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方科: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务部于2018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选择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关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于符合解释第14号“双特征”和“双控制”但未纳入全国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特许经营项目协议,按照解释第14号进行会计处理和追溯调整。

公司根据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公司在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解释第14号的会计处理规定,按照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提供一项或多项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提供PPP 项目资产建造服务、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及维护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执行关于《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公司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 [2021] 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了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财务指标的调整

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执行当期的前期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021年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解释准则第14号-收入》,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公司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追溯调整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报告期,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重述前)2020年12月31日(重述后)调整数
预付款项143,170,694.45142,649,864.60-520,829.85
存货1,345,914,551.951,361,827,834.7715,913,282.82
流动资产合计4,250,905,905.124,266,298,358.0915,392,452.97
固定资产2,477,322,440.882,047,675,332.07-429,647,108.81
在建工程861,787,602.46780,553,313.78-81,234,288.68
使用权资产-510,548,390.87510,548,390.87
无形资产104,329,692.16169,650,698.0265,321,005.86
递延所得税资产83,402,762.2897,754,856.2314,352,093.95
非流动资产合计4,735,504,693.634,814,844,786.8279,340,093.19
资产总计8,986,410,598.759,081,143,144.9194,732,546.16
应付账款2,216,854,183.922,216,200,342.56-653,841.36
其他应付款967,826,052.33969,698,076.391,872,024.0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11,569,026.951,131,324,163.6919,755,136.74
流动负债合计7,348,281,985.357,369,255,304.7920,973,319.44
租赁负债184,622,504.58184,622,504.58
长期应付款107,417,824.449,032,065.6498,385,758.80
递延所得税负债33,381,210.1443,914,281.0410,533,070.90
非流动负债合计891,766,550.06988,536,366.7496,769,816.68
负债合计8,240,048,535.418,357,791,671.53117,743,136.12
未分配利润-1,696,894,897.80-1,719,905,487.76-23,010,589.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32,096,033.00709,085,443.04-23,010,589.96
股东权益合计746,362,063.34723,351,473.38-23,010,589.9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8,986,410,598.759,081,143,144.9194,732,546.1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重述前后无变化。

合并利润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度 (重述前)2020年度 (重述后)重述金额
营业成本4,936,974,112.074,936,803,286.23-170,825.84
销售费用312,993,394.56311,363,366.03-1,630,028.53 -
项目2020年度 (重述前)2020年度 (重述后)重述金额
管理费用319,039,094.98307,391,170.43-11,647,924.55 -
研发费用306,803,546.42306,686,568.59-116,977.83 -
财务费用229,157,780.62244,072,749.9414,914,969.32 -
所得税费用61,875,267.5461,597,849.49-277,418.05 -

母公司利润表重述前后无变化。

合并现金流量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度 (重述前)2020年度 (重述后)重述金额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3,048,105.77299,036,745.45-24,011,360.3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73,726,601.28997,737,961.6024,011,360.32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重述前后无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了更准确的反应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