
亩,有机作物种植面积达 78.44 万亩。
    2、基础设施优势
    公司建有完备的生产服务设施、粮食管护及农机管护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等农业生产基础设
施体系。2017 年公司继续加强对基础建设的投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完善了配套设施,同
时,重点对水泥晒场、粮食仓储、田间砂石路、农机具停放场及水利工程配套等基础设施进行了
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农业防灾和减灾能力。
    3、农机装备优势
    拥有先进的农机配备,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公司大规模推广应用现
代大型动力机车及配套联合整地机械、精密播种机械和智能化、高性能收获机械,实现了旱田整
地、播种和收获全程机械化。水田推广应用了搅浆整地机械,激光平地机、苗床播种机、高性能
插秧机,并配备了抗灾性强的小型半喂入收获机及防陷半链轨等农机具,大幅提升了农业作业水
平及抗灾能力;针对农业“减化肥减农药”行动,重点推广应用了水稻侧深施肥机,有效实现了精
量施肥和精准施肥。截至 2017 年末,拥有各类农业机械总量达 31.77 万台套,农业机械总动力
达 350 万千瓦。
    4、农业科技研发及服务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拥有 16 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设植保站、气象站、
试验站和土壤化验室即“三站一室”,建立了完善的病虫害预警服务体系、气象预测预报服务体系、
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为各阶段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体系保
障。2017 年公司全面积推广了水稻叶龄诊断模式栽培和玉米“四精两管”模式栽培;重点推广了水
稻侧深施肥技术、缓释肥施用技术、水稻旱平垄作双侧双深技术及鸭稻、蟹稻农牧结合种养技术;
重点开展了水稻旱播湿管栽培试验、碳基复合肥试验、水稻玉米杂豆有机种植等试验示范项目,
为农业后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5、组织管理及人才优势
    公司具有高度的组织化管理体系及规范的管控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农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管理制度、农业生产管理制度、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各类制度办法,规范了农业生产作
业流程,有效确保了公司千亩耕地的模式栽培和标准化作业生产。公司拥有一支实践经验丰富,
涵盖栽培、植保等各类涉农专业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在农业研发、科技推广、农业经营管理等
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公司后期农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公司经营模式及行业上下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取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为家
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在报告期内,下游农产品市场对种植业带来的影响,相比上游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行业对
其影响较大,化肥市场表现疲软,主要品种涨跌互现,价格相对低位运行;下游农产品市场仍然
处于阶段性供过于求的状态,并加之粮食收储政策调整,对种植业造成一定影响,尤其给公司所
在区域内粮食生产和销售带来一定压力。
(4).生产经营资质
□适用 √不适用
(5).主要技术
√适用 □不适用
                                         16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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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稻“三化两管”栽培模式(即旱育壮苗智能化、全程生产机械化、稻谷品质安全化、叶龄
指标计划管理、全面标准化管理),玉米“四精两管”栽培模式(即精细耕作、精密栽培、精准
施肥、精确防控、叶龄管理、标准化管理),大豆“两密一卡”栽培模式(即大豆大垄密、深窄
密、玉米原垄卡种大豆),水稻侧深施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GPS 自动驾驶技术,精量播
种机应用技术等。
(6).使用的农场或基地等的所有制形式及取得方式
□适用 √不适用
通过承包或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或水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双方                  合同签订时间         租赁标的面积         合同期限   租赁价格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与
                                      1998 年             1,296 万亩           50 年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     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与销售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事土地发包经营活动,不直接从事农业种植生产活动,由与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
协议》承包土地的家庭农场投入种植水稻、大豆、玉米等作物。产出的产品归与公司签订《农业
生产承包协议》的家庭农场所有并自行销售。
    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部分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得收益。
存在与农户合作生产模式的
□适用 √不适用
(2).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销售                                              销售量同 销售收入同 销售成本同
    主要产品           销售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渠道                                              比增减(%) 比增减(%) 比增减(%)
    水稻(吨)          20,365.199     5,548.76        5,456.23       -0.69        -9.32    -10.45
    小麦(吨)           3,106.830     1,021.62        1,013.76      100.00       100.00    100.00
    玉米(吨)            521.350        54.17             55.68     100.00       100.00    100.00
      此部分是农业分公司结合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部分农产品再销售。
采用经销模式的
□适用 √不适用
客户规模小且较分散的
□适用 √不适用
有线上销售业务的
□适用 √不适用
3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经营信息
(1).从事农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17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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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从事种业业务
□适用 √不适用
从事土地出租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租土地面积        实际出租土地面积           土地租金单价            收入
      11,580,000.00           10,421,756.69              245.84          2,562,078,647.82
其他说明:
    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为亩。
(2).从事林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从事畜牧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从事渔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行业会计政策和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税函〔2009〕779 号文件的规定,
从事农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病虫害防治免税备案,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13 号)文件的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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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纸制品生产和销售    19,200.00        1,145.36       -21,255.85      34.49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麦芽生产和销售 38,500.00            73,229.29       -41,106.16 -3,478.85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粮食收购和销售 5,000.00             42,872.51       -91,065.97    -606.12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5,000.00   93,314.06         1,459.48    -225.58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                 5,000.00    4,375.59         4,129.37    -100.68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
                                  采矿业                   1,000.00    2,336.18          994.86         4.49
产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咨询 10,000.00             5,874.12         5,873.32        3.21
净利润同比变动情况说明:
    (1)纸业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 240 万元,主要原因为处置库存原材料销售利润同比增加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减少形成。
    (2)麦芽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360 万元,主要原因为资产处置收益减少和合资企业投资亏
损形成。
    (3)鑫亚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999 万元万元,主要原因为转回坏账准备同比减少形成。
    (4)鑫都房地产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 927 万元,主要原因为丽水雅居项目销售毛利同比增
加和资金占用费同比减少形成。
    (5)投资管理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 225 万元,主要原因为联营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实现扭亏为盈,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增加形成。
2、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其他投资方对全资子公司浩化公司投资导致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100%变为
49%,丧失控制权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由全资子公司变成参股公司。
3、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
                                              注册                                        营业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资本                                        收入
                                                       (%)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
                       煤炭贸易              2,608.00 40.00      1,311.62    1,287.26                 -60.50
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   粮食、化肥、大米加
                                             4,000.00 40.00      6,807.36     -108.83               -2,598.99
发展有限公司           工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
                       其他金融业务         20,000.00 49.00 13,467.46 12,667.87            374.64     229.75
股份有限公司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
                       企业管理咨询等       30,000.00 30.00 20,871.83 19,276.14          8,419.88      12.81
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   肥料制造;基础化学
                                          30,000.00 49.00 42,011.75 34,768.58   478 .20 -7,803.62
肥有限公司             原料制造等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   粮食收购,热力生产
                                          40,000.00 49.00 49,530.01 23,082.85 47,003.57 -1,126.72
限公司                 和供应等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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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
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农业供给侧改革是解决农产品供给的结构和质量问题,对公司而言,
实施种植业供给侧改革的出发点是积极适应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改革的“新常态”,着眼点是紧盯
市场需求变化,着手点是按照市场需求调优种植业结构,落脚点是促进企业和农户增加收入与效
益。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深挖增收潜力,广开获利渠道”的总体经营思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开辟粮食销售新渠道,重点解决公司面临的农产品成本“地板”上升与价格
“天花板”下压的双重挤压带来的困境;借助外部力量,发展混合所有制,加快推进合资合作进
程,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继续强化管理创新,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
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科学有序,全面推进企业实现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经营目标:2018 年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1.9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7.9 亿元,
粮豆总产 117.99 亿斤,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以上经营目标,不代表
公司对 2018 年的盈利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为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巩固提升优质粮食产能,依靠
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依靠绿色种植提高经济效益,依靠订单农业促进粮食销售,重点解决公
司面临的农产品成本“地板”上升与价格“天花板”下压的双重挤压带来的困境;
    2、借助外部力量,发展混合所有制,加快推进合资合作进程,重点发展区块链农业和生物质
循环农业,做好工贸建企业的转让、清算、诉讼和清欠工作,将企业改革改制后遗留的一系列问
题彻底解决到位,全面推进公司实现高效益发展;
    3、继续提升创新管理能力,严防经营管理增量风险;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化解经营管
理存量风险;继续加大违规问责力度,倒逼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科学有
序;
    4、维护安全稳定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强化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依法合规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公司的改革发展情况和投资者关注
的问题及时传递给广大投资者;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宣传和
企业文化建设,发挥企业文化在加快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软力量”。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史形成应收账款、存货的风险。公司在历史经营过程中,应收账款和存货较多,正在
全力清欠与清库。
    应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清欠力度,推进涉法涉诉案件的进程,尽量减少损失,全力排查可
执行资产;二是继续加快存货清理力度。流动资产类加快变现,固定资产类实现价值保全。加快
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对积压的库存进行分析、处理,加快存货变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
力。
    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
    农业土地发包经营与自然条件息息相关,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本公司曾经遭受过旱灾、
水灾、霜冻、冰雹、虫灾及风灾等自然灾害,但遭受的损失较小。若 2018 年公司遭受上述自然
                                        20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灾害,则可能导致家庭农场粮食减产、生产运输设备和农产品的损失。易可导致公司基础设施维
修投入增加。
    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本公司采取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预防旱灾和水灾;加强病虫
害的调查和研究,提高对病虫害的防治能力;家庭农场参加灾害保险,提高抵抗风险及灾后恢复
生产的能力。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2017 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报告期内现金红利已经发放完毕,详见公司 2017-022
公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 10 股 每10 股派 每 1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分红                              现金分红的数额
    送红股数 息数(元) 股转增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年度                                  (含税)
        (股) (含税) 数(股)                        股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7 年         0     2.70      0   479,973,575.43      779,985,334.87               61.54
2016 年         0     3.40      0   604,411,169.06      735,106,956.18               82.82
2015 年         0     2.95      0   524,415,573.16      658,742,276.21               79.61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1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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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承诺时
承诺    诺                                              承诺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承诺方                                                                         间及期
背景    类                                              内容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限
    型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主要内容是:“保证现在及将来不增加经营与北大荒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与重    解
                          相同的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北大荒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有竞
大资    决
             黑龙江北大   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存续公司及其它股东的
产重    同                                                                                    年作
             荒农垦集团   正当权益;保证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 50%股权以上子公司亦遵守上述承             是     是
组相    业                                                                                    出,持
             总公司       诺。对于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同业竞争,承诺未来 3-5 年内予以解决。除非
关的    竞                                                                                    续有效
                          本公司不再为北大荒股份之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
承诺    争
                          述承诺给北大荒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相应承担。”
                          主要内容是:“集团公司因其下属的部分农场也从事稻谷的深加工及其经
                          营活动,就此同业竞争关系,集团公司特向股份公司及其众多的股东保证
与首    解
                          和承诺,集团公司将会在以后适当的时候进行相应的重组安排,以消除业
次公    决
             黑龙江北大   已存在的同业竞争关系,同意股份公司在上市后的将集团公司从事稻谷深
开发    同                                                                                    年作
             荒农垦集团   加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在股份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以公平合理的价格             是     是
行相    业                                                                                    出,持
             总公司       售与股份公司,以消除该同业竞争关系,并在其经营业务中将不利用其对
关的    竞                                                                                    续有效
                          股份公司中的控股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众多
承诺    争
                          小股东的利益。”;“集团公司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
                          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解
与再
    决
融资         黑龙江北大
    同                主要内容是:“除已有的农业业务外,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    年作
相关         荒农垦集团                                                                                是     是
    业                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出,持
的承         总公司
    竞                                                                                    续有效
诺
    争
                                                                   22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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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
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决议通过,本公
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公告编号:2017-038)。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
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
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支。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 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未来适用法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
                                       不适用
 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合并利润表: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 15,112,586.81 元,计入其他收益;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上期无影响。
 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
                                       母公司利润表: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 12,043,106.65 元,计入其他收
 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益;上期无影响。
                                      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额:营业外收入减少 283,605.05 元,营业外支出减少
                                      125,215.95 元,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158,389.10 元;上期发生额:营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  业外收入减少 19,140,304.59 元,营业外支出减少 10,208,645.02 元,
 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 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8,931,659.57 元。
 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 母公司利润表:
 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期发生额:营业外收入减少 240,915.92 元,营业外支出减少
                                      102,153.38 元,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138,762.54 元;上期发生额:营
                                      业外收入减少 4,668,520.76 元,营业外支出减少 591,893.58 元,重
                                      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4,076,627.18 元。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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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97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00,000.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 2017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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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鑫都房地产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等法律文书,原告锦宸集团起诉天顺公司及鑫都房
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锦宸集团诉称:被告天顺公司与鑫都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了天顺新城二、三期建设工程;2012 年 4 月 7 日,锦宸集
团与被告天顺公司及鑫都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框架协议书》,该协议约定:天顺公司将天顺新城二、三期建设工程发包给锦宸集团施工,
工程地点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火车站广场对面,总建筑面积 2,019,688 米,承包范围为天顺新城二、三期建设工程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
                                                                                                                                             详见 2017 年 6 月
修、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安装等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不含甲方指定专业分包工程)。合同同时约定鑫都房地产公司为天顺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
                                                                                                                                             24 日上交所网站
担保时间至工程保修金支付结束。2013 年 8 月 5 日,锦宸集团与天顺公司签订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天顺公司仅支付工
程款 220,730,205.52 元,尚欠锦宸集团工程款本金 167,814,654.64 元及利息 22,100,000 元。根据合同约定,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天顺公司给付拖欠工程款及利息,鑫都房地产公司对天顺公司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同时确认原告对涉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公
告编号:2017-027)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讼(仲裁)是否
起诉(申 应诉(被 承担连带 诉讼仲 诉讼(仲裁)基本情 诉讼(仲裁)涉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形成预计负债及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请)方 申请)方 责任方 裁类型            况          及金额                                                                        响                    况
                                                                    金额
                                                                                       被告于2013 年8 月13 日提起反诉,农垦中院于 2014 年 10 月 30
                                                                                       诉讼请求为要求公司给付 294.4 万 日作出(2014)垦商终字第 二审判决作出后,兴隆公
                                   2010 年 11 月,公司
         哈尔滨                                                                        元,法院经三次开庭审理本案,于 6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 司在生效判决指定的自动
北大荒鑫                           原国际部与兴隆饲
         兴隆饲                                                                        2014 年 5 月 23 日作出[2013]绥商初 一审判决第二项;并变更第 履行期限内未能履行给付
亚经贸有                           料公司签定玉米采
         料经销            诉讼                          2,059,492.13                  字第 14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第一 三项利息数额为 34,301.93 元 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
限责任公                           购合同,形成欠款,
         有限公                                                                        项为被告返还公司货款 603,553.10 利息。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 制执行,2017 年 9 月执行
司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
         司                                                                            元;第二项为被告偿还公司垫付的 24,151 元,由公司负担 17,369 回款 8 万元,其余款项仍
                                   讼。
                                                                                       玉米保管费、仓储费等费用           元,被告负担 6,782 元;二审 待执行。
                                                                                       1,321,464.39 元;第三项为被告给付 受理费 17,369 元,由公司负
                                                                            25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利息 109,405 元元;第四项为 担。
                                                                                            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第五项为
                                                                                            驳回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本诉案件
                                                                                            受理费 24,151 元,由公司负担 1,497
                                                                                            元,被告负担 22,654 元;反诉案件
                                                                                            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被告不服一审
                                                                                            判决,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提
                                                                                            起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开庭审理本案。
                                                                                                                                                         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向
                                                                                                                              判决:一、青枫公司给付鑫 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1 年 11 月起至                                       案件于 2013 年 5 月在农垦中院立 亚公司货款 24,404,519.16 元 最高院于 2015 年 3 月 23
                                    2012 年底,公司分批                                     案受理,2013 年 7 月移送至黑龙 及逾期付款利息;二、如青 日受理本案,案号(2015)
           北大荒
                    王熙刚、陈      向青枫亚麻公司销                                        江省高院,青枫公司在本案中提起 枫公司不能清偿上述债务, 民二终字第 69 号,于 2015
北大荒鑫   青枫亚
                    卫东、郑丽      售亚麻和亚麻纱,合                                      反诉,要求公司支付监管佣金 720 对不能清偿部分,鑫亚公司 年 7 月 23 日开庭审理本
亚经贸有   麻纺织
                    君、满丽 诉讼   计价款总额为            102,179,802.12                  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66.86 元。以王熙刚、陈卫东、郑丽君、案,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作
限责任公   有限公
                    辉、刘学、      198,486,208.42 元,青                                   法院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开庭审 满丽辉持有的青枫公司股权 出(2015)民二终字第 69
司         司(应收
                    肖荣鹏          枫亚麻公司尚欠付                                        理本案,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作 折价或拍卖、变卖所的价款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
           款)
                                    94,484,646.46 元及利                                    出[2013]黑高商初字第 16 号民事判 优先受偿;三、驳回鑫亚公 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
                                    息,故提起诉讼。                                        决书。                            司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 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
                                                                                                                              青枫公司反诉请求。         制执行,案件现处于执行
                                                                                                                                                         中。
                                    2012 年 12 月 23 日,                                                                                                公司诉请要求按实际加工
                                    公司与青枫亚麻签                                                                                                     系数 2.2 交付加工产成品,
                                                                                                                              判决解除鑫亚公司与青枫公
           北大荒                   订《亚麻纱加工合                                        案件于 2013 年 5 月在农垦中院立                              认为青枫公司无权扣除已
                                                                                                                              司所签订的 156 号《亚麻纱
北大荒鑫   青枫亚                   同》,公司委托被告                                      案受理,2013 年 7 月移送至黑龙                               生产出的 953.821 吨长麻
                                                                                                                              加工合同》,青枫公司按《亚
亚经贸有   麻纺织                   加工亚麻 4000 吨。                                      江省高院。法院于 2013 年 10 月 28                            纱,故不服该一审判决,
                            诉讼                            113,768,625.66                                                    麻纱加工合同》约定的加工
限责任公   有限公                   因被告在加工合同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2014 年 10 月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
                                                                                                                              系数 4.628 给付已加工完成
司         司(委托                 履行过程中隐瞒真                                        22 日作出[2013]黑高商初字第 15 号                            诉。最高院于 2015 年 3 月
                                                                                                                              的亚麻纱成品及尚未使用的
           加工)                   实加工进展情况,且                                      民事判决书。                                                 23 日受理本案,于 2015 年
                                                                                                                              亚麻原料。
                                    迟迟不予交付产成                                                                                                     5 月 13 日、6 月 25 日开庭
                                    品,故公司提起诉讼                                                                                                   审理本案,于 10 月 21 日
                                                                                 26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要求解除加工合同                                                                          作出(2015)民二终字第
                           并返还未加工亚麻                                                                          6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原料及已加工产成                                                                          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变
                           品。                                                                                      更一审判决第二项为青枫
                                                                                                                     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
                                                                                                                     十日内,按长麻纱用料系
                                                                                                                     数 2.2、其他用料系数按照
                                                                                                                     《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
                                                                                                                     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毕
                                                                                                                     的亚麻纱产成品及尚未使
                                                                                                                     用的亚麻原料。判决生效
                                                                                                                     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经执行法院组织公
                                                                                                                     司、青枫公司及九三圣龙
                                                                                                                     公司就查封的加工货物进
                                                                                                                     行交接,公司已接收青枫
                                                                                                                     亚麻部分亚麻纱产成品、
                                                                                                                     亚麻,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2010 年 9 月和 2011
                           年 8 月期间,公司原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
                           玉米部与吉林省扶                                                                          行给付义务,公司于 2014
         吉林省
                           余县长春岭粮库签                                                                          年 1 月 17 日向法院递交
         扶余县
                           订玉米、水稻委托收                                    2013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一审判决     强制执行申请材料,案件
         长春岭
北大荒鑫                   购合同,2011 年 7                                     书[2013]垦商初字第 10 号判决被      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
         粮库、扶
亚经贸有                   月公司销售玉米提                                      告扶余县长春岭粮库偿还原告欠        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作
         余县粮     诉讼                          25,637,552.53
限责任公                   货时,对方仅交付                                      款 14,285,964.24 元及违约金 300     出(2014)垦商执字第 9-3
         食国有
司                         16,109.445 吨,其余                                    万元,合计 17,285,964.24 元,驳回其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
         资产管
                           8,150.234 吨无货可                                    他诉讼请求。                        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可在
         理有限
                           提,财务预付款 1,428                                                                      具备执行条件时再申请执
         公司
                           万元。公司于 2012                                                                         行并不受执行期间的限
                           年 10 月 18 日向农                                                                        制。
                           垦中院起诉长春岭
                                                                      27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粮库,因扶余县粮食
                                      国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是长春岭粮库
                                      的全资股东,随同一
                                      并起诉。
                                      因公司客户黑龙江
                                      冠拓煤炭经销有限
         黑龙江
                                      责任公司资金困难,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起诉至九三农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
         农垦九
                                      无法清偿到期公司                                  垦法院,法院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 判决书案号为[2013]九商初 行判决给付义务,公司向
黑龙江亚 三圣龙
                                      债务,将其终端客户                                第一次开庭,裁定将案件简易程序 字第 34 号,判决被告于判决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
德经贸有 亚麻产               诉讼                           1,726,033
                                      黑龙江农垦九三圣                                  转为普通程序,并于 2014 年 3 月 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 行人经营场所是租赁的,
限公司   业有限
                                      龙亚麻产业有限公                                  11 日再次开庭审理本案,2014 年 4 煤款及运费 1,726,032.6 元。 现已撤离,且目前法院无
         责任公
                                      司债权 1,726,033 元                               月 22 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
         司
                                      转让给公司,经公司
                                      催缴,仍不偿还。
                                      因公司客户黑龙江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
                                      冠拓煤炭经销有限                                  案件于 2013 年 9 月 4 日和 10 月 30                        行判决给付义务,公司向
                                      责任公司资金困难,                                日二次开庭审理,法院于 2013 年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
         延寿志
黑龙江亚                              无法清偿到期公司                                  12 月 2 日作出(2013)延民初字第                           过程中法院查封了被告
         德纺织
德经贸有                      诉讼    债务,将其终端客户     1,101,928                  837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延寿志德                             400 余吨煤,公司申请法院
         有限公
限公司                                延寿志德纺织有限                                  纺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评估、拍卖,但无人买受,
         司
                                      公司债权 1,101,928                                5 日内给付公司欠款 1,101,927.6                             且被执行人公司已停止经
                                      元转让给公司,经公                                元。                                                       营,法院无法取得联系。
                                      司催缴,仍不偿还。                                                                                           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大连恒承农产品有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                             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未
                                      限公司在 2009 年 10                               书编号为[2013]绥商初字第 132 号,                          能给付公司欠款,公司向
北大荒鑫   大连恒   宋文建用          月至 12 月期间与公                                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于 2013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
亚经贸有   承农产   房产(601         司合作经营黄豆、黑                                年 11 月 20 日前给付公司欠款 137                           请法院对宋文建抵押房产
                               执行                          1,370,000
限责任公   品有限   平方米)担        水稻等业务,形成欠                                万元;连带责任方宋文建以其所有                             进行评估、拍卖,目前已
司         公司     保。              款,到今年初,尚欠                                的坐落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青                               达成房产抵债意向,与法
                                      129 万元(帐面为 229                              山镇黎明村房屋(所有权证号:吉                             院协商房产过户办理事
                                      万元,因与对方达成                                房权证白字第 201208856 号,建筑                            宜,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28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协议减免 100 万元未                                    面积 601.65 平方米)作为抵押财产                            已执行回款 10 万元。
                                冲帐)                                                 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未
                                2012 年 4 月 1                                                                                                   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
                                日,公司与东北建筑                                     公司向法院起诉立案后,因东北建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可
                                安装工程总公司签                                       安公司已不正常经营,通过邮寄和                            供执行财产。沈阳市和平
         东北建                                                                                                        一审判决被告东北建筑安装
北大荒鑫                        订《钢材买卖合同》,                                   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法院于                              区人民法院下达(2015)
         筑安装                                                                                                        总公司给付公司货款 150 万
亚经贸有                        公司向东北建安公                                       2013 年 8 月 18 日采取公告方式                            沈和执字第 537 号查证结
         工程总 纪长武                                     1,638,000                                                   元,利息 13.3419 万元,被
限责任公                        司销售螺纹钢 370                                       送达并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开庭                           果通知书,因未发现被执
         公司、纪                                                                                                      告纪长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
司                              吨,总价款为 150 万                                    审理本案。2014 年 1 月 14 日,                            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长武                                                                                                          带清偿责任。
                                元, 东北建安公司                                      法院作出[2013]绥民初字第 143 号                           2016 年终结本次执行程
                                收货后一直未能支                                       民事判决书。                                              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
                                付货款。                                                                                                         供执行财产时,可恢复执
                                                                                                                                                 行。
                                                                                                                         判决:华泽麦业给付原告欠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
                                公司与其自 2006 年
                                                                                                                         款 2793848.95 元及利息(2013 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
         霍林郭                 开始长期合作,并先
北大荒龙                                                                               法院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开庭审 年 6 月 7 日至给付日银行同 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
         勒华泽                 期投入大麦种子,但
垦麦芽有                                                   2,790,000                   理本案,12 月 10 日作出[2013]垦商 期贷款利率);加倍支付延 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麦业有                 因遇自然灾害导致
限公司                                                                                 初字第 21 号民事判决书。          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 暂时终结本次执行。待被
         限公司                 欠收,至今应收帐款
                                                                                                                         件受理费被告负担 29,933      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
                                279 万元。
                                                                                                                         元,原告负担 3,152 元。      恢复执行。
                                2012 年 4 月 9 日,公                                                                    阿尔山市金仓商贸有限责任
                                司与被告金仓商贸                                                                         公司、张国军欠公司 1142 万
                                公司合作大麦种植                                                                         元,于 2014 年 12 月 20 日前
         阿尔山                                                                                                                                       现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
                                业务,公司借款给被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向农垦中 给付 342 万元,2015 年 7 月
         市金仓                                                                                                                                       产,经法院拘留被执行人
北大荒龙                        告用于大麦种植,产                                     院提起诉讼,2014 年 11 月 17 日法 15 日前给付 400 万元;2015
         商贸有                                                                                                                                       后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
垦麦芽有                 诉讼   出的大麦由公司负        12,579,174.87                  院开庭审理时主持双方调解,调解 年 12 月 15 日前给付 400 万
         限责任                                                                                                                                       产,暂时终结本次执行。
限公司                          责收购。公司共计向                                     书案号为[2014]垦商初字第 40 号民 元;二被告未履行上述任何
         公司、张                                                                                                                                     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
                                被告支付大麦款                                         事调解书。                        一期还款,公司可申请执行
         国军                                                                                                                                         产再恢复执行。
                                1,172 万元,但被告                                                                       全部款项;上述款项自 2012
                                仅交付大麦 502.254                                                                       年 9 月 27 日至法院确定履行
                                吨。2013 年 10 月 17                                                                     实际之日按月千分之 6.15 给
                                                                            29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日,双方对账并签订                                                                 付利息。
                         《还款协议》,被告
                         承诺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前用大麦抵顶
                         欠款,被告法定代表
                         人张国军以个人全
                         部财产对上述欠款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约定履行期限届
                         满,被告仍未能偿还
                         欠款,公司起诉至法
                         院,要求被告偿还欠
                         款并支付利息。
                         公司与哈尔滨益众
                         节能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李香玉于 2011
                         年 11 月三方合作出
                         资设立哈尔滨益源
                         康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开展离子水项目,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于 2014 年 9 月                             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未
         哈尔滨          公司同时提供 100 万                                 23 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于 10                              能如期履行给付义务,公
                                                                                                              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北大荒龙 益源康          元作为流动资金,后                                  月 27 日裁定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 日内给付公司借款本金
垦麦芽有 科技开   诉讼   公司要求其偿还时,     1,078,686.3                  程序审理,并于 11 月 12 日第二次                            查封了益源康公司机器设
                                                                                                              100 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
限公司   发有限          益源康公司一直未                                    开庭审理本案。2014 年 11 月 25                              备一套,查封到期后对机
                                                                                                              利率分期支付相应利息。
         公司            能偿还,公司曾于                                    日,法院作出(2014)松商初字第                              器设备申请续封,仍处于
                         2013 年 4 月起诉至法                                231 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阶段。
                         院,因可能涉嫌刑事
                         犯罪,案件终止审
                         理。侦查机关经侦查
                         不涉嫌犯罪,现重新
                         提起诉讼,要求益源
                         康公司偿还欠款并
                                                                  30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支付利息。
                                                                                                                              公司不服该原一审判决,
                                                                                                                              提起上诉,农垦中院经审
                                                                                                                              理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作
                                                                                                                              出[2014]垦商终字第 16 号
                                                                                                                              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判
                                                                                                                              决,发回重审。绥化农垦
                                                                                                                              法院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015 年 1 月 8 日两次开庭
                  份,与邹平汇超保温                                                                                           审理本案,于 2015 年 7
                  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月 15 日作出[2014]绥商初
                  签订《水泥基泡沫保                                                                                          字第 295 号民事判决书。
                  温板生产技术及设                                                                                            邹平汇超公司不服该发回
                  备转让合同 B》,总                                                                (2013)绥商初字第 134 号 重审一审判决,于 2015 年
         邹平汇   合同款金额 178 万,                            2013 年 7 月 26 日、9 月 17 日两次 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 10 月 19 日已向农垦中院
北大荒龙 超保温   公司于 3 月 26 日先                            开庭。2013 年 11 月 5 日民事判决 绥商初字第 295 号判决:解 提起上诉,农垦中院经审
垦麦芽有 节能科   支付 50%转让款 89     890,000                  --(2013)绥商初字第 134 号。11 除双方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 理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作出
限公司   技有限   万元,因我方股份公                             月 25 日送达。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签订的《转让合同(B)》,[2016]黑 81 民终 21 号民事
         公司     司未批准此项目,我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龙垦麦芽负担。邹平汇超公司返还公司转让 判决书,驳回邹平汇超公
                  方于 3 月 29 日单方                                                               费 777,500 元。           司上诉,维持原判。判决
                  提出让其暂停项目,                                                                                          生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
                  并要求其退款,该公                                                                                          强制执行,因另案公司欠
                  司认为其已造成损                                                                                            付邹平汇超公司欠款
                  失 20 余万元不予退                                                                                          403,690 元。2016 年 4 月 16
                  款。                                                                                                        日,法院作出(2016)黑
                                                                                                                              8105 执 108 号执行裁定书,
                                                                                                                              公司欠付邹平汇超公司的
                                                                                                                              453,435.7 元从被执行欠款
                                                                                                                              828,081 元中扣除,剩余欠
                                                                                                                              款本金 374,645.3 元邹平汇
                                                                                                                              超公司应立即给付公司,
                                                                                                                              截止目前公司已执行回款
                                                      31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47,690 元。 由于找不到被
                                                                                                                                          执行人也无可供执行财
                                                                                                                                          产,2016 年已终结本次执
                                                                                                                                          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
                                                                                                                                          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
                           公司与其进行大麦
         黑龙江                                                               农垦中院经审理作出(2013)垦民 被告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 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
                           种植合作,因 2012
         省康尔                                                               初字第 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民法院,2014 年 1 月 7 日省 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偿还
北大荒龙                   年自然状况影响其
         麦动物                                                               被告给付原告大麦款 841 万元及 高院开庭审理。2 月 17 日高 欠款 21 万元,剩余款项无
垦麦芽有            诉讼   农业受灾,导致大麦      8,410,000
         营养科                                                               利息-2012 年 12 月 31 日至实际给 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 可供执行财产,现法院已
限公司                     减产,无法偿还大麦
         技有限                                                               付日;未按判决指定期限给付利息 判,案件受理费 70,679 元由 终结本次执行。 待被执行
                           种植款项共计 841 万
         公司                                                                 加倍;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        康尔麦负担。                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
                           元。
                                                                                                                                            执行。
                                                                                                                被告不服该一审判决,向黑
                                                                              农垦中院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作出 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一审判决生效后,公司向
                           2011 年 1 月,原告向
                                                                              [2013]垦商初字第 7 号民事判决书,诉,省高院经审理驳回上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黑龙
                           被告提供借款 3,300
秦皇岛北   秦皇岛                                                             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龙业公司已向法院递交强制 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 2017
                           万元,还款期限届满
大荒龙业   弘企房                                                             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 3,300 万元及 执行申请材料,现等待法院 年 4 月 28 日下大了执行裁
                           后,被告一直未予偿
房地产开   地产开   诉讼                          38,318,200                  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立案审查。省高院经两次开 定书,目前,龙垦麦芽公
                           还,原告起诉至黑龙
发有限公   发有限                                                             率为标准,自 2011 年 1 月 7 日起 庭审理本案,于 2014 年 12 司已接收了大部分房产,
                           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司         公司                                                               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 月 18 日作出[2014]黑高商终 剩余部分房产存在争议,
                           要求被告偿还本金
                                                                              内实际给付之日),承担诉讼费 字第 67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 龙垦麦芽正在积极的解
                           及利息。
                                                                              227,319 元、保全费 5,000 元。     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 决。
                                                                                                                发生法律效力。
                           2010 年 8 月至 9 月                                农垦中院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作出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于 2014 一审判决生效后,公司向
                           间,原告借给被告两                                 [2013]垦商初字第 6 号民事判决     年 5 月 20 日向黑龙江省高级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黑龙
秦皇岛北   秦皇岛
                           笔借款计 4,000 万                                  书 ,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省高 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 2017
大荒龙业   弘企房
                           元,还款期限届满                                   10 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 2,500 万 院于 7 月 14 日下达(2014) 年 4 月 28 日下大了执行裁
房地产开   地产开   诉讼                          29,398,300
                           后,被告仅偿还 1,500                               元及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黑立民终字第 26 号民事裁 定书,目前,龙垦麦芽公
发有限公   发有限
                           万元,剩余款项一直                                 款利率为标准,自 2010 年 12 月 20 定书,因弘企公司逾期未按 司已接收了大部分房产,
司         公司
                           未予偿还。原告起诉                                 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 照规定预缴上诉案件受理 剩余部分房产存在争议,
                           至黑龙江省农垦中                                   期限内实际给付之日)。            费,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 龙垦麦芽正在积极的解
                                                                   32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级法院,要求被告偿                                                                  理。                       决。
                           还本金及利息。
                           2013 年 1 月,原告、
                                                                              农垦中院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作出
                           被告及二九一农场                                                                                                一审判决生效后,公司向
                                                                              [2013]垦商初字第 8 号民事判决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于 2014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黑龙
                                                                              书 ,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年 5 月 20 日向黑龙江省高院
秦皇岛北   秦皇岛          原告受让二九一农                                                                                                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 2017
                                                                              10 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 2,000 万 提起上诉 ,省高院于 7 月
大荒龙业   弘企房          场对被告享有的债                                                                                                年 4 月 28 日下大了执行裁
                                                                              元及利息(其中,600 万元本金自 14 日下达(2014)黑立民终
房地产开   地产开   诉讼   权 2,000 万元及相应    20,992,900                                                                               定书,目前,龙垦麦芽公
                                                                              2011 年 12 月 30 日起,1,400 万元 字第 27 号民事裁定书,因弘
发有限公   发有限          利息,因被告一直未                                                                                              司已接收了大部分房产,
                                                                              本金自 2012 年 8 月 20 日期,以中 企公司逾期未按照规定预缴
司         公司            履行还款义务,原告                                                                                              剩余部分房产存在争议,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上诉案件受理费,本案按自
                           起诉至黑龙江省农                                                                                                龙垦麦芽正在积极的解
                                                                              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 动撤回上诉处理。
                           垦中级法院,要求被                                                                                              决。
                                                                              内实际给付之日)。
                           告偿还本金及利息。
                                                                                                                                            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
           黑龙江                                                             农垦中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调解                                满后,被告未能给付,公
秦皇岛北                   2012 年 1 月,原告向
           忠信伟                                                             书编号为(2013)垦民初字第 9 号,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大荒龙业                   被告提供借款 1000
           业房地                                                             被告忠信伟业给付原告 1,350 万                                 被告偿还欠款 200 万元,
房地产开            诉讼   万元。期限届满后,     13,500,000
           产开发                                                             元;逾期被告承担 1,350 万元自                                 现案件处于执行中,公司
发有限公                   被告一直未予偿还,
           有限公                                                             2013 年 3 月 29 日至给付日的利息;                            已查封被执行人房产,并
司                         故原告提起诉讼。
           司                                                                 案件受理费双方共同承担。                                      申请法院评估、拍卖,以
                                                                                                                                            偿还欠款。
                                                                                                                判决:一、中青公司于判决 一审判决作出后,中青公
                                                                                                                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龙 司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业公司借款本金 3,500 万元;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
                           2011 年 8 月,原告向
秦皇岛北   哈尔滨                                                             2014 年 4 月,诉讼主体变更为秦 二、中青公司于判决生效之 后,中青公司未能履行还
                           被告提供借款 5,000
大荒龙业   中青房                                                             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日起三十日内给付龙业公司 款义务,龙业公司已向法
                           万元。期限届满后,
房地产开   地产开   诉讼                          35,000,000                  公司。哈尔滨市中院经开庭审理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至 2014 年 3 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 年
                           被告仅偿还 1,500 万
发有限公   发有限                                                             2014 年 10 月 14 日作出(2014)哈 月 26 日止占用资金补偿款 1 月,中青公司以双方法律
                           元,故原告提起诉
司         公司                                                               民二民初字第 20 号民事判决书。 6,327,580.82 元。2014 年 3 月 关系为合作关系不是借贷
                           讼。
                                                                                                                26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占用资 关系及判决支持给付经济
                                                                                                                金补偿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 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适
                                                                                                                期贷款利率标准给付。        用法律错误为由,向黑龙
                                                                   3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江省高院就该一审判决书
                                                                                                                                 申请再审。省高院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向龙业公司送
                                                                                                                                 达了再审申请书及应诉材
                                                                                                                                 料,并于 6 月 30 日开庭审
                                                                                                                                 理本案,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判决驳回中青公司的再
                                                                                                                                 审申请。案件现处于执行
                                                                                                                                 中,因查封土地仍未能拆
                                                                                                                                 迁完毕,需继续等待拆迁
                                                                                                                                 工作结束后,才能申请法
                                                                                                                                 院对查封土地进行评估、
                                                                                                                                 拍卖。
                                                                                                                                 期限届满后鑫都房地产
                                                                                                                                 公司未履行,公司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2016 年 12
                         公司自 2009 年与鑫                                                                                      月,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
                         都房地产公司签订                                                                                        法院主持,双方达成执行
                         了数份借款合同,共                                      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                    和解协议:一、经被执行
                         计向鑫都房地产公                                        解,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鑫都                人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
         北大荒          司出借了                                                房地产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鑫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执
黑龙江北
         鑫都房          592,350,000.00 元,截                                   都房地产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行人”)与申请执行人黑龙
大荒农业
         地产开   诉讼   至 2015 年 12 月 31     655,244,786.38                  日前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双方达成调解   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
         发有限          日,鑫都房地产公                                        572,350,000.00 元及从借款之日至                 司双方确认(以下简称“申
公司
         公司            司共计拖欠公司本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利息                        请执行人”),截至 2016
                         息合计为                                                95,057,682.79 元,本息合计                      年 12 月 31 日,被执行人
                         655,244,786.38 元,所                                   667,407,682.79 元。                             支付的借款本息总金额为
                         以诉讼至法院,以维                                                                                      人民币 681,126,298.53 元整
                         护公司合法权益。                                                                                        (其中:本金
                                                                                                                                 572,350,000.00 元,利息
                                                                                                                                 108,776,298.53 元)。二、
                                                                                                                                 被执行人同意将内蒙古呼
                                                                      34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天顺新
                                                                                                                                         城(三期)小区在建房屋
                                                                                                                                         和哈尔滨丽水雅居小区在
                                                                                                                                         建房屋所有权给付申请执
                                                                                                                                         行人,用以清偿借款本息。
                                                                                                                                         双方同意以黑龙江岳华房
                                                                                                                                         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
                                                                                                                                         上述房屋做出的估价
                                                                                                                                         682,755,500.00 元(黑岳房
                                                                                                                                         估字[2016]第 A182 号)作为
                                                                                                                                         房屋价值的依据,被执行
                                                                                                                                         人同意用价值
                                                                                                                                         682,755,500.00 元的在建房
                                                                                                                                         屋抵顶申请执行人的全部
                                                                                                                                         债务,且不返还差价。目
                                                                                                                                         前,丽水雅居的查封房源
                                                                                                                                         已开始销售,海拉尔三期
                                                                                                                                         项目已申请法院拍卖。
                         青枫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9 日,初
                         始注册资本 500 万
                         元,后数次增资,现
                         注册资本为11,800万                                                                                              2017 年 8 月绥化中院作出
         北大荒                                                             鑫亚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向法
北大荒鑫                 元。在青枫公司增资                                                                                              二审判决:驳回鑫亚公司
         青枫亚                                                             院递交立案材料,法院经审理于 判决:驳回鑫亚公司诉讼请
亚经贸有                 过程中,鑫亚公司于                                                                                              上诉。鑫亚公司于 2017 年
         麻纺织   诉讼                           5,000,000                  2016 年 10 月 11 日作出(2016)黑 求。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
限责任公                 2011 年 8 月认缴青枫                                                                                            9 月向黑龙江省高院申请
         有限公                                                             1223 民初 569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 已向绥化市中院提起上诉。
司                       公司出资 500 万元,                                                                                             再审,现已立案,案号为
         司                                                                 公司诉讼请求。
                         自此一直作为青枫                                                                                                【2018】黑民申第 177 号。
                         公司股东参加历次
                         股东会议。但青枫公
                         司及青枫公司其他
                         股东恶意串通,形成
                                                                 35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了将鑫亚公司已认
                               缴的 500 万元股权转
                               由案外人承担,收回
                               鑫亚公司认购权等
                               内容的股东会决议,
                               不认可鑫亚公司具
                               有青枫公司股东资
                               格。因股东会决议内
                               容侵害了鑫亚公司
                               权益,故鑫亚公司向
                               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确认有关青枫公司
                               股东会决议无效。
                               2013 年,鑫都房地
                               产公司与天顺公司
                               签订《房地产开发项
                               目转让协议》和《房
         北大荒                地产开发项目补充
呼伦贝尔                                                                               天顺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提出
         鑫都房                协议书》就天顺新城
市天顺房              物权确                                                           撤诉申请,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
         地产开                三期项目转让至鑫       405,000,000 无                                                     准许原告撤诉             无,现已结案。
地产开发              认纠纷                                                           民法院已准许原告撤诉。现已结
         发有限                都房地产公司名下
有限公司                                                                               案。
         公司                  达成相关协议,现天
                               顺公司向当地法院
                               起诉,要求将天顺三
                               期土地使用权归其
                               所有。
           九三圣              2012 年 5 月 15 日,                                    法院于2016 年1 月19 日受理本案,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
北大荒鑫   龙亚麻              鑫亚公司与九三公                                        案号为[2016]黑 81 民初 3 号,法院 达民事判决书(【2016】黑
亚经贸有   产业公              司、青枫公司签订                                        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 81 民初 3 号),判决如下:
                      诉讼                            65,014,251.7 无                                                                               鑫亚公司已提起上诉
限责任公   司、北大            《亚麻纱加工合                                          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裁定 1、黑龙江省农垦九三圣龙亚
司         荒青枫              同》,约定九三公司                                      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 麻产业有限公司、北大荒青
           亚麻纺              为公司代加工亚麻                                        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 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
                                                                            36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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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有限            原料。合同签订后,                                    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
         公司              鑫亚公司向九三公                                      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月 059 号《亚麻纱加工合同》
                           司交付亚麻原料                                        21 日至 25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 及
                           2292.3 吨。但九三公                                   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达民事 XY-SLYMQFYM20120731-JGHT
                           司未按合同约定向                                      判决书(【2016】黑 81 民初 3 号)。-GJ-110 号《亚麻加工合同》
                           鑫亚公司报告加工                                                                         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
                           进度,并拒绝交付产                                                                       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
                           成品。合同同时约定                                                                       亚麻纱及亚麻布;2、驳回北
                           青枫公司对九三公                                                                         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司的加工行为负有                                                                         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
                           下达生产计划、监管                                                                       费 366,871.00 元,由北大荒
                           交付、质量验收、负                                                                       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责统计保管和生产                                                                         183,435.50 元,黑龙江省农垦
                           跟单等责任。因二被                                                                       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
                           告未履行合同义务,                                                                       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
                           故鑫亚公司向法院                                                                         限公司负担 183,435.50 元。
                           提起诉讼。
                           2012 年 5 月 21 日,                                                                    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
                           鑫亚公司与志德公                                                                        达民事判决书(【2016】黑
                           司、青枫公司签订                                      法院于2016 年1 月19 日受理本案,81 民初 4 号),判决如下:
                           《亚麻纱加工合                                        案号为[2016]黑 81 民初 4 号,法院 1、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
         延寿志
                           同》,约定志德公司                                    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
         德纺织
                           为鑫亚公司加工亚                                      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 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北大荒鑫 有限公
                           麻原料。合同签订                                      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 内按照
亚经贸有 司、北大
                    诉讼   后,鑫亚公司向志德     23,253,648.82                  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 XY-YSZDQFYM20120521-YMS- 鑫亚公司已提起上诉
限责任公 荒青枫
                           公司交付需加工亚                                      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064 号《亚麻纱加工合同》
司       亚麻纺
                           麻原料645.15 吨及机                                   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
         织有限
                           短麻 184.82 吨。但志                                  25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于2017 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
         公司
                           德公司未按合同约                                      年 12 月 11 日下达民事判决书      亚麻纱;2、驳回北大荒鑫亚
                           定向鑫亚公司报告                                      (【2016】黑 81 民初 4 号)。     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
                           加工进度,并拒绝交                                                                      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付产成品。合同同时                                                                      158,050.00 元,由北大荒鑫亚
                                                                      37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约定青枫公司对志                                                                     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德公司的加工行为                                                                     79,025.00 元,延寿志德纺织
                           负有下达生产计划、                                                                   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
                           监管交付、质量验                                                                     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79,025.00
                           收、负责统计保管和                                                                   元
                           生产跟单等责任。因
                           二被告未履行合同
                           义务,故鑫亚公司向
                           法院提起诉讼。
                           2012 年 7 月 31 日,
                           鑫亚公司与前阳纺
                           织厂、青枫公司签订
                           《亚麻布加工合                                                                          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月 21
                           同》,约定前阳纺织                                                                      日至 25 日审理本案,黑龙江
                           厂为公司加工亚麻                                                                        省农垦中级法院于 2017 年
                                                                                 法院于2016 年1 月19 日受理本案,
                           坯布。合同签订后,                                                                      12 月 11 日下达民事判决书
                                                                                 案号为[2016]黑 81 民初 6 号,法院
                           公司向前阳纺织厂                                                                        【(2016)黑 81 民初 6 号】如
                                                                                 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
                           交付长麻纱原料                                                                          下:1、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
         丹东市                                                                  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
                           161.04723 吨、短麻纱                                                                    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北大荒鑫 前阳棉                                                                  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
                           原料 56.4135 吨,共计                                                                    起 10 日内按照
亚经贸有 麻纺织                                                                  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
                    诉讼   217.46073 吨。但前阳   34,847,760.24                                                    XY-QYMMQFYM20120731-JGH 鑫亚公司已提起上诉
限责任公 厂、青枫                                                                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
                           纺织厂未按合同约                                                                        T-GJ-111 号《亚麻加工合同》
司       亚麻公                                                                  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定向鑫亚公司报告                                                                        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
         司                                                                      25 日审理本案,黑龙江省农垦中
                           加工进度,也未按合                                                                      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
                                                                                 级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达
                           同约定在鑫亚公司                                                                        亚麻布 501,323.765 米;2、驳
                                                                                 民事判决书【(2016)黑 81 民初 6
                           和青枫公司共同签                                                                        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
                                                                                 号】。
                           章后办理产成品出                                                                        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鑫
                           库手续,2013 年 10                                                                      亚公司将向黑龙江省高院提
                           月 15 日,前阳纺织                                                                      起上诉。
                           厂出具《说明》,主
                           张其已向青枫公司
                           交货,然青枫公司对
                                                                      38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此不认可;因合同约
                           定青枫公司对加工
                           行为负有提请亚麻
                           纱运输计划、监管交
                           付、质量验收等责
                           任,鑫亚公司多次向
                           二被告催要,但至今
                           未收到加工产品,故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
                           讼。
                           2012 年 7 月 31 日,
                           鑫亚公司与祝阳公
                           司、青枫公司签订
                           《亚麻布加工合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
                           同》,约定祝阳公司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达民事
                           为鑫亚公司加工亚                                     法院于2016 年1 月19 日受理本案,
                                                                                                                  判决书【(2016)黑 81 民初 7
                           麻坯布。合同签订                                     案号为[2016]黑 81 民初 7 号,法院
         泰安祝                                                                                                   号】如下:1、北大荒青枫亚
                           后,鑫亚公司向祝阳                                   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
         阳林泰                                                                                                   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
                           公司交付长麻纱原                                     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
         亚麻纺                                                                                                   效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
北大荒鑫                   料 41.075 吨,短麻纱                                 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
         织有限                                                                                                   XY-TAZYQFYM20120731-JGHT
亚经贸有                   原料 55.75 吨,共计                                   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
         公司、北   诉讼                          14,228,014.5                                                    -GJ-112 号《亚麻加工合同》 鑫亚公司已上诉
限责任公                   96.825 吨。但祝阳公                                  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
         大荒青                                                                                                   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
司                         司未按合同约定向                                     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枫亚麻                                                                                                   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
                           鑫亚公司报告加工                                     25 日审理本案。黑龙江省农垦中
         纺织有                                                                                                   亚麻布 260,486.22 米;2、驳
                           进度,也未按合同约                                   级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达
         限公司                                                                                                   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
                           定在鑫亚公司和青                                     民事判决书【(2016)黑 81 民初 7
                                                                                                                  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鑫
                           枫公司共同签章后                                     号】。
                                                                                                                  亚公司将向黑龙江省高院提
                           办理产成品出库手
                                                                                                                  起上诉。
                           续,2013 年 10 月 17
                           日,祝阳公司出具
                           《说明》,主张其已
                           向青枫公司交货,然
                                                                     39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青枫公司对此不认
                         可;因合同约定青枫
                         公司对加工行为负
                         有提请亚麻纱运输
                         计划、监管交付、质
                         量验收等责任,鑫亚
                         公司多次向二被告
                         催要,但至今未收到
                         加工产品,故鑫亚公
                         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1 年 11 月 3 日,
                         鑫亚公司与青枫公
                         司签订 337 号《销售
                         合同》,鑫亚公司向
                         青枫公司出售亚麻
                         原料 4071.03 吨,最
                                                                              法院于2016 年1 月19 日受理本案,
                         终确定亚麻原料单
                                                                              案号为[2016]黑 81 民初 8 号,法院
                         价为 24514 元/吨;后                                                                   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
                                                                              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
                         双方发生纠纷,经生                                                                     达民事判决书(【2016】黑
         北大荒                                                               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
北大荒鑫                 效判决确认,青枫公                                                                     81 民初 8 号),判决如下:
         青枫亚                                                               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
亚经贸有                 司收取 1133.58 吨原                                                                    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
         麻纺织   诉讼                          12,518,235.1                  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                                 鑫亚公司已提起上诉
限责任公                 料,剩余 2937.45 吨                                                                    任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
         有限公                                                               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
司                       亚麻原料由双方与                                                                       理费 96,860.00 元,由北大荒
         司                                                                   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九三圣龙公司、延寿                                                                     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
                                                                              25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于2017
                         志德公司签订《亚麻                                                                     担。
                                                                              年 12 月 11 日下达民事判决书
                         纱加工合同》进行加
                                                                              (【2016】黑 81 民初 8 号)。
                         工。后双方又与九三
                         公司签订《亚麻布加
                         工合同》,由九三公
                         司将前述加工出的
                         部分亚麻纱继续加
                         工为亚麻布。截止
                                                                   40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3 年 4 月 27 日,
                           约有84.225吨亚麻纱
                           及 274872.18 米亚麻
                           布等加工成品交付
                           给青枫公司。按照双
                           方交易习惯,上述亚
                           麻纱价值
                           5,147,075.00 元,亚麻
                           布价值 4,947,699.24
                           元,共计
                           10,094,774.24 元。青
                           枫公司收货后拒绝
                           支付货款,致鑫亚公
                           司经济损失,故鑫亚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
                           讼。
                           2010 年 1 月北大荒鑫
                           亚经贸有限责任公
                                                                            2013 年 5 月 16 日在黑龙江省绥化
                           司与农垦龙健粮油
                                                                            农垦法院达成民事调解,调解书编
                           经销公司签定大米                                                                   调解书编号[2013]绥商初字
北大荒鑫   农垦龙                                                           号[2013]绥商初字第 44 号,被告于
                           联营合作合同,合同                                                                 第 44 号,被告于 2013 年 10
亚经贸有   健粮油                                                           2013 年 10 月 1 日前还款 60 万元,                            2017 年 9 月执行回款 7 万
                    诉讼   签定履行后对方尚        510,000                                                    月 1 日前还款 60 万元,到期
限责任公   经销公                                                           到期如未能偿还,则按起诉金额                                  元,剩余款项仍待执行。
                           欠一部分货款 ,                                                                    如未能偿还,则按起诉金额
司         司                                                               68 万元给付。被告到期后未能履
                           至 2012 年 12 月底,                                                               68 万元给付。
                                                                            行还款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
                           欠公司本息 51 万元。
                                                                            制执行,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鑫亚公司 2013 年 1
                           月提起诉讼。
                           2009 年北大荒龙垦                                2013 年 1 月 6 日,麦芽公司依法对 经法院调解,判决被上诉人 履行期限届满后,二被上
         荣达粮
北大荒龙                   麦芽有限公司友谊                                 友谊县荣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所 友谊县荣达粮食储备有限公 诉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
         食储备
垦麦芽有            诉讼   分公司在友谊县荣        786,100                  欠款项在友谊县人民法院立案起 司所欠上诉人 786,105.87 元 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有限公
限公司                     达粮食储备有限公                                 诉,并将荣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的 债务分期给付,具体给付期 行,并申请法院对诉讼过
         司
                           司仓储大麦,根据大                               出资人(股东)友谊县八达国有资 限为:2014 年 6 月 30 日前给 程中已查封了的八达公司
                                                                 41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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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仓储协议,形成欠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列为共同被 付 10 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三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麦芽友谊分公司大                                     告。经一审判决后,公司又于 2013 日前给付 20 万元,2016 年 6 2017 年 7 月份执行回款 88
                         麦款 35.64 万元。2010                                年 6 月 15 日将该案件上诉到双鸭 月 30 日前给付 486,105.87 元. 万元,款项已全部收回,
                         年麦芽友谊分公司                                     山中院,经 2013 年 8 月 15 日二审 被上诉人友谊县八达国有资 现已结案。
                         与友谊县荣达粮食                                     开庭审理,已做出调解结果。         产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友谊
                         储备有限公司合作                                                                       县荣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所
                         经营玉米投入资金                                                                       欠上诉人以上债务和诉讼费
                         508 万元的利润 20 万                                                                   用(包括保全费)承担补充
                         元,借款利息 22.77                                                                     连带给付责任。
                         万元,共计78.61 万元.
                         1、请求裁决被申请
                         人继续履行《房地产
                         项目开发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联合
                                                                              2017 年 12 月 22 日,鑫都房地产
                         开发补充协议书》,
                                                                              公司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
         北大荒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
呼伦贝尔                                                                      的《关于(2017)京仲案字第 3469
         鑫都房          项目资金 6000 万;2、
市天顺房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尚未开庭审
         地产开   仲裁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        437,000,000                                                   暂无                     暂无
地产开发                                                                      理,鑫都房地产公司于 2018 年 1
         发有限          向申请人支付违约
有限公司                                                                      月 10 日提出反请求。2018 年 3 月
         公司            金 3.74 亿元;3、请
                                                                              2 日接到北京仲裁委通知将于
                         求裁决被申请人承
                                                                              2018 年 4 月 9 日开庭审理。
                         担本案律师费用 300
                         万元;4、请求裁决
                         被申请人承担本案
                         仲裁费。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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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由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共购买公司股票
274,000 股,购买均价 14.273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
期为自购买之日起 12 个月。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8,500 万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6,882
万元,未超过全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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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关于购买黑龙江省二九○农场部分农田水利设施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5
关于购买黑龙江省江滨农场部分农田水利设施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6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于购买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物联网平台项目之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1),拟购买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农业物联网项目,项目总投资 2,850.00 万元,其
中:硬件资产价值 2,550.00 万元,软件 300.00 万元。根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经北京中同华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通过黑龙江农垦龙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出售,公司以 2,730.08 万元购
买农业物联网平台已完成建设部分。未完成部分主要是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因设计与实际情况有
差距,待充分论证调研后再行实施,作为后期跟进项目进行管理和购置。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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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结构性存款        自有资金       780,000,000.00     780,000,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5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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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资金                                                                      是否经 未来是否
                               委托理财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资金   报酬确定 年化 预期收 实际收益
            受托人                                                         来源                                                   实际收回情况       过法定 有委托理
                                 类型   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投向     方式   收益率 益(如有) 或损失                        程序     财计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6.12.28 2017.03.28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3.60%            133.15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7.01.10 2017.04.10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3.30%            165.00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尔滨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7.01.11 2017.04.11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3.30%            123.75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尔滨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7.03.31 2017.06.29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00%            147.95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7.04.12 2017.07.12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00%            200.00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尔滨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7.04.13 2017.07.13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00%            150.00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尔滨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7.07.03 2017.09.04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3.80%             65.59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7.07.13 2017.10.13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20%            210.00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尔滨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7.07.14 2017.10.16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20%            161.00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尔滨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结构性存款 28,000 2017.08.04 2017.11.04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20%            294.00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结构性存款 5,000 2017.09.15 2017.11.14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3.85%             31.64 本息收回与预期相符    是      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7.10.16 2018.01.16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35%   186.08          未到期                是      是
尔滨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7.10.17 2018.01.17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35%   137.75          未到期                是      是
尔滨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7.10.31 2018.01.29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55%    77.29          未到期                是      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结构性存款 28,000 2017.11.08 2018.02.08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50%   189.00          未到期                是      是
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结构性存款 5,000 2017.11.14 2018.02.12 自有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 协议约定    4.45%    29.26          未到期                是      是
                                                                            46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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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开展
国债逆回购业务。2017 年公司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债逆回购余额 438,600,000.00 元,本年税后投资收益为 33,366,687.0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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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公司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
护、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方面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具体为:
      1、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公司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
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级领导和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等 13 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年度安全生
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2)强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公司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办法》,指
导和督促分、子公司建立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安全
风险大的生产场所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
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确保可能产生事故的风险点得到全面排查、确认和管控,实现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遏制各类事故。
    (3)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公司各分、子公司修订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制定了农机、消防、危险化学品等专项预案,完成了应急资源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了应急
预案体系。组织分、子公司开展了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单位和
岗位员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做到了“上
岗必有证,无证不上岗”。分、子公司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按期对压力容器、
起重设备、锅炉等设备设施进行检验,保证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突出安全生产重点时段的大检查,2017 年
共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和专项检查 9 次,整改重点隐患 212 项。农业分公司重点加强了对农机具库
房、种子农药库房、粮食储存场所、油料储存场所、农药使用、机场加油装置、增雨防雹作业等
重要环节和关键生产设备设施重点场所和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业企业重点加强了危险化学品工艺、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开展了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安全风险
辨识和分级管控工作。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各分、子公司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
题,集中开展了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知识竞赛、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规知识、安全风险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7)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公司和分、子公司都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
法,实施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一票否决制度。
      2、产品质量控制
    (1)农产品质量控制
    一是种植优质作物品种。种植抗病性强、稳定性好的优良品种,确保作物单产及优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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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推广绿色生产方式。深入推进农业“减化肥减农药”行动,通过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稻
侧深施肥、缓释肥、新型助剂、有机肥替代、旱田除草剂一次施药等技术措施,配备先进农业机
械设备,采取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方式,实现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应用,达到提高农产品
品质的目的。
    三是构建绿色生产基地。依托独特的生态条件,突出“优质、绿色、安全”导向,构建有机绿
色产品基地。大力发展有机绿色种植,借助现有农田感知与智慧管理集一体的农业物联网系统,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构建从农产品投入品管理至生产过程环境监测等的有机、
绿色种植全程可控、在控的实时可视的管理系统。
    四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结合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从种植监管、环境监测,
投入品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加强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及管理,规范认证流程、细化认
证过程,全面提高公司农产品整体的认证管理水平。
    (2)工业产品质量控制
    一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
了产品质量控制、改进和监督管理等保障和改进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生产流程和具体操
作,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既定标准。
    三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加强和完善产品质量检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产品进行全检或抽
检,防止有瑕疵或缺陷的产品进入销售或使用环节。
    四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根据产品特征和销售渠道,选择适当的方式及时获取客户使用产品
的信息,并将产品质量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生产部门。
    3、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1)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负责环境保
护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经济部,具体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
工作。
    (2)农业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的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合理的轮作制度。积极合理调整旱田作物种植结构,通过玉米、大豆及经济作物等
进行合理的轮作,提高土壤肥力的利用效率。
    二是加大低碳环保技术的试验及推广力度。按照“节本降耗、提质增效”的原则,加大了生物
有机肥施用、水肥资源高效利用、有机生产模式栽培等各类试验示范项目开展力度,有计划的实
施了碳基复合肥试验、水稻旱直播湿管栽培综合配套技术试验、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等各类试验
示范项目,探索了相关低碳栽培技术模式,为农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技术保障;积极推广了深松、
翻旋相结合的整地技术,改善耕层水、肥、气、热状况,促进根系生长发育,提高养分利用效率,
减少肥料投入;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通过加强病情、虫情和天气情况的监测预警,因病、
因虫、因草,根据不同天气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综合防治,避免盲目施药。
    三是加大低碳农机设备的推广和使用。重点以推广先进、高效、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为主,
降低燃油消耗及二氧化碳排量,减少环境污染;推广高性能插秧机、大型免耕精量播种机、卫星
导航等智能化作业机械的使用,通过自动控制和精准定位技术,减少作业次数提高效率;加大了
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的购置力度,促进秸秆还田,避免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推动生态循环农
业的有效开展。
    四是加强科学施肥施药体系建设,减少传统农药、化肥的投入及使用。加快推进测土配方施
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科学施肥,重点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缓释肥应用,着力改进粗放的施肥施
药方式,提高肥料和农药利用率,改善产品品质,降低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减少环境污染。
    五是继续加大各级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分层次逐级加强对农业技术人员、种植户的培训,重
点增强技术人员低碳环保技术的服务意识,提高其服务水平;增强农户环保意识,了解并掌握相
关低碳种植技术。
    (3)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的具体措施
    公司下属工业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
依据国家环保标准,保证环保方面的投资,防治污染做到了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坚持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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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管促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
未发生造成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未有其它新建项目。
     4、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1)员工合法权益保护
     一是公司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管理人员聘用、员工薪酬分配、全员业绩考核制度。遵循按劳
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每个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二是公司与聘用的 34261 名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严禁使用未成年员工,不得歧视和虐待员工及强制员工从事劳动。
     三是公司实施员工疗养制度。2017 年对符合疗养条件的 5 名员工,安排去太湖疗养院休养。
开展访贫问苦工作,在节前公司组织走访慰问 35 名困难员工。
     (2)员工培训及素质提升
     一是公司在 2017 年初,制定了员工培训计划,采取内训和外训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工作
已形成制度化。据统计当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83 期,累计培训员工 24307 人次。
     二是为进一步提升员工素质,公司在 2017 年初制定了人才需求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
所属 14 个分公司先后赴八一农垦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等省内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当年共招聘
高校毕业生 46 人。
     5、其他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承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纳税报国、反哺社会
为己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国家
各项税款。2017 年,公司缴纳各项税费 2,457.96 万元;同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纳个人所得
税 1,577.02 万元。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所属企业只有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
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上述两家企业未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因此,未发生环境污染事
故。报告期内,浩良河化肥分公司没有生产,只有供暖锅炉系统运行,环保设施能同步稳定运转,
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积极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
污染物排放总量能达到地方环保部门总量控制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得到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
报告期内,北大荒纸业有限公司没有生产,没有污染物排放。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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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2,04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1,21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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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售条件股 股份
      (全称)            增减                                               数量             性质
                                                            份数量   状态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
                                   0   1,140,262,121      64.14         0   无             0 国家
总公司
余明伟                             0       9,620,545       0.54         0   无             0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消费活力灵
                                   0       9,108,079       0.51         0   无             0 未知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7,864,137          7,864,137       0.44         0   无             0 未知
公司
肖云茂                    -13,500          7,000,000       0.39         0   无             0 未知
张晓夏                    150,000          6,300,000       0.35         0   无             0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华行业轮换灵
                        5,838,090          5,838,090       0.33         0   无             0 未知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施建华                  3,140,000          5,000,000       0.28         0   无             0 未知
曲小泉                  4,703,621          4,703,621       0.26         0   无             0 未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95          4,000,095       0.23         0   无             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1,140,262,121        人民币普通股      1,140,262,121
余明伟                                           9,620,545        人民币普通股          9,620,54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消费
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9,108,079       人民币普通股            9,108,079
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864,137       人民币普通股            7,864,137
肖云茂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张晓夏                                            6,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3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行业
                                                  5,838,090       人民币普通股            5,838,090
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施建华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曲小泉                                                   人民币普通股
                                                  4,703,621                               4,703,6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95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95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无关联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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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王守聪
成立日期                           1994 年 4 月 10 日
                                   农业牧渔业、采掘、生产加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
主要经营业务
                                   开发等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经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
准于 1994 年 4 月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体改委
以计规划[1998]322 号文批准的国家 120 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核心
企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年度内股             报告期内从公司 是否在公
                                                                                 年初持股 年末持             增减变动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份增减变             获得的税前报酬 司关联方
                                                                                   数     股数                 原因
                                                                                                     动量                 总额(万元)   获取报酬
刘长友    董事长         男     56     2013 年 11 月 16 日                        18,153    18,153         0                      50.27    否
贺天元    董事、总经理   男     55     2013 年 11 月 16 日                        18,153    18,153        0                       50.27    否
宋颀年    董事           男     55     2013 年 11 月 16 日                             0        0         0                            0   是
          董事、工会主
叶凤仪                   男     55     2013 年 11 月 16 日                        13,615    13,615        0                      38.41      否
          席
          董事、副总经
杨占海                   男     53     2013 年 11 月 16 日                        13,615    13,615        0                      37.66      否
          理、总会计师
康学军    独立董事       男     67     2013 年 11 月 16 日                             0        0         0                          0      否
王永德    独立董事       男     54     2014 年 3 月 1 日                               0        0         0                         10      否
姚凤阁    独立董事       男     47     2014 年 3 月 1 日                               0        0         0                         10      否
董惠江    独立董事       男     54     2014 年 3 月 1 日                               0        0         0                         10      否
史晓丹    监事会主席     男     58     2013 年 11 月 16 日                        16,338    16,338        0                      42.84      否
潘正平    监事           男     54     2013 年 11 月 16 日                             0        0         0                          0      是
姜秀奇    监事           女     51     2013 年 11 月 16 日                          3,812    3,812        0                      25.63      否
杨臣江    副总经理       男     55     2013 年 11 月 16 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0        0        0                          0      否
高建国    副总经理       男     46     2018 年 2 月 5 日                               0        0         0                          0      否
  合计                                                                            83,686    83,686        0                     275.08      否
                                                                      55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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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刘长友       集团总公司宝泉岭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贺天元       集团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宋颀年       现任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部部长。
叶凤仪       宝泉岭农业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杨占海       宝泉岭农业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历任财政部综合司统计研究处副处长,统计与分析处处长,综合与改革司副司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康学军
             董事。
王永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会计》编委。
姚凤阁       哈尔滨商业大学商业经济研究院院长。
董惠江       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博士点博士生导师。
史晓丹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
潘正平       农垦总局审计处主任科员,现任集团总公司审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姜秀奇       现任公司监事、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工会委员。
高建国       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金融投资部部长兼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臣江       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已辞职。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刘长友先生、贺天元先生、叶凤仪先生、杨占海先生,监事史晓丹先生、姜秀奇女士所持公司股票,均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所持股票均在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2、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5 日收到副总经理杨臣江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杨臣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聘任高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高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6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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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宋颀年                     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                   部长                           2011 年 05 月
潘正平                     集团公司审计部                       部长                           2013 年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刘长友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贺天元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杨占海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姚凤阁                     哈尔滨商业大学商业经济研究院                            院长          2012 年
姚凤阁                     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监事        2014 年
王永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                              院长          2012 年 1 月
董惠江                     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博士点                               博士生导师       2012 年 12 月
董惠江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1 月
董惠江                     黑龙江惠善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宋颀年                     北大荒肉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宋颀年                     北大荒五大连池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宋颀年                     北大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宋颀年                     北大荒旅游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潘正平                     黑龙江农垦审计学会                                     理事长         2011 年
潘正平                     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57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高建国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公司副总经理高建国先生在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金信融资租赁有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广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 6 家公
                           司所任职务已提交辞呈,现正在办理之中。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长与监事会主席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本办法提出建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总经理及以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由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经董事会决议后实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依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规定程序已支付。
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275.08 万元
获得的报酬合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杨臣江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离任
高建国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聘任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02 号,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详见公司
公告 2016-032 号)
                                                                 58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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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4,19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34,26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2,162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29,848
                    销售人员
                    技术人员                                                    1,825
                    财务人员
                    行政人员                                                    1,677
                      合计                                                     34,26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                                                                            2,600
专科                                                                            2,471
中专                                                                            1,692
高中及以下                                                                     27,340
                      合计                                                     34,261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细则(修订)。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分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绩效薪金管理办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公司及所属农业分公司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83 期,累计培训员工 24307 人次。其
中公司总部及部门举办各类培训班 17 个班(次),培训各级各类管理人员 3560 人。公司与清华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管理人员综合素养提升研修班 2 期,共培训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领
导干部 120 人。组织 16 家分公司开展 “培训下基层”活动,由公司有关部门组成的 12 人讲师
团到 4 个片区进行为期 6 天的集中授课培训活动,共计培训农业分公司管理人员 1100 余人。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59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017 年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治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网站的查询索引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www.sse.com.cn         2017 年 4 月 19 日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7 月 12 日       www.sse.com.cn         2017 年 7 月 14 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刘长友   否               10        2          8            0       0     否
贺天元   否               10        2          8            0       0     否
宋颀年   否              10         2          8            0       0     否
叶凤仪   否              10         1          8            1       0     否
康学军   是              10         2          8            0       0     否
姚凤阁   是              10         2          8            0       0     否
王永德   是              10         2          8            0       0     否
董惠江   是              10        10          8            0       0     否
杨占海   否              10         1          8            1       0     否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60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主任由独立
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关于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确认报告中所披露的薪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
相符。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仅在房地产行业与控股股东存在同业相近的业务范围,但由于规模不大,所占份
额较小,因此同业竞争状况并不严重,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者产生较大的影响。今后
公司还要积极与集团公司沟通协调,落实相关同业竞争规章,并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同业竞争。公
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力争消除同业竞争和减少
关联交易的发生。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认为: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是按照《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兑现了基础年薪部分,所披露的薪酬情况与实际
发放情况相一致。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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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结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2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8]23020002 号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大
荒股份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北大荒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
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土地承包费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附注七、61”所示,北大荒股份公司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299,241.46 万元,其中:
土地承包费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根据“附注五、28”所述的会计政策,可能存在收
入确认的相关风险。因此,我们将土地承包费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土地承包费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与土地发包流程、承包流程、土地承包费收取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
和执行;
    (2)选取样本检查《农业生产承包协议》,识别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
的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走访部分家庭农场承包户,了解其土地承包情况;
    (4)选取部分家庭农场承包户进行函证;
    (5)抽取记账凭证,审查承包费入账日期、土地面积、地租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农业生产
承包协议》、收据等一致;
    (6)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将本
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土地承包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
常变动的原因;
    (7)综合分析交易的实质,确定其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固定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如“附注七、19”所示,北大荒股份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326,185.79
万元,2017 年北大荒股份公司于合并利润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449.02 万元,主要是浩良
河化肥分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6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分析和识别,并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进而对这些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
表明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
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
    由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上述判断及假设的合理性对
减值测试的结果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北大荒股份公司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五、16”、“附注五、
22”、“附注七、19”和“附注七、66”。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估及测试了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包括关键假设的采
用及减值计提金额的复核及审批;
    (2)了解并评估了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所采用的可收回金额测算方法和所作出的重大判断
和估计;
    (3)我们使评估专家参与对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聘请的相关估值专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的复核;
    (4)复核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算过程和结果是否恰当,并检查公司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5)对重要固定资产进行监盘,检查固定资产的状况等;
    (6)检查了固定资产减值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四、其他信息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北大荒股份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中
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大荒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大荒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大荒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64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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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北大荒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
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
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大荒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琦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济杰
                                                      2018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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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334,042,686.46        939,562,718.2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4               5,823,683.03        11,870,000.00
  应收账款                           七、5              47,885,668.32        52,501,663.31
  预付款项                           七、6             106,000,790.38       104,940,489.1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七、7               6,317,062.80            72,250.0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七、9             291,702,668.09       289,382,132.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10            786,300,745.35       859,034,844.8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492,397,972.35       963,525,979.10
    流动资产合计                                    3,070,471,276.78      3,220,890,076.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14             21,000,000.00        21,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17            769,584,560.03       328,986,820.7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19         3,261,857,912.77      3,625,681,659.38
  在建工程                           七、20            39,879,311.61         53,300,274.5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25            421,075,300.51       439,497,133.56
  开发支出
  商誉
                                         66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长期待摊费用                       七、28             41,118,758.52     27,737,292.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0             21,970,815.18     25,157,140.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76,486,658.62    4,521,360,321.15
     资产总计                                       7,646,957,935.40    7,742,250,397.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35            222,563,359.27    248,893,375.04
  预收款项                           七、36            624,742,633.57    916,801,924.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七、37            342,623,258.85    286,888,066.71
  应交税费                           七、38             41,926,279.81     50,801,750.6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七、40                 70,309.90         70,309.90
  其他应付款                         七、41            462,748,024.85    491,261,810.9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94,673,866.25    1,994,717,237.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45              4,451,729.61      4,451,729.61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七、47               137,271.31         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七、48             69,939,531.76     23,624,987.83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七、50                447,770.64        447,770.64
  递延收益                           七、51              1,660,883.98      2,004,045.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67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637,187.30        30,665,804.73
      负债合计                                     1,771,311,053.55      2,025,383,042.2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七、53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2,420,221,207.29      2,420,221,207.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七、58              3,063,918.37         2,372,161.35
  盈余公积                          七、59         1,375,240,410.99      1,290,780,124.5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441,578,459.58        350,464,580.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017,783,905.23      5,841,517,982.40
  少数股东权益                                      -142,137,023.38       -124,650,626.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75,646,881.85      5,716,867,355.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646,957,935.40      7,742,250,397.90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24,269,423.35        832,337,639.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七、1              194,108.00          2,359,510.56
  预付款项                                                                      14,949.19
  应收利息                                              6,317,062.80            60,000.0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1,825,983,699.97      2,068,885,929.20
  存货                                                51,579,058.73         75,176,004.4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79,420,285.84       953,269,620.19
    流动资产合计                                   3,587,763,638.69      3,932,103,653.28
非流动资产:
                                        68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000,000.00     21,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七、3           905,009,212.64    923,020,439.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814,430,587.46    2,743,298,245.34
  在建工程                                           39,879,311.61       53,127,265.8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4,555,132.30     56,180,722.5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0,612,230.52     27,180,164.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73,911.9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77,560,386.48    3,823,806,837.70
      资产总计                                    7,465,324,025.17    7,755,910,490.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4,454,554.40     62,442,748.04
  预收款项                                           585,007,410.60    890,151,180.96
  应付职工薪酬                                       337,472,472.86    280,465,890.28
  应交税费                                             7,092,871.96     12,845,697.7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0,309.90         70,309.90
  其他应付款                                         321,652,989.69    356,258,353.5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05,750,609.41    1,602,234,180.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84,954.93      2,984,954.9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37,271.31        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9,623,261.32     22,994,658.96
                                       69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48,383.98             429,045.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093,871.54           26,545,930.54
      负债合计                                    1,378,844,480.95        1,628,780,110.9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422,095,180.79        2,422,095,180.7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3,063,918.37            2,372,161.35
  盈余公积                                        1,375,240,410.99        1,290,780,124.55
  未分配利润                                        508,400,125.07          634,203,004.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86,479,544.22        6,127,130,38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465,324,025.17        7,755,910,490.98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合并利润表
                                  2017 年 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992,414,562.19     3,094,778,574.28
其中:营业收入                          七、61       2,992,414,562.19     3,094,778,574.2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233,067,860.27     2,366,258,073.81
其中:营业成本                          七、61         423,134,872.83       642,890,776.2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2         12,285,754.16         18,553,980.11
                                       70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销售费用                            七、63         24,355,797.00      34,699,540.89
      管理费用                            七、64       1,710,441,967.92   1,688,840,791.75
      财务费用                            七、65         -29,665,824.36     -18,368,763.12
      资产减值损失                       七、66          92,515,292.72         -358,252.0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8          49,452,403.57       7,286,054.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63,775,669.36      -9,546,964.24
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80             158,389.10       8,931,659.5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七、80         15,112,586.8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24,070,081.40     744,738,214.14
  加:营业外收入                          七、69         18,743,926.87      27,560,657.68
  减:营业外支出                          七、70         80,171,069.05      58,089,702.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62,642,939.22     714,209,169.02
  减:所得税费用                          七、71            144,000.94         627,525.6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62,498,938.28     713,581,643.3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762,498,938.28     713,581,643.35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762,498,938.28     713,581,643.35
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762,498,938.28     713,581,643.35
    1.少数股东损益                                      -17,486,396.59     -21,525,312.83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9,985,334.87     735,106,956.1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71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62,498,938.28       713,581,643.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486,396.59       -21,525,312.8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79,985,334.87       735,106,956.1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9                0.41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9                0.414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利润表
                                     2017 年 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十七、   2,933,890,673.26   3,044,059,813.56
  减:营业成本                                 十七、    367,581,883.18      588,156,047.02
      税金及附加                                           6,798,390.02       12,289,503.14
      销售费用                                            24,245,282.60       34,328,354.88
      管理费用                                          1,667,279,656.67   1,641,789,577.58
      财务费用                                           -28,959,557.80      -43,006,252.97
      资产减值损失                                       300,352,883.94       77,820,389.2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七、     16,565,460.22       11,012,018.7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8,123,433.61      -5,689,609.4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8,762.54        4,076,627.18
      其他收益                                            12,043,106.6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25,339,464.06      747,770,840.64
  加:营业外收入                                          16,127,616.64       16,502,643.03
  减:营业外支出                                          78,398,504.44       57,981,323.8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63,068,576.26      706,292,159.8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3,068,576.26      706,292,159.8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3,068,576.26      706,292,159.8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72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63,068,576.26      706,292,159.8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07,049,410.85   3,699,789,110.7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3     234,766,926.39      198,494,270.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41,816,337.24   3,898,283,381.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1,211,319.00     598,285,123.7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41,598,575.99      817,780,132.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553,614.97       27,376,919.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3     841,336,186.19      848,133,301.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98,699,696.15   2,291,575,476.32
                                        7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3,116,641.09    1,606,707,904.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13,000,000.00   3,517,46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893,187.67      21,752,560.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596,409.23       9,087,750.85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58,489,596.90   3,548,300,311.2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382,048,703.33     235,187,109.47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43,000,000.00   3,819,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3       74,665,879.68       3,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99,714,583.01   4,057,187,109.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1,224,986.11    -508,886,798.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04,411,169.06     524,415,598.8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4,411,169.06     524,415,598.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4,411,169.06    -524,415,598.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2,519,514.08    573,405,507.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6,561,807.75     213,156,299.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4,042,293.67     786,561,807.75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43,638,517.31   3,609,741,789.10
                                        74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456,892.87     185,770,529.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43,095,410.18   3,795,512,318.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9,509,789.04     579,637,696.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34,123,596.20     808,639,144.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337,555.06      19,634,445.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9,387,463.96     836,945,196.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49,358,404.26   2,244,856,482.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3,737,005.92   1,550,655,836.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10,000,000.00   3,517,46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840,687.67      21,752,560.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152,381.23       8,721,231.81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54,993,068.90   3,547,933,792.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381,532,258.76     229,865,127.47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43,000,000.00   3,819,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023,62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4,555,883.76   4,048,865,127.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562,814.86    -500,931,335.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68,761.61      25,49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168,761.61      25,49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04,411,169.06     524,415,598.8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4,411,169.06     530,415,598.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2,242,407.45    -504,916,598.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8,068,216.39    544,807,902.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2,337,639.74     137,529,737.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4,269,423.35     682,337,639.74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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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7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股 债 他                          股 收益                                   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2,372,161.35 1,290,780,124.55          350,464,580.21    -124,650,626.79 5,716,867,355.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2,372,161.35 1,290,780,124.55          350,464,580.21    -124,650,626.79 5,716,867,355.6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691,757.02    84,460,286.44            91,113,879.37     -17,486,396.59    158,779,526.24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79,985,334.87     -17,486,396.59    762,498,938.2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84,460,286.44           -688,871,455.50                     -604,411,169.06
                                                                                         76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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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积                                                                                                 84,460,286.44            -84,460,286.4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604,411,169.06                    -604,411,169.06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691,757.02                                                                   691,757.02
1.本期提取                                                                                       903,600.00                                                                   903,600.00
2.本期使用                                                                                       211,842.98                                                                   211,842.98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441,578,459.58    -142,137,023.38 5,875,646,881.85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股 债 他                          股 收益                                   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1,145,572.29 1,184,836,300.57          246,687,800.29    -104,096,067.42 5,526,474,722.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77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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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1,145,572.29 1,184,836,300.57   246,687,800.29    -104,096,067.42 5,526,474,722.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1,226,589.06   105,943,823.98   103,776,779.92     -20,554,559.37   190,392,633.59
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35,106,956.18     -21,525,312.83   713,581,643.3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05,943,823.98   -631,330,176.26       970,753.46    -524,415,598.82
1.提取盈余公积                                                                            105,943,823.98   -105,943,823.9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524,415,598.82                     -524,415,598.82
配
4.其他                                                                                                         -970,753.46       970,753.46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78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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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1,226,589.06                                                                 1,226,589.06
1.本期提取                                                                           3,210,800.00                                                                 3,210,800.00
2.本期使用                                                                           1,984,210.94                                                                 1,984,210.9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2,372,161.35 1,290,780,124.55           350,464,580.21   -124,650,626.79 5,716,867,355.61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杨占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7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 其他综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存股 合收益
                                                      股 债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2,372,161.35 1,290,780,124.55 634,203,004.31    6,127,130,38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2,372,161.35 1,290,780,124.55 634,203,004.31    6,127,130,38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691,757.02    84,460,286.44 -125,802,879.24      -40,650,835.7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563,068,576.26      563,068,576.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79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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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84,460,286.44 -688,871,455.50      -604,411,169.06
1.提取盈余公积                                                                                                      84,460,286.44    -84,460,286.4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604,411,169.06    -604,411,169.06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691,757.02                                           691,757.02
1.本期提取                                                                                            903,600.00                                           903,600.00
2.本期使用                                                                                            211,842.98                                           211,842.98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508,400,125.07     6,086,479,544.22
                                                                                                    上期
                                                    其他权益工
             项目                                       具                                   其他
                                                                                       减:库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 永续 其                       存股
                                                                                             收益
                                                    股 债 他
                                                                            80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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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1,145,572.29 1,184,836,300.57 558,270,267.26 5,944,027,229.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1,145,572.29 1,184,836,300.57 558,270,267.26 5,944,027,229.9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226,589.06   105,943,823.98    75,932,737.05    183,103,150.0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06,292,159.85    706,292,159.8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05,943,823.98 -630,359,422.80     -524,415,598.82
1.提取盈余公积                                                                            105,943,823.98 -105,943,823.9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524,415,598.82   -524,415,598.82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226,589.06                                        1,226,589.06
                                                             81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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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提取                                                                    3,210,800.00                                     3,210,800.00
 2.本期使用                                                                    1,984,210.94                                     1,984,210.9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2,372,161.35 1,290,780,124.55 634,203,004.31 6,127,130,380.00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杨占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82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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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98年11月在黑龙江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登记机关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现公司总部位于黑龙江
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统一信用代码9123000070283865X0。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30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业务包括农业、化肥、麦芽、纸业、投资、矿产等,分公司主要
包括 16 家农业分公司、浩良河化肥分公司等,子公司主要包括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麦芽公司”)、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
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山石墨公司”)、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鑫都建筑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房地产公司”)、黑龙
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鑫亚公司”)等。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农业。公司的经营范围:水稻、小麦、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精
深加工、销售;尿素的生产销售;与种植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相关的技术、信息及服务体系的开
发、咨询及运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生产尿素、二氧化碳、液氮、液氨、氧气、液氧、甲醇、复合肥生产销售、化肥零售(以
上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农药经营(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按照直供的原则经营)。房地产
开发,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总承包及机电设备、金属门窗、建筑装修、建筑幕墙、钢
结构专业承包;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9 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
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 万股;本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19 日以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38 元,发行每股面值 1.00 元的社会公众股 30,000 万股,
2002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5 年 6 月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2 股,共计转增股本 293,992,000 股。根据农业部《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的批复》(农财发[2005]98 号)的批准,经本公司 200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6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定向回购农垦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 129,660,000
股。
     根据本公司 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1 号文的核准,2007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以面值(100 元)
为发行价格,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 15 亿元,根据《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其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其到期日止,即 2008 年 6 月 1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9 日止,持有人可以在转股期
内的转股申请时间内申请转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可转债已有 1,496,544,000 元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自进
入转股期以来累计转股股数为 143,387,909 股;剩余余额 3,446,000 元因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
回条款,于 2010 年 3 月 5 日收市后全部赎回。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77,768 万股,详见附注七、53。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最终控制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
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
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8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 2017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7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
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 1 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
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农业经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
五、28“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32“其
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
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
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
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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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
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
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
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
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
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
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
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
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
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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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
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
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
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
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
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
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
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
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
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
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
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4、
(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
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
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
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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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4(2)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
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
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
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
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
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
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
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
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
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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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
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
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
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
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
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
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
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
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
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
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
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
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
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
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
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时
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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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
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
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
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
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
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
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
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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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
(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
 或金额标准               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组合                      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00                        2.00
 1-2 年                                             5.00                        5.00
 2-3 年                                              15.00                    15.00
 3 年以上                                             50.00                    5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款项性质组合
说明: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需要计提,否则不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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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导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非重大应收款项的特征,如: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开发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发出
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
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其中: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在建开发产品
(开发成本)、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等。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
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
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②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
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
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
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
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
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③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
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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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
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
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
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
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
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
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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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
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
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
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
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
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
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
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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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
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50           0%-5.00%         6.67%-1.9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0%-5.00%        20.00%-4.7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5.00%        20.00%-9.5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8           0%-5.00%       33.33%-11.88%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
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
费用后的金额。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
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
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
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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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
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2“长期资产减值”。
18.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
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
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
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用材林等。
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出售前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入
库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
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
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
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
账面价值确定。
20.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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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
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2 “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
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
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
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
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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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农田水利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4.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
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
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
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
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
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
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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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
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承包费收入、农产品及农用物资销售收入、工业产品销售及
其他收入。
    土地承包费收入以与家庭农场签订的农业土地承包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土地承包协议每年签订一次,租金在全年各月平均分摊(按报告期已签定协议约定承包费金额乘
以报告期月份占全年月份的比例);与此交易中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时,确认土地承
包费收入的实现。
    除土地承包费收入之外的营业收入,按下列标准确定: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
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
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
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
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
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
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
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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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
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
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6)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
    对于房地产购买方在建造工程开始前能够规定房地产设计的主要结构要素,或者能够在建造
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房地产建造协议符合建造合同定义,本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对于房地产购买方影响房地
产设计的能力有限(如仅能对基本设计方案做微小变动)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有关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法,并结合本公司房地产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确
认相关的营业收入。
    ①开发产品
    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即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项目已
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分期收款销售
    在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开发产品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
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
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③出售自用房屋:自用房屋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房屋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④代建房屋和工程业务
    代建房屋和工程签订有不可撤销的建造合同,与代建房屋和工程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
业,代建房屋和工程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并且代建房屋和工程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⑤出租物业收入确认方法
    按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有免租期的考虑免租期)与租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
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⑥其他业务收入确认方法
    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与收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
29.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
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
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
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
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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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
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
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
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
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
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
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
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
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
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
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
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
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
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
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
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
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
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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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
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
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
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
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
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
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
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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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
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
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
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
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
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
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
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
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
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
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
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
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五、28、“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各
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
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
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
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
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
断。
    (3)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
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
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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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
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
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
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
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
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定是
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
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
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7)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
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
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
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
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8)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
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
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
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9)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
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
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1)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
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
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2)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
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
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
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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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
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
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
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
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
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4)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
(该估价委员会由本公司的首席财务官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
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
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
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公
司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
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中披露。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内容和原因
未来适用法
                         经本公司第六届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
                         董事会第五十次
“持续经营净利润”和                        不适用
                         会议于 2017 年 8
“终止经营净利润”。
                         月 29 日决议通过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                          合并利润表: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 15,112,586.81 元,
                         经本公司第六届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
                         董事会第五十次     计入其他收益;上期无影响。
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
                         会议于 2017 年 8   母公司利润表: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 12,043,106.65 元,
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
                         月 29 日决议通过   计入其他收益;上期无影响。
整。
                                            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额:营业外收入减少 283,605.05 元,营业外支
                                            出减少 125,215.95 元,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158,389.10 元;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                        上期发生额:营业外收入减少 19,140,304.59 元,营业外
处置收益”项目,将部                        支出减少 10,208,645.02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经本公司第六届
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
                         董事会第五十次     8,931,659.57 元。
入、营业外支出”的资
                         会议于 2017 年 8   母公司利润表:
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
                         月 29 日决议通过   本期发生额:营业外收入减少 240,915.92 元,营业外支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出减少 102,153.38 元,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138,762.54 元;
                                            上期发生额:营业外收入减少 4,668,520.76 元,营业外支
                                            出减少 591,893.58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4,076,627.18 元。
其他说明: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
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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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 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决议通过,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公告编号:2017-038)。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
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
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支。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 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 2017 年度无应披露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税收入按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
增值税                                                             17%
                      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消费税                不适用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适用税率计缴。           1%、5%、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税率计缴                 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税函〔2009〕779号文件的规定,
从事农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
税〔2017〕43号)相关规定,子公司四方山石墨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
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病虫害防治免税备案,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13号)文件的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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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1,523.77              12,317.72
 银行存款                                            554,031,162.69         789,550,400.50
 其他货币资金                                        780,000,000.00         150,000,000.00
                合计                           1,334,042,686.46             939,562,718.22
 其他说明: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850,000,392.79 元,其中
 公司本部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购入理财产品 350,000,000.00
 元、兴业银行购入理财产品 150,000,000.00 元、中国光大银行购入理财产品 280,000,000.00 元;
 纸业公司因涉诉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冻结资金 392.79 元;公司本部及麦芽公司定期存款(持有至
 到期)70,000,000.00 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600,000.00                  5,87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4,223,683.03                 6,000,000.00
             合计                                5,823,683.03                11,870,000.0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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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279,634,432.60 78.24 235,781,996.40 84.32 43,852,436.20 279,634,432.60 76.91 235,781,996.40 84.32 43,852,436.20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5,969,469.07 1.67    2,984,734.54 50.00 2,984,734.53    8,588,570.13 2.36 3,099,682.13 36.09 5,488,888.00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71,811,721.91 20.09 70,763,224.32 98.54 1,048,497.59 75,342,056.33 20.72 72,181,717.22 95.81 3,160,339.11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57,415,623.58    /     309,529,955.26    /     47,885,668.32 363,565,059.06    /     311,063,395.75    /     52,501,663.31
                                                                      107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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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计提比
           (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例(%)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164,717,809.46        140,313,290.30      85.18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长春市嘉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4,447,917.04         15,000,000.00      43.54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16,439,366.60         16,439,366.6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11,980,177.90         11,980,177.9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11,850,141.97         11,850,141.9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      10,181,491.35         10,181,491.35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852,897.34           8,852,897.3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8,266,882.94           8,266,882.9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
                                    7,722,748.00           7,722,748.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资料有限公司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         5,175,000.00           5,175,00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合计                279,634,432.60        235,781,996.40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5,969,469.07                 2,984,734.54                     50.00
       合计                     5,969,469.07                 2,984,734.54                     5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1“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086,106.97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2,620,797.46 元。
本年收回以前年度转销坏账准备金额 1,25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08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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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2,111,841.51     商业承兑汇票
农户(家庭农场承包费)                        159,037.32     货币/转账
山西宝通新闻出版纸张有限公司                   96,676.50     货币/以物抵债
哈尔滨兴隆饲料经销有限公司                      80,000.00    货币
大连电力万汇印刷有限公司                        42,299.20    货币/以物抵债
沈阳文妍纸业有限公司                            40,000.00    转账
沈阳市新华泰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38,928.58    货币
哈尔滨龙顺印务有限公司                          21,579.10    货币
哈尔滨市三利印刷厂                              15,390.22    货币
其他                                           15,045.03     货币/转账
            合计                            2,620,797.46
其他说明:
    原按个别认定法认定计提坏账的上述款项均以货币/转账或以物抵债方式收回。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239,435,412.97 元,占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66.9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195,582,976.77 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478,021.74                    9.88      6,822,814.97                     6.50
1至2年              3,869,705.78                    3.65     14,849,410.28                    14.15
2至3年             14,849,410.28                   14.01     34,107,278.80                    32.50
3 年以上           76,803,652.58                   72.46     49,160,985.10                    46.85
    合计          106,000,790.38                       —   104,940,489.15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109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主要为子公司鑫都房地产公司预付在建开发产品采购款,
由于项目在建尚未完工,款项尚未结算,预付的采购款作为预付款项列报。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 71,797,295.22 元,占预付账
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67.7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123,250.00                    12,250.00
结构性存款                                   6,193,812.80                    60,000.00
             合计                            6,317,062.80                    72,250.00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0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828,723,329.59 75.87 574,841,923.07 69.36 253,881,406.52           833,143,328.59 76.76 574,883,618.45 69.00 258,259,710.14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39,295,817.40 3.60        1,660,368.83 4.23 37,635,448.57          33,554,301.69    3.09     2,617,692.70 7.80 30,936,608.99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24,243,531.80 20.53 224,057,718.80 99.92             185,813.00   218,695,596.17 20.15 218,509,783.17 99.92           185,813.00
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092,262,678.79    /     800,560,010.70    /     291,702,668.09 1,085,393,226.45     /      796,011,094.32    /     289,382,132.13
                                                                        111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计提比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例(%)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4,411,072.49     160,911,072.49       48.12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鸡东弘霖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110,271,886.43     110,271,886.43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秦皇岛市弘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9,000,000.00        49,500,000.00     50.00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059,405.94        28,638,613.86     65.00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法院判决待处理                         40,000,000.00        40,000,00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鸡东县忠旺粮库                         26,418,810.64        26,418,810.6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呼和浩特市环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5,709,448.21        25,709,448.21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方正县海翔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21,365,284.70        21,365,284.7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785,000.00        11,538,200.00     64.88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哈尔滨志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15,776,434.48        15,773,275.96     99.98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扶余县长春岭粮库                       14,285,964.24        14,285,964.2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阿尔山市金仓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0,725,325.64         9,108,026.79     84.92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嫩江县嫩兴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10,205,934.00        10,205,934.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佟志刚                                  9,181,813.61         9,181,813.61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8,734,982.77         8,734,982.7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秦皇岛市华亚实业有限公司                8,674,685.66         8,674,685.66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鸡西市恒盛源选煤有限公司                8,299,605.68         1,346,671.50     16.23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黑龙江康尔麦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8,294,228.87         7,653,805.98     92.28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土默特右旗经通煤炭运储有限责任公司      8,225,433.90         8,225,433.9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七台河金源煤矿                          7,298,012.33       7,298,012.33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合计                   828,723,329.59     574,841,923.07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0,896,625.83                  217,932.51                    2.00
1 年以内小计                     10,896,625.83                  217,932.51                    2.00
1至2年                                 201,255.46                10,062.77                       5.00
2至3年                                 133,215.16                19,982.27                      15.00
3 年以上                              2,824,782.51            1,412,391.28                      50.00
           合计                      14,055,878.96            1,660,368.8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1“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12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年末余额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与交易对象组合
     集团总公司                          153,074.00
     母公司之外关联方                  1,055,457.56
    小计                               1,208,531.56
特殊款项组合:                        24,031,406.88
              合计                    25,239,938.4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1“应收款项”。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884,146.44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424,709.69 元。本
年收回以前年度转销坏账准备金额 89,479.63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黑龙江龙健粮油经销有限公司                    70,000.00          货币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41,695.38          以物抵债
 分局财务处(日棉创汇结余)                          50,000.00    货币
 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铅印室                               0.44    货币
 个人(农户等)                                  263,013.87       货币/转账
                合计                             424,709.69
其他说明:
    原按个别认定法认定计提坏账的上述款项均以货币/转账或以物抵债方式收回。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888,147,976.23                      558,753,249.37
 预借采购款                                    7,209,635.59                     330,969,169.62
 应收家庭农场款                              161,594,319.76                     162,135,670.61
                                         11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承包结算款                                     9,344,008.11                  10,279,602.99
 存出保证金                                     6,322,309.00                   5,494,667.19
 资产转售款                                     3,455,853.31                   3,508,122.87
 应收职员款                                     2,246,410.58                    688,297.44
 其他                                         13,942,166.21                   13,564,446.36
                 合计                      1,092,262,678.79             1,085,393,226.45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
                        往来款       334,411,072.49 3 年以上         30.62 160,911,072.49
发有限公司
鸡东弘霖煤炭经销有
                        预借采购款   110,271,886.43 3 年以上         10.10 110,271,886.43
限公司
秦皇岛市弘企房地产
                        往来款        99,000,000.00 3 年以上          9.06     49,500,000.00
开发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
                        往来款        44,059,405.94 3 年以上          4.03     28,638,613.86
发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待处理          预借采购款    40,000,000.00 3 年以上          3.66     40,000,000.00
          合计              —       627,742,364.86     —           57.47 389,321,572.78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4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3,879,999.85        34,652,354.75        19,227,645.10     82,747,680.89       35,127,838.79       47,619,842.10
在产品                    370,021,381.02                            370,021,381.02    370,021,381.02                          370,021,381.02
库存商品                  475,603,133.20        81,133,436.47       394,469,696.73    529,974,339.51        94,247,744.54     435,726,594.97
周转材料                    5,848,624.62         3,635,682.12         2,212,942.50      6,132,275.78           834,329.03       5,297,946.75
消耗性生物资产                369,080.00                                 369,080.00       369,080.00                              369,080.00
发出商品                    6,462,417.07         6,462,417.07                           6,616,312.37         6,616,312.37
           合计           912,184,635.76    125,883,890.41          786,300,745.35    995,861,069.57       136,826,224.73     859,034,844.84
其他说明:
    子公司鑫亚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因货款结算纠纷提起诉讼,法院查封鑫亚公司亚麻纱 6,921,983.02 元、亚麻布 32,327,873.79 元;
公司诉鑫都房地产公司偿还借款案件中,法院查封天顺新城(三期)和丽水雅居的在建房屋、商品房及车位,价值 627,344,908.00 元。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35,127,838.79        2,121,422.47                           2,596,906.51                     34,652,354.75
库存商品                        94,247,744.54          177,136.47                         13,291,444.54                      81,133,436.47
周转材料                           834,329.03        2,801,747.76                                394.67                       3,635,682.12
发出商品                         6,616,312.37                                                153,895.30                       6,462,417.07
             合计              136,826,224.73        5,100,306.70                         16,042,641.02                     125,883,890.41
                                                                    115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交增值税                                    40,246,047.62           35,691,393.49
未交增值税                                              286.00
待抵扣的进项税                                      102,337.44             66,774.54
待认证进项税                                           3,718.87            16,937.22
预付保险费                                      3,245,799.96            1,357,773.09
房地产预缴税金                                      547,228.30            821,981.19
预付报刊费                                      4,120,293.68
预付租金                                            245,998.32
预付取暖费                                      4,959,985.71
国债逆回购                                   438,739,807.83           925,571,119.57
其他                                                186,468.62
             合计                            492,397,972.35           963,525,979.10
其他说明:
    年末其他项为公司预付的网费等。
                                        116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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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合计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被投资
                                                   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单位持股   本期现金红利
               单位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增加 减少                                      增加 减少                    比例(%)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510,000.00                   510,000.00         510,000.00                   510,000.00      10.20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60,000.00                   160,000.00         160,000.00                   160,000.00      20.00
上海北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0.00                1,600,000.00 1,600,000.00                      1,600,000.00       10.67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00               11,000,000.00                                                       2.20 1,210,000.00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22.36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4.24
              合计                 28,270,000.00               28,270,000.00 7,270,000.00                      7,270,000.00                1,210,000.00
                                                                    117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                     7,270,000.00                        7,270,000.00
本期计提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本期减少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余额                  7,270,000.00                         7,270,000.00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8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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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                                  其他综                                                  期末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        其他权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
                                       余额                                  合收益                                  其他            余额        期末余额
                                                    投资 投资   投资损益            益变动 股利或利润 值准备
                                                                             调整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189,553,367.73              -5,690,673.30                                                    183,862,694.43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66,291,829.78               1,125,797.86                                                     67,417,627.64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960,623.68              -9,960,623.68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         5,391,012.12                -241,988.92                                                      5,149,023.20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49,046,618.87                                     504,373,408.62 455,326,789.75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698,286.49                                                                                36,698,286.49 36,698,286.49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57,789,987.46                  38,437.55                                                     57,828,425.01
小计                               365,685,107.26             -63,775,669.36                                     504,373,408.62 806,282,846.52 36,698,286.49
               合计                365,685,107.26             -63,775,669.36                                     504,373,408.62 806,282,846.52 36,698,286.49
其他说明:
    (1)公司因其他投资方对全资子公司浩化公司投资导致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100%变为 49%,丧失控制权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由全资子公司变成参
股公司。
    (2)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来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子公司鑫亚公司对持有的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6,698,286.49 元。
                                                                           119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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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9、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054,104,337.65 2,114,943,447.29 44,212,698.26 118,468,143.94 7,331,728,627.14
2.本期增加金额       347,154,895.98     37,038,044.14 1,916,421.80       6,361,795.16    392,471,157.08
(1)购置            111,036,555.11     26,369,147.64 1,916,421.80       4,441,105.06    143,763,229.61
(2)在建工程转入    230,186,793.79     10,487,964.40                    2,010,385.35    242,685,143.54
(3)其他               5,931,547.08      180,932.10                       -89,695.25      6,022,783.93
3.本期减少金额       410,136,917.87    778,512,363.05 8,750,110.27       3,557,132.96 1,200,956,524.15
(1)处置或报废          902,812.16         15,000.00 4,050,409.76                         4,968,221.92
(2)报废和毁损       94,904,382.39     15,746,288.66      685,580.00    2,265,357.64    113,601,608.69
(3)其他            314,329,723.32    762,751,074.39 4,014,120.51       1,291,775.32 1,082,386,693.54
4.期末余额          4,991,122,315.76 1,373,469,128.38 37,379,009.79 121,272,806.14 6,523,243,260.0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030,260,729.02 1,298,772,544.41 28,007,184.84 85,558,601.22 3,442,599,059.49
2.本期增加金额       168,066,820.52     55,423,970.40 2,530,463.03       8,015,454.61    234,036,708.56
(1)计提            167,972,386.17     55,423,970.40 2,530,463.03       8,109,888.96    234,036,708.56
(2)其他                 94,434.35                                        -94,434.35
3.本期减少金额       240,489,906.30    511,931,984.41 6,801,595.49       2,940,850.69    762,164,336.89
(1)处置或报废          437,030.18         15,000.00 2,757,879.31                         3,209,909.49
(2)报废和毁损       72,571,389.07     14,430,820.12      658,174.00    2,110,539.14     89,770,922.33
(3)其他            167,481,487.05    497,486,164.29 3,385,542.18         830,311.55    669,183,505.07
4.期末余额          1,957,837,643.24   842,264,530.40 23,736,052.38 90,633,205.14 2,914,471,431.1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99,717,851.54    161,018,823.87 2,309,177.94         402,054.92    263,447,908.27
2.本期增加金额           706,855.78     83,740,239.40       43,144.58                     84,490,239.76
(1)计提                706,855.78     83,740,239.40       43,144.58                     84,490,239.76
3.本期减少金额           429,371.85       401,760.04       193,100.00                      1,024,231.89
(1)处置或报废                                            193,100.00                       193,100.00
(2)报废和毁损           96,377.96       185,749.41                                        282,127.37
(3)其他                332,993.89       216,010.63                                        549,004.52
4.期末余额            99,995,335.47    244,357,303.23 2,159,222.52         402,054.92    346,913,916.1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933,289,337.05   286,847,294.75 11,483,734.89 30,237,546.08 3,261,857,912.77
2.期初账面价值      2,924,125,757.09   655,152,079.01 13,896,335.48 32,507,487.80 3,625,681,659.38
                                               120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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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36,348,082.64        112,494,786.41       89,697,828.05    134,155,468.18
机器设备               842,776,758.57        524,810,387.74    243,035,693.66       74,930,677.17
运输工具                   10,516,886.98        7,077,602.07       2,159,222.52      1,280,062.39
办公设备及其他              1,382,361.64         814,131.48         389,220.18         179,009.98
      合计           1,191,024,089.83        645,196,907.70    335,281,964.41      210,545,217.72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78,837,604.34
机器设备                                                                            43,247,708.68
运输工具                                                                              345,415.69
办公设备及其他                                                                        187,845.75
                    合计                                                           222,618,574.46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64,814,997.82     正在办理
运输工具                                             312,587.48    正在办理
             合计                                 65,127,585.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情况其他减少主要是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由 100%变为 49%,不再控制,本年未纳入合并范围。
    (2)公司对拟处置、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
金额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其公允价值按该类资产在二手交易市场中的报价确定。本年确
认了 84,490,239.76 元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对停止使用的机器设备等
计提减值 84,312,798.76 元。
                                              121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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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37,458,866.39                             37,458,866.39           31,212,502.58                               31,212,502.58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                                                                                         3,925,392.26                               3,925,392.26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                      2,420,445.22                              2,420,445.22            1,505,352.89                                1,505,352.89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976,528.16           976,528.16                                17,558,542.06              976,528.16       16,582,013.90
其他项目                                                                                                   75,012.91                                   75,012.91
             合计                    40,855,839.77           976,528.16        39,879,311.61           54,276,802.70              976,528.16       53,300,274.54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工程累计               其中: 本期利
                                                                                                                                       利息资
                                                                    本期转入固定       本期其他减少       期末         投入占预 工程进        本期利 息资本 资金来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化累
                                                                      资产金额             金额           余额         算比例     度          息资本 化率     源
                                                                                                                                       计金额
                                                                                                                         (%)                  化金额 (%)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109,689,024.45 31,212,502.58 60,722,057.60        54,475,693.79                    37,458,866.39     83.81 在建                        自有资金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    117,832,300.00    3,925,392.26 102,942,073.13   106,867,465.39                                       90.69 完工                        自有资金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     40,641,500.00    1,505,352.89 33,413,431.47      32,498,339.14                     2,420,445.22     85.92 在建                        自有资金
                                                                                                                               完工未达到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61,430,000.00 17,558,542.06 35,706,353.64        44,966,464.00     7,321,903.54     976,528.16      86.71 使用状态                    自有资金
其他项目              4,104,700.00      75,012.91    3,802,168.31      3,877,181.22                                      94.46 完工                        自有资金
      合计          333,697,524.45 54,276,802.70 236,586,084.15     242,685,143.54      7,321,903.54 40,855,839.77       /        /                   /      /
                                                                           122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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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专利技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商标权       软件         探矿权          合计
                                                    术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81,543,797.19 33,482,494.84 50,000.00 2,835.00 7,094,172.87 302,247,879.43 524,421,179.33
2.本期增加金额                                                       2,830,188.60                  2,830,188.60
(1)购置                                                              2,830,188.60                  2,830,188.60
3.本期减少金额    23,520,000.00 33,482,494.84                                                     57,002,494.84
(1)处置
(2)报废                           33,482,494.84                                                   33,482,494.84
(3)其他           23,520,000.00                                                                   23,520,000.00
4.期末余额       158,023,797.19                   50,000.00 2,835.00 9,924,361.47 302,247,879.43 470,248,873.0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47,749,654.60 31,054,469.65 50,000.00 2,835.00 6,067,086.52                     84,924,045.77
2.本期增加金额     3,180,885.52     487,676.42                         629,510.94                  4,298,072.88
(1)计提          3,180,885.52     487,676.42                         629,510.94                  4,298,072.88
3.本期减少金额     8,506,400.00 31,542,146.07                                                     40,048,546.07
(1)处置
(2)报废                           31,542,146.07                                                   31,542,146.07
(3)其他            8,506,400.00                                                                    8,506,400.00
4.期末余额        42,424,140.12                   50,000.00 2,835.00 6,696,597.46                 49,173,572.58
三、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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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5,599,657.07                                    3,227,764.01 302,247,879.43 421,075,300.51
2.期初账面价值 133,794,142.59 2,428,025.19                       1,027,086.35 302,247,879.43 439,497,133.56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农业发展中心大楼土地使用权                            255,281.25        正在办理中
 粮食中心土地使用权                                         903,066.79   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拥有的黑龙江省萝北县四方山林场东部大磷片石墨矿勘探项目,该项目矿产资源勘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18 年 1 月 26 日-2020 年 1 月 26 日,探查面积:4.33 平方公里。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期末余额
                                                                金额          金额
农田水利项目维护        21,000,000.00 15,299,937.15 3,737,496.95                          32,562,440.20
经营租入催芽基地                         7,543,483.71         942,935.46                    6,600,548.25
其他                     6,737,292.58        464,653.80       446,176.31 4,800,000.00       1,955,770.07
         合计           27,737,292.58 23,308,074.66 5,126,608.72 4,800,000.00 41,118,758.52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主要为粮食管护设施项目土地租赁费等;其他减少为二级明细重分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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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685,296,226.43                   2,521,531,019.87
 可抵扣亏损                                1,258,368,681.14                  1,873,770,738.06
              合计                         3,943,664,907.57                  4,395,301,757.93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7 年                                              779,297,799.13
   2018 年                   296,960,429.02             296,975,654.74
   2019 年                   285,279,300.15             285,279,941.99
   2020 年                   209,583,023.12             209,589,326.07
   2021 年                   302,628,016.13             302,628,016.13
   2022 年                   163,917,912.72
       合计                 1,258,368,681.14           1,873,770,738.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哈尔滨合作开发项目                                    10,770,892.68              16,029,458.83
四方山林场东部大鳞片石墨矿探矿支出                     6,800,000.00                6,800,000.00
其他                                                     4,399,922.50             2,327,681.49
                     合计                               21,970,815.18            25,157,140.32
其他说明:
    (1)哈尔滨合作开发项目系鑫都房地产公司与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绿
荫芳邻项目,由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处于清盘阶段,但尚未竣工验收
完毕。本年收回 526 万投资款。
    (2)其他项为应交增值税超过一年以上仍未抵扣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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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家庭农场款                           4,556,173.69                        4,545,020.40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29,044,037.87                          66,411,121.41
 应付商品采购款                           38,508,893.56                           9,931,853.48
 应付劳务款                              150,454,254.15                     168,005,379.75
           合计                          222,563,359.27                     248,893,375.04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9,817,421.77   丽水雅居项目尚未结算
 哈尔滨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第九分公司                    3,002,507.85   丽水雅居项目尚未结算
 黑龙江农垦华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77,276.00   丽水雅居项目尚未结算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卫星制米厂              2,257,128.41   暂未结算
 安徽马钢智能立体停车设备北京分公司                    1,481,000.00   丽水雅居项目尚未结算
 榆树市宝鸿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1,379,855.60   暂未结算
 无锡沪东麦斯特工程有限公司                            1,215,801.00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康翔经贸有限公司                              1,195,500.00   丽水雅居项目尚未结算
 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1,120,000.00   暂未结算
 西安秦普工贸有限公司                                  1,089,500.00   暂未结算
 鹤岗市胜驰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798,000.00    暂未结算
 黑龙江冠拓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545,363.05    暂未结算
                                         126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七台河市长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419,250.00    暂未结算
                      合计                             156,698,603.6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下年承包费                                   551,691,612.33                   879,351,292.76
 家农生产资料款                                13,823,513.36                       7,596,672.81
 产品销售货款                                  37,290,367.79                       28,591,768.38
 出租资产租金                                   1,430,000.36                        1,262,190.46
 劳务款                                        20,507,139.73
              合计                            624,742,633.57                    916,801,924.4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                           6,247,777.25      三方债务未结清
 牡丹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5,706,262.68     三方债务未结清
 长春市松亚经贸有限公司                          4,402,319.89     诉讼期间
 李印宗                                          3,660,000.00     预收房款
 王阳                                            1,440,028.00     诉讼期间
 井海燕                                            500,000.00     预收房款
 王晓会                                            400,000.00     预收房款
              合计                             22,356,387.82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77,549,724.94 510,459,086.57 469,278,807.34 318,730,004.1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032.00 302,767,595.78 302,769,627.78
三、辞退福利                    9,336,309.77 86,102,923.38 71,545,978.47            23,893,254.68
                                           127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286,888,066.71 899,329,605.73 843,594,413.59 342,623,258.85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25,694,684.37       328,400,612.95 286,768,681.00 267,326,616.32
二、职工福利费                                   22,741,941.88     22,741,941.88
三、社会保险费                    71,170.43     114,369,339.19 114,440,509.62
其中:医疗保险费                  70,401.50     103,324,519.59 103,394,921.09
      工伤保险费                     532.15       6,615,221.06      6,615,753.21
      生育保险费                     236.78       4,429,598.54      4,429,835.32
四、住房公积金                 1,404,706.50      28,313,974.98     28,361,707.62    1,356,973.86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8,636,487.85      14,614,036.02     13,204,109.88   50,046,413.99
六、短期带薪缺勤               1,742,675.79       1,193,195.00      2,935,870.79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                                            825,986.55       825,986.55
             合计            277,549,724.94     510,459,086.57 469,278,807.34 318,730,004.17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3.52     295,419,023.41     295,419,046.93
 2、失业保险费                   2,008.48       7,348,572.37       7,350,580.85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2,032.00     302,767,595.78     302,769,627.7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按员
工基本工资的规定标准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
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2,030,420.93                   12,216,759.37
营业税                                               53,830.48                       519,406.36
企业所得税                                        5,595,410.37                     5,595,410.37
个人所得税                                          906,070.21                     1,134,742.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971,301.06                     1,079,330.46
                                            128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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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1,798,867.44              1,866,934.54
房产税                                        4,894,442.20              6,940,102.10
土地使用税                                   13,272,304.04             17,852,363.19
车船使用税                                             480.00                  480.00
资源税                                                                        3,315.00
土地增值税                                    2,074,411.38              2,357,223.39
印花税                                          279,056.81                240,573.51
水利建设基金                                        19,223.39               993,665.06
垃圾处理费                                             461.50                   210.00
河道管理费                                                                    1,235.00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30,000.00
              合计                           41,926,279.81             50,801,750.60
39、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70,309.90               70,309.90
             合计                                   70,309.90               70,309.90
4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职员款项                             23,139,367.34              26,967,045.24
 应付保证金                               11,739,845.05              11,863,195.43
 应付工程款                               142,115,541.81            180,026,763.21
 应付运输费                                 8,183,159.76             10,659,414.99
 应付家庭农场款                            85,844,938.84            114,569,779.82
 应付往来款                               179,767,683.70            132,727,809.24
 其他                                      11,957,488.35             14,447,802.97
              合计                        462,748,024.85            491,261,810.90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29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196,733.07   暂未结算
 青冈县玉丰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26,710,697.00   诉讼期间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7,343,800.00   诉讼期间
 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                                 6,907,682.91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5,451,000.00   暂未结算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46,125.89   暂未结算
 哈尔滨丰吉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3,383,900.00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振寰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904,226.98   暂未结算
 绥化农垦旷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730,625.28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584,399.63   暂未结算
 哈尔滨市大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509,829.20   暂未结算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85,463.57   暂未结算
 郭伟新                                             2,255,000.00   暂未结算
 方正县电力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68,288.64   暂未结算
                    合计                           98,877,772.1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4,451,729.61                        4,451,729.61
             合计                           4,451,729.61                      4,451,729.61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130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补偿贸易引进设备价款(日本丸红补偿贸易借款)               137,271.31         137,271.31
                       合计                                137,271.31         137,271.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                                   69,939,531.76               23,624,987.83
三、其他长期福利
                合计                           69,939,531.76               23,624,987.83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1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鑫都房地产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房
违约金            447,770.64       447,770.64 地产权事宜,根据购房合同,按房价千分之一支
                                              付违约金。
    合计          447,770.64       447,770.64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2,004,045.34                       343,161.36    1,660,883.98 财政资金
    合计          2,004,045.34                        343,161.36   1,660,883.98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营业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补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与收益相关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 1,575,000.00                   262,500.00               1,312,500.00 资产相关
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 411,043.34                                62,659.36    348,383.98 资产相关
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  18,002.00                                18,002.00                收益相关
         合计       2,004,045.34                262,500.00 80,661.36 1,660,883.9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为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32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377,834,854.36                                2,377,834,854.36
其他资本公积                     42,386,352.93                                   42,386,352.93
            合计              2,420,221,207.29                                2,420,221,207.29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2,372,161.35          903,600.00        211,842.98       3,063,918.37
      合计              2,372,161.35          903,600.00        211,842.98       3,063,918.3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企(2012)16 号文,计提安全生产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3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976,116,902.84       56,306,857.63                         1,032,423,760.47
任意盈余公积         314,663,221.71       28,153,428.81                           342,816,650.52
     合计           1,290,780,124.55      84,460,286.44                         1,375,240,410.9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 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50,464,580.21           246,687,800.2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50,464,580.21           246,687,800.2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9,985,334.87           735,106,956.1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6,306,857.63            70,629,215.9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8,153,428.81            35,314,607.99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604,411,169.06           524,415,598.82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                                                                                970,753.46
期末未分配利润                                          441,578,459.58           350,464,580.21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703,150,812.23     136,832,365.42      2,793,233,046.80      346,599,742.85
 其他业务           289,263,749.96     286,302,507.41        301,545,527.48      296,291,033.39
     合计         2,992,414,562.19     423,134,872.83      3,094,778,574.28      642,890,776.24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20,121.95                    1,241,897.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321,903.07                           352,140.43
教育费附加                                         271,402.09                           288,288.19
房产税                                           4,626,045.46                          5,467,186.34
土地使用税                                       5,312,388.27                          9,809,987.08
车船使用税                                             45,729.60                         35,861.59
                                           134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印花税                                        431,629.56                    550,444.65
土地增值税                                    842,572.07                    655,928.28
其他                                          413,962.09                    152,246.38
             合计                          12,285,754.16                  18,553,980.11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                                       1,322,284.46                  2,186,071.46
职工薪酬                                     13,066,799.82                17,187,386.26
物料消耗                                      2,693,182.28                 2,903,879.42
折旧费                                        2,716,571.91                 3,620,703.84
装卸费                                        1,722,154.52                 4,847,863.42
销售服务费                                         60,000.00
仓储保管费                                    1,227,110.79                 1,547,923.96
修理费                                            318,772.02                877,470.25
业务招待费                                        163,453.00                199,265.00
办公费                                            276,431.01                428,002.71
低值易耗品摊销                                                               83,850.00
差旅费                                             68,950.10                151,102.50
交通费                                            266,580.00                317,435.65
租赁费                                            177,447.81                146,326.23
检验费                                             40,775.09                 87,611.00
财产保险费                                         24,477.31                  66,430.23
其他                                              210,806.88                  48,218.96
              合计                           24,355,797.00                34,699,540.89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926,067,405.14            818,060,453.19
折旧费                                         211,106,212.75            223,564,329.71
物料消耗                                           79,040,424.11          74,769,155.62
保险费                                             49,827,255.28          53,738,642.65
道路维修费                                         94,708,865.65         110,232,134.08
水资源及水土防治费                                 54,314,740.83          63,203,668.52
机械作业费                                         69,994,437.13          82,116,816.78
修理费                                             25,261,822.99          48,364,317.15
                                      135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规划及绿化费                             28,922,418.28            29,074,014.42
业务招待费                               10,935,019.94            11,663,059.90
劳务费                                   23,140,224.08            32,649,927.21
中介及服务费                             14,298,603.10             9,365,730.10
办公费                                   13,080,208.58            17,234,987.11
税金                                                               6,030,063.47
差旅费                                      9,369,552.64           9,169,178.82
无形资产摊销                                4,298,072.88           6,312,680.47
诉讼费                                      1,900,236.66           5,386,241.39
宣传展览费                                  3,524,967.91           2,720,153.30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                         10,405,801.24             6,162,285.17
安全生产费                                8,252,265.83             8,230,632.61
研究费用                                 17,858,149.06            15,895,539.58
存货盘亏或毁损                               42,864.45            -4,685,882.72
交通费                                   22,942,048.16            24,205,470.1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126,608.72           6,238,485.76
认证验证及注册费                            1,154,501.70           1,520,356.44
防雹及降雨费                                2,637,440.52           2,122,681.87
粮油直补配套                                6,071,634.72           6,071,634.72
租赁及仓储费                                9,558,005.96           8,864,629.30
会议费                                      1,757,436.31           1,720,907.43
公有车辆使用费                              3,159,590.01           2,502,261.40
董事会费                                      385,660.12             168,252.94
上市信息披露费                               443,396.22              301,886.79
检验检疫费                                   161,395.19              195,327.14
其他                                         694,701.76            5,670,769.31
                   合计              1,710,441,967.92          1,688,840,791.75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减:利息收入                          -33,114,477.18             -20,284,752.93
金融机构手续费                            278,934.19                 295,445.11
其他                                       3,169,718.63            1,620,544.70
                   合计                  -29,665,824.36          -18,368,763.12
66、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2,924,746.26                     -12,020,751.77
                             136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存货跌价损失                              5,100,306.70                       6,604,998.42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84,490,239.76                       4,569,237.21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488,264.08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92,515,292.72                        -358,252.06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3,775,669.36      -9,546,964.2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0,112,206.81         131,390.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1,210,000.00       1,210,000.00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38,539,179.10
其他                                                       33,366,687.02      15,491,628.24
                         合计                              49,452,403.57       7,286,054.10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主要为公司本年开展国债逆回购理财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
69、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益的金额
接受捐赠                            253,275.00                                    253,275.00
政府补助                            262,500.00           11,596,874.36            262,5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1,823.30                  949.73              1,823.30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14,087,144.64            9,621,632.18          14,087,144.64
罚款收入                            791,783.97              544,231.48            791,783.97
保险理赔                          1,649,610.76            1,703,405.49           1,649,610.76
                                         137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农机补贴利息                     252,606.53               246,643.14             252,606.53
违约金                            43,600.77                84,737.31              43,600.77
其他收入                       1,401,581.90             3,762,183.99           1,401,581.90
            合计              18,743,926.87            27,560,657.68          18,743,926.8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建设成本补贴                                          2,199,000.00   与资产相关
减免土地使用税                                          913,331.95   与收益相关
尿素深度水解补贴                                      1,398,133.71   与资产相关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                                        4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减免房产税                                              516,622.72   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                                  5,691,600.00   与收益相关
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                                      165,685.98   与资产相关/收益相关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               262,500.00               262,5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62,500.00           11,596,874.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是子公司纸业公司以前年度计入到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该公司已经停产
多年。
70、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                         2,990,000.00                                 2,990,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25,485,209.56            8,547,641.96       25,485,209.56
 罚款支出                           609,044.90            1,453,533.28          609,044.90
 赔偿金                             942,195.30              336,580.18          942,195.30
 违约金                           1,509,073.20              406,662.40        1,509,073.20
 防汛抢险支出                     2,244,216.66           21,405,075.57        2,244,216.66
 农机购置补贴                    44,808,708.65           25,476,805.00       44,808,708.65
 农业技术推广补贴                                           152,541.65
 其他支出                         1,582,620.78              310,862.76        1,582,620.78
               合计              80,171,069.05           58,089,702.80       80,171,069.05
71、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38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当期所得税费用                                       144,000.94                 627,525.67
               合计                                  144,000.94                 627,525.67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762,642,939.2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90,660,734.8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6,842.6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65,538,705.7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9,356,987.7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6,249,667.16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81,921,493.85
所得税费用                                                                      144,000.9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四方山石墨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优惠详细见本附注六、2“税收优惠”。
72、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3、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保证金                                       74,346,197.51                52,656,640.63
利息收入                                         10,685,791.40                8,270,219.99
政府补助                                             7,948,444.01             3,038,500.00
往来款                                          121,506,318.56              119,035,505.76
租赁收入                                         17,239,891.59               12,363,053.26
其他                                              3,040,283.32                3,130,350.81
               合计                             234,766,926.39              198,494,270.45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差旅费                                               8,947,593.94            9,161,515.66
办公费                                                17,606,630.63          17,481,564.80
业务招待费                                            10,597,538.28          11,304,352.50
                                         139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物料消耗                                                82,485,895.53          67,827,262.90
修理费                                                  20,818,890.01          37,433,044.48
保险费                                                  51,822,944.66          54,134,354.46
水资源及水土防治费等农田基础设施                        51,558,571.18          47,837,659.88
运输费                                                   1,330,005.06           2,539,562.18
广告宣传费                                               3,576,491.91           2,557,391.98
规划及绿化费                                            29,042,478.49          27,458,443.07
道路维修费                                              90,603,924.61          95,784,247.45
装卸仓储租赁费                                           16,001,857.3          17,076,366.01
往来款                                                 134,296,429.60         174,245,437.99
退还保证金                                              93,872,132.79          49,734,463.30
机械作业费                                              69,100,941.96          76,522,548.86
劳务费                                                  22,414,534.83          32,783,217.56
交通费                                                  22,707,494.96          23,203,806.24
研究费用                                                17,799,233.82          12,328,214.80
防汛抢险支出                                             2,244,216.90          18,541,629.02
农机补贴                                                44,808,708.65          25,476,805.00
其他                                                    49,699,671.08          44,701,413.41
                  合计                                 841,336,186.19         848,133,301.55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     23,625.00
不再合并的原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642,254.68
其他                                                       70,000,000.00 3,000,000.00
                            合计                                  74,665,879.68 3,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其他为公司本部及子公司麦芽公司本年发生的一年期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日)。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140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762,498,938.28     713,581,643.35
加:资产减值准备                                           92,515,292.72        -358,252.0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34,036,708.56     286,863,959.54
    无形资产摊销                                            4,298,072.88        6,516,844.6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126,608.72        8,922,409.4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158,389.10       -8,931,659.57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5,483,386.26        8,546,692.2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2,428,165.7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9,452,403.57       -7,286,054.1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7,633,792.79     236,297,067.6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78,813.92      95,763,168.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74,588,990.80     268,337,822.31
   其他                                                       130,604.05       -1,545,737.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3,116,641.09    1,606,707,904.9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484,042,293.67     786,561,807.7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86,561,807.75     213,156,299.8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2,519,514.08     573,405,507.87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84,042,293.67             786,561,807.75
 其中:库存现金                                         11,523.77                12,317.72
                                          141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84,030,769.90            786,549,490.0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4,042,293.67            786,561,807.7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850,000,392.79 元,其中公司本年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
                              务,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购入理财产品 350,000,000.00 元、兴业银
货币资金       850,000,392.79 行购入理财产品 150,000,000.00 元、中国光大银行购入理财产品
                              280,000,000.00 元;纸业公司因涉诉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冻结资金
                              392.79 元;公司本部及麦芽公司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
                              70,000,000.00 元。
                              鑫亚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发生诉讼事项,法院查封鑫
                              亚公司亚麻纱 6,921,983.02 元、亚麻布 32,327,873.79 元;公司诉鑫
存货           666,594,764.81
                              都房地产公司偿还借款案件中,法院查封天顺新城(三期)和丽水雅
                              居的在建房屋、商品房及车位,价值 627,344,908.00 元。
                              鑫亚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07-3 号建筑面积 1708.69 平方
                              米房产(账面原值 17,496,089.36 元,账面价值 12,845,390.59 元),
固定资产        12,845,390.59 在鑫亚公司起诉榆树市宝鸿粮食经销有限公司一案中,为申请法院查
                              封被告相当于 3000 万元的财产而提供担保,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长民四初字第 3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予以查封。
     合计     1,529,440,548.19                               /
77、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8、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79、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42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额
 税金减免                          3,069,480.16      其他收益               3,069,480.16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                    262,500.00      营业外收入               262,500.00
 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补贴         11,962,445.29      其他收益              11,962,445.29
 农产品质量追溯                       80,661.36      其他收益                  80,661.36
            合计                  15,375,086.81                            15,375,086.81
其他说明: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是子公司纸业公司以前年度计入到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该公司已经停产
多年。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0、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年非经常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合计              158,389.10         8,931,659.57           158,389.1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158,389.10         -6,067,013.50         158,389.10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14,998,673.07
                合计                 158,389.10         8,931,659.57          158,389.10
(2)其他收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年非经常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15,112,586.81                            15,112,586.81
 其中: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补贴   11,962,445.29                            11,962,445.29
       农产品质量追溯                 80,661.36                                80,661.36
      税收减免                     3,069,480.16                             3,069,480.16
              合计                15,112,586.81                            15,112,586.81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14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处置价款与处                              按照公允              与原子公司
                           股权                                               丧失控                                   丧失控制权
                                                                 置投资对应的           丧失控制权 丧失控制权 价值重新            股权投资相
                                                                              制权之                                   之日剩余股
                  股权处置 处置 股权处置 丧失控制权 丧失控制权时 合并财务报表           之日剩余股 之日剩余股 计量剩余            关的其他综
   子公司名称                                                                 日剩余                                   权公允价值
                    价款   比例   方式     的时点   点的确定依据 层面享有该子 股权的 权的账面价 权的公允价 股权产生 的确定方法 合收益转入
                           (%)                                 公司净资产份               值         值     的利得或            投资损益的
                                                                              比例(%)                                及主要假设
                                                                       额的差额                                  损失                  金额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                   被动稀
                 52,496.00 51.00          2017.01.01 股权投资协议       4,011.22    49.00 46,583.42 50,437.34 3,853.92
河化肥有限公司                       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其他投资方对全资子公司浩化公司投资导致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100%变为 49%,丧失控制权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由全资子公司变成参股公
司。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44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同一控制下企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密山市             密山         纸制品制造          97.86
                                                                                                业合并
                                                             投资管理、投资咨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询、风险投资等
                                                                                100.00          投资设立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农副食品加工        58.44          投资设立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
                             鹤岗市             鹤岗         采矿业             100.00          资产合并
产业有限公司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房地产开发          60.00          投资设立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建筑业              60.00          投资设立
                                                                                                收购(非同一控
秦皇岛市强生商贸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       商贸               100.00
                                                                                                制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亚德经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商贸               100.00          投资设立
黑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投资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绥化市       绥化         商贸                51.00          投资设立
                                                                                                同一控制下企
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       农副食品加工       100.00
                                                                                                业合并
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       房地产开发         100.00          投资设立
珠海锦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市             珠海         房地产开发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         投资管理           100.00          资产合并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向少数
                                        少数股东持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名称                                            股东宣告分
                                          股比例       东的损益                      余额
                                                                      派的股利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2.14%              7,380.50                     -4,548,752.39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41.56%       -14,458,109.79                   -170,837,198.61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00%          -902,302.71                      5,837,930.54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0.00%             -402,736.55                    16,517,497.87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9.00%           -1,730,628.04                    10,893,499.21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5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
                       146.52       998.84    1,145.36      22,123.29       277.93     22,401.22      200.87    1,043.44    1,244.31      22,230.47        304.18     22,534.65
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
                     14,794.88 58,434.41 73,229.29 114,308.17                27.28    114,335.45 16,640.91 61,085.18 77,726.09 115,290.36                   63.03 115,353.39
限公司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
                     92,216.83    1,097.23 93,314.06        91,805.46        49.12     91,854.58 95,378.34      1,642.26 97,020.60        95,290.77         44.77     95,335.54
开发有限公司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
                      3,472.90      902.69    4,375.59          246.21                   246.21     3,264.82      974.78    4,239.60             9.54                      9.54
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
                        74.38     7,371.12    7,445.50       5,222.34                   5,222.34       74.26    7,637.13    7,711.39       5,135.04                    5,135.04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现金流量                                       总额             现金流量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93.3         34.49          34.49                 0.22          100.23         -206.19     -206.19              46.51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1,973.12      -3,478.85         -3,478.85           137.34         3,547.90       -3,118.71       -3,118.71          1,397.91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754.18        -225.58           -225.58          3,193.46        1,423.75       -1,152.65       -1,152.65           -169.29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68           -100.68            53.91                              -99.91          -99.91        186.08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53.19           -353.19              0.12                            -716.24       -716.24            -0.30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146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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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        鹤岗市       鹤岗市     煤炭贸易                                         40.00          按权益法核算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尚志市       尚志市     粮食、化肥、大米加工                             40.00          按权益法核算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其他金融业务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双城市       双城市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51.22          按权益法核算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企业管理咨询等                                   30.00          按权益法核算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粮食收购,热力生产和供应,谷物种植等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肥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电力、热力的生产和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伊春市       伊春市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供应;燃气生产和供应;水的生产和供应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47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北大 黑龙江北大                                             黑龙江北大 黑龙江北大      黑龙江北
                       北大荒龙麦                       黑龙江北大 黑龙江北大 佳沃北大荒 北大荒龙麦                                       黑龙江北大 佳沃北大荒
                                  荒投资担保 荒汉枫农业                                             荒投资担保 荒汉枫农业      大荒全利
                       农业股份有                       荒全利选煤 荒浩良河化 农业控股有 农业股份有                                       荒浩良河化 农业控股有
                                  股份有限公 发展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 发展有限公      选煤有限
                         限公司                         有限公司 肥有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肥有限公司   限公司
                                      司         司                                                     司         司            公司
流动资产               30,567.97   5,172.12   6,524.28   1,047.84    1,151.51 19,672.37       8,194.87   4,769.10   8,774.62   1,075.53      464.23 18,921.85
非流动资产             18,962.04   8,295.34     283.08     263.78 40,860.24     1,199.46 19,363.88       8,813.89     894.81     281.62 42,572.20     1,149.91
资产合计               49,530.01 13,467.46    6,807.36   1,311.62 42,011.75 20,871.83 27,558.75 13,582.99           9,669.43   1,357.15 43,036.43 20,071.76
流动负债               26,447.16     799.59   6,627.30      24.36    7,243.16   1,198.63      1,958.34   1,144.87   6,812.61       9.39      464.23     808.43
非流动负债                                      288.89                                                                366.67
负债合计               26,447.16     799.59   6,916.19      24.36    7,243.16   1,198.63      1,958.34   1,144.87   7,179.28       9.39      464.23     808.43
少数股东权益                                                                         397.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3,082.85 12,667.87     -108.83   1,287.26 34,768.58 19,276.14 25,600.41 12,438.12           2,490.16   1,347.75 42,572.20 19,263.33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
                       18,386.27   6,741.76                514.90 46,613.57     5,782.84 12,544.20       6,094.68     996.06     539.10 20,860.38     5,779.00
产份额
调整事项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18,386.27   6,741.76                514.90 46,613.57     5,782.84 12,544.20       6,094.68     996.06     539.10 20,860.38     5,779.00
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
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47,003.57     374.64                           478.20    8,419.88      1,665.94    357.10    8,510.47                          7,776.05
财务费用                  -71.21       3.45   1,636.88       -0.78     51.26     -246.38          4.96     -45.83     707.19      -7.92                 -20.70
所得税费用                           110.25     580.23                                                    148.69     -473.61
                                                                         148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净利润                 -1,126.72   229.75   -2,598.99   -60.50   -7,803.62        12.81   -9.24   522.44 -1,988.47   -73.92   -728.21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126.72   229.75   -2,598.99   -60.50   -7,803.62        12.81   -9.24   522.44 -1,988.47   -73.92   -728.21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
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能提供 2017 年度决算报表,无法披露相关财务信息。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49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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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呼伦贝尔市海拉       呼伦贝尔市海拉
海拉尔天顺新城                                            房地产开发         55.00
                   尔区木兰街西侧       尔区
其他说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鑫都房地产公司 2011 年 9 月 19 日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协议书,约定合作开发海
拉尔天顺新城项目,由鑫都房地产公司投资 55%,天顺房地产公司投资 45%,双方共同成立开发
项目部,按投资比例分配项目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承担风险。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0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农业牧渔业、采掘、生
黑龙江北大荒农
                   哈尔滨市   产加工业、交通运输、 1,021,491             64.14            64.14
垦集团总公司                  建筑、房地产开发等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经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
准于 1994 年 4 月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体改委
以计规划〔1998〕322 号文批准的国家 120 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核
心企业。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农业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黑龙江省友谊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51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黑龙江省普阳农场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谷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化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物资供应站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德美农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农研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粮油经销总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泸州北大荒金土地商贸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33,930.00       16,590.00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164,492,771.52 141,408,060.47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1,943,630.00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通信服务             2,205,144.35   3,033,459.53
                                           152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服务             372,831.80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通信服务              249,346.66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保险服务           50,685,490.01 53,744,251.70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航化服务            6,895,447.64    4,020,121.12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服务        9,634,403.65
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             工程施工服务        2,616,694.99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供水、供暖等劳务      161,623.35     429,067.93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       供水、供暖等劳务     474,917.38      472,800.68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供水、供暖等服务     314,927.00      283,990.00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供水、供暖等劳务     1,063,230.4    1,308,800.00
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                       供水、供暖等服务    1,925,600.00    1,994,250.00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供水、供暖等劳务      803,837.86      170,061.94
黑龙江省友谊农场                         供水、供暖等劳务    1,651,191.09    1,631,600.19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供水、供暖等劳务    3,399,500.00    3,394,650.00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                         供水、供暖等劳务      633,200.00      633,20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谷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4,056,213.48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46,983,977.11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8,162,469.03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德美农资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3,915,221.24
泸州北大荒金土地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10,216,152.67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劳务服务          8,831,771.94    9,050,506.14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飞机航化服务        207,547.17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5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3,756,133.60       3,783,145.41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
                               房屋建筑物                    498,533.14
易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2,090,220.26         2,001,128.40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
                               机器设备                      614,973.46
易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运输工具                                              9,805.83
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             运输工具                      310,679.61            310,679.61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及其他                    32,312.33            39,159.79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
                             办公设备及其他                    75,682.14
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房屋建筑物                     116,700.00           116,700.00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房屋建筑物                   5,207,400.00         5,207,400.00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房屋建筑物                      66,666.68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房屋建筑物                    635,636.18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房屋建筑物                    550,000.00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房屋建筑物                   1,329,500.00         1,350,000.00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机器设备                      572,600.00            572,600.00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机器设备                      307,299.28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机器设备                      460,500.00            440,00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购买资产                                                6,859,097.00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          购买资产                       35,825,360.00          17,006,984.00
                                          154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                  购买资产                       75,174,310.00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购买资产                                                      5,087,800.00
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                  购买资产                                                      6,154,346.00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27,300,800.00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75.08                      294.27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
应收账款                                        7,722,748.00     7,722,748.00     7,722,748.00     7,722,748.00
             资料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黑龙江省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11,980,177.90 11,980,177.90 11,980,177.90 11,980,177.90
应收账款                 合计                  19,702,925.90 19,702,925.90 19,702,925.90 19,702,925.90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1,636,450.27     1,636,450.27     1,636,450.27     1,636,450.27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241,433.00                        241,433.00
             司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               7,187,463.03       143,749.26
其他应收款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683,160.66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153,074.00                       1,653,074.00
其他应收款   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130,863.90                        130,863.90
其他应收款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4,411,072.49 160,911,072.49 334,411,072.49 160,911,072.49
其他应收款               合计               344,443,517.35 162,691,272.02 338,072,893.66 162,547,522.76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2,758,562.54          2,758,562.54
应付账款      中化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199,160.00            199,160.0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34,997.50           34,997.5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农研有限公司                                869,751.60         869,751.6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5,579,655.00         13,267,656.00
                                                   155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应付账款   黑龙江省普阳农场                                21,086.89       21,086.89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2,698.68
应付账款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物资供应站            94,849.39       94,849.39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         116,970.0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27,300,800.00
应付账款                       合计                     36,975,832.92   17,248,762.60
预收款项   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79,892.17      179,892.17
预收款项   黑龙江北大荒粮油经销总公司                     112,496.05      112,496.05
预收款项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8,771.70
预收款项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685,451.55
预收款项                       合计                       977,839.77      351,159.92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                            6,907,682.91    6,907,682.91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0,199.5     1,225,430.85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412,295.00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7,190,911.75    4,668,2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4,335.33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46,07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75,316.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                   130,834.75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6,379,640.00   10,451,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340,000.83      340,000.83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牡丹江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30.00        1,33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85,463.57
其他应付款                   合计                       24,991,784.64   24,505,939.59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6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479,973,575.43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479,973,575.43
    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7 元(含税)。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责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157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 7 个经营分
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
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 7 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农业分部、尿素分部、纸张分部、麦芽分部、经贸
分部、房地产分部、投资管理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主要产品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
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
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管 分部间
   项目        农业        尿素      纸张        麦芽        经贸      房地产                      合计
                                                                                   理     抵销
营业收入     290,711.25   2,627.65     93.3     1,973.12        31.78 3,754.18                   299,191.28
营业成本      33,835.35   2,873.66    17.30     2,477.93        27.30 3,032.78                    42,264.32
利润总额      99,425.41 -22,344.03    34.49    -3,478.85     -779.19   -311.93     3.21           72,549.11
所得税费用                                                               14.33                       14.33
净利润        99,425.41 -22,344.03    34.49    -3,478.85     -779.19   -326.26     3.21           72,534.78
资产总额     293,014.60   8,826.02 1,145.36    73,229.29 42,872.51 94,457.38 5,874.12            519,419.28
负债总额     293,014.60   8,519.63 22,401.22 114,335.45 132,849.12 88,868.52       0.80          659,989.34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58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72,201,823.16     60.87 72,201,823.16    100.00              72,201,823.16 60.28 72,201,823.16       100.00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388,216.00      0.33     194,108.00    50.00 194,108.00     2,597,810.45    2.17   238,299.89       9.17 2,359,510.56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46,018,926.50     38.80 46,018,926.50    100.00              44,976,711.77 37.55 44,976,711.77       100.00
的应收账款
    合计       118,608,965.66 100.00 118,414,857.66      —       194,108.00 119,776,345.38 100.00 117,416,834.82     —      2,359,510.56
                                                                  159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计提比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例(%)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16,439,366.60      16,439,366.6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11,980,177.90      11,980,177.9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11,850,141.97      11,850,141.9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   10,181,491.35      10,181,491.35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852,897.34      8,852,897.3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
                                 7,722,748.00      7,722,748.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产资料有限公司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       5,175,000.00      5,175,00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合计               72,201,823.16      72,201,823.16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小计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388,216.00             194,108.00                  50.00
            合计                     388,216.00             194,108.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1“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155,810.1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59,037.32 元。本
年收回以前年度转销坏账准备金额 1,25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农户(家庭农场承包费)                     159,037.32      货币/转账
                                         160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合计                              159,037.32                /
其他说明:
    原按个别认定法认定计提坏账的上述款项均以货币或转账方式收回。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59,304,075.16 元,占应
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50.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
59,304,075.16 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1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例(%)                                       (%)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 3,218,310,495.25    94.01   1,392,326,795.28    43.26 1,825,983,699.97 3,255,963,516.06    94.21 1,187,077,586.86    36.46 2,068,885,929.20
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
                 205,003,017.04     5.99    205,003,017.04 100.00                        199,976,343.58    5.79   199,976,343.58 100.00
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合计        3,423,313,512.29 100.00   1,597,329,812.32     —     1,825,983,699.97 3,455,939,859.64 100.00 1,387,053,930.44     —     2,068,885,929.20
                                                                           162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小计                          8,243,463.90           164,869.28                  2.00
1至2年                                  158,807.85             7,940.39                  5.00
2至3年                                   130,020.00             19,503.00                   15.00
3 年以上                               1,759,151.48            879,575.75                   50.00
                   合计               10,291,443.23        1,071,888.4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1“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年末余额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与交易对象组合:
       公司内关联方             3,204,211,384.36       1,391,254,906.86           43.42
       集团总公司                     153,074.00
       母公司之外关联方               924,593.66
       小计:                   3,205,289,052.02       1,391,254,906.86                —
特殊款项组合:                      2,730,000.00
          合计                  3,208,019,052.02       1,391,254,906.8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1“应收款项”。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10,499,416.5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13,014.31 元。
本年收回以前年度转销坏账准备金额 89,479.63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个人(农户等)                                263,013.87        货币/转账
其他                                              50,000.44     货币
                合计                             313,014.31
                                         163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原按个别认定法认定计提坏账的上述款项均以货币或转账方式收回。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25,663,031.55                  16,633,951.68
预借采购款                                       1,005,981.45                      1,015,981.45
应收家庭农场款                                 161,594,319.76                    162,135,670.61
承包结算款                                        9,151,121.63                    10,086,716.51
存出保证金                                        2,815,509.00                     2,190,020.00
资产转售款                                        3,455,853.31                     3,508,122.87
应收职员款                                          313,173.66                       332,304.19
公司内部往来                                 3,204,211,384.36                   3,246,472,645.97
其他                                            15,103,137.57                     13,564,446.36
              合计                           3,423,313,512.29                   3,455,939,859.64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款项的                              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性质                              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往来款    201,510,894.56 3 年以上        5.89      189,067,782.38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往来款 1,117,457,855.40 2 年以上        32.64      382,161,855.40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往来款 1,225,776,197.48 1 年以上        35.81      820,025,269.08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往来款    649,374,136.92 1 年以上       18.97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往来款      10,000,000.00 1-3 年         0.29
              合计               —     3,204,119,084.36    —         93.60 1,391,254,906.86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4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857,427,165.41   436,427,165.41      421,000,000.00 1,283,149,188.12     436,427,165.41    846,722,022.7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484,009,212.64                       484,009,212.64      76,298,416.73                      76,298,416.73
               合计              1,341,436,378.05    436,427,165.41      905,009,212.64 1,359,447,604.85     436,427,165.41    923,020,439.44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000,000.00                                   61,000,000.00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4,500,000.00                                   24,500,000.00                        24,500,000.00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89,201,103.91                                  189,201,103.91                       189,201,103.91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222,726,061.50                                  222,726,061.50                       222,726,061.50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425,722,022.71                425,722,022.71
                   合计                  1,283,149,188.12               425,722,022.71 857,427,165.41                          436,427,165.41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65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
               投资                  期初                                             宣告发                           期末         准备
                                                                          其他综 其他        计提
               单位                  余额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             放现金                           余额         期末
                                                                          合收益 权益        减值       其他
                                                 投资 投资   投资损益                 股利或                                        余额
                                                                            调整 变动        准备
                                                                                        利润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      5,391,012.12                -241,988.92                                            5,149,023.20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960,623.68               -9,960,623.68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60,946,780.93               1,125,797.86                                           62,072,578.79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49,046,618.87                           465,834,229.52 416,787,610.65
小计                             76,298,416.73             -58,123,433.61                           465,834,229.52 484,009,212.64
               合计              76,298,416.73             -58,123,433.61                           465,834,229.52 484,009,212.64
其他说明:
    公司因其他投资方对全资子公司浩化公司投资而导致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100%变为 49%,丧失控制权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由全资子公司变成参股
公司。
                                                                166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651,067,322.90     90,234,130.06   2,763,876,328.80   317,486,295.42
其他业务               282,823,350.36     277,347,753.12    280,183,484.76    270,669,751.60
      合计            2,933,890,673.26    367,581,883.18   3,044,059,813.56   588,156,047.02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8,123,433.61     -5,689,609.4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0,112,206.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210,000.00      1,210,000.00
其他                                                         33,366,687.02     15,491,628.24
                          合计                               16,565,460.22     11,012,018.77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为国债逆回购取得的投资收益。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8,389.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15,375,086.81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045,507.1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689,642.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子公司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38,539,179.10
 所得税影响额                                                                       -10,649.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83,846.73
                                 合计                                          -5,065,976.1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67 / 168
                                   2017 年年度报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27           0.439        0.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3.35           0.442            0.442
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备查文件目录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刘长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 年 3 月 30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68 / 168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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