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591号
(第一页,共二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啤酒”)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3月2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02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青岛啤酒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青岛啤酒2022年度涉及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青岛啤酒编制了上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青岛啤酒管理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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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591号
(第二页,共二页)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作出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青岛啤酒编制的2022年度涉及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青岛啤酒披露2022年度涉及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3年3月22日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宋 爽 李丽丽 |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涉及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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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啤酒财务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度,青岛啤酒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方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一、青岛啤酒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提供的存、贷款业务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与 上市公司的关系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手续费收入 |
青岛啤酒财务公司 吸收存款之本金 | 山东烟台啤酒 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19,950 | 1,057,559,072 | (979,119,748) | 78,859,274 | 14,345 |
青岛啤酒财务公司 吸收存款之利息费用 | 山东烟台啤酒 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580 | 79,630 | (56,335) | 23,875 | 不适用 |
本汇总表已于2023年3月22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黄克兴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侯秋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卓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