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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以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定:

1、自2021年9月1日至本次会议召开时止,本激励计划中共有14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拟对该14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

(1)拟对5名因达到法定年龄退休的人员持有的剩余解除限售期间内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8,335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拟对2名公司与之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3)拟对5名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4)拟对2名因病去世人员持有的剩余解除限售期间内的全部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6,668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上述拟回购注销的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22,003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鉴于公司已于本次会议审议前完成2020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2021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约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就5名辞职人员,回购价格由21.18元/股调整为19.33元/股;就5名退休人员、2名公司与之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以及2名因病去世人员,回购价格均调整为19.33元/股,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约定加算回购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64,354,793股变更为1,364,232,79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由1,364,354,793元减少为1,364,232,790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的同意票数为5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公司执行董事黄克兴先生、姜宗祥先生、王瑞永先生、侯秋燕先生是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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