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10、900906 公司简称:ST毅达、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文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272,542,553.83 | 1,250,493,926.88 | 1.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2,797,133.07 | 44,376,346.48 | 18.98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49,841.64 | -66.75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770,326,829.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67,806.18 | -20,774,062.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 -469,622.71 | -6,746,089.04 |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60%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5 | -0.019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5 | -0.019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0,428.75 | 3,154,302.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7,226.21 | 5,795,667.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所得税影响额 | -15,243.31 | -412,541.38 | |
合计 | -182,040.77 | 8,537,428.89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62,446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60,000,000 | 24.27 | 260,000,000 | 无 | 其他 |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2,070,605 | 9.53 | 48,503,145 | 质押 | 102,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倪赣 | 18,500,000 | 1.73 | 18,5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南上海 商业房地产 有限公司 | 10,296,000 | 0.96 | 无 | 未知 |
钱光海 | 8,613,800 | 0.8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俞仲庆 | 7,101,650 | 0.66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Bank of Singapore Limited | 6,150,000 | 0.57 | 无 | 境外法人 | |||||
林泽豪 | 6,097,490 | 0.57 | 6,097,49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黄菊妹 | 5,239,242 | 0.4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俞雷 | 5,106,114 | 0.4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3,567,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567,460 | ||||||
上海南上海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29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96,000 | ||||||
钱光海 | 8,613,8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8,613,800 | ||||||
俞仲庆 | 7,101,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1,650 | ||||||
Bank of Singapore Limited | 6,15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6,150,000 | ||||||
黄菊妹 | 5,239,242 | 人民币普通股 | 5,239,242 | ||||||
俞雷 | 5,106,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5,106,114 | ||||||
张文军 | 4,70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700,000 | ||||||
徐小岳XIUXIAOYUE | 4,078,4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078,400 | ||||||
黄海荣 | 3,736,21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6,21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兴融四号资管计划与其他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预付款项 | 66,388,210.43 | 6,740,581.00 | 884.90 | 主要系本期增加了原材料、设备采购等预付款所致 |
在建工程 | 13,153,443.57 | 7,092,383.76 | 85.46 | 主要系赤峰瑞阳增加技改支出所致 |
应付账款 | 86,147,280.21 | 124,620,972.59 | -30.87 | 主要系本期赤峰瑞阳支付了材料款、工程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43,177,460.75 | 21,460,926.65 | 101.19 | 主要系本期赤峰瑞阳增加了预收款项所致 |
应交税费 | 4,450,663.08 | 20,414,130.23 | -78.20 | 主要系上年末赤峰瑞阳有应缴企业所得税款本期缴纳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6,311,732.22 | 24,582,351.40 | 129.07 | 主要系本期赤峰瑞阳增加的应付款项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952,977.55 | 328,526,947.83 | -87.23 | 主要系中毅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788,523,873.67 | 489,194,780.00 | 61.19 | 主要系新增融资租赁贷款及长期应付款所致 |
预计负债 | 16,168,113.86 | 24,975,319.51 | -35.26 | 主要系中毅达未决诉讼事项变化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盛云投资处置资产的进展
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厦门中毅达100%股权、深圳中毅达100%股权、贵州中毅达100%股权、新疆中毅达100%股权、上河建筑51%股权,最终由贵州盛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云投资)摘牌。根据与盛云投资的约定,在盛云投资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公司有权派驻人员予以监督。根据盛云投资后续资产处置工作的初步安排,将于2020年7月31日前启动5家子公司资产处置事宜的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启动上河建筑2017年1-4月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计的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并尽快启动专项审计工作。
经公司了解,盛云投资已按照工作安排于2020年7月31日前启动上述工作,公司亦派相关人员对上述工作进行了监督。截至本报告期末,盛云投资已完成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正在有序推进后续工作;已完成上河建筑2017年1-4月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审计机构已进场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监督盛云投资的资产处置进展,并监督盛云投资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依法依规处置资产,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对盛云投资资产处置进展予以披露。
(2)重大资产购买涉及业绩承诺实现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开磷瑞阳)签署的《重大资产收购协议》,开磷瑞阳承诺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赤峰瑞阳)2020年度净利润为8,800万元。2020年1-9月,赤峰瑞阳实现未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68.08万元,截至三季度末承诺净利润完成比例为47.36%。赤峰瑞阳生产与运营情况较为稳定,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受国内外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1-9月的业绩实现情况较业绩承诺有所差异,可能存在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开拓利润增长点,努力做好四季度经营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马建国 |
日期 | 2020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