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产能需要,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雪莉 刘坚 吴武清
2020年 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