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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持抗击疫情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持抗击疫情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减免承租公司系统范围内自有经营性房产、使用权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6个月租金,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帮助其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

一、 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情况

根据公司制定的《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租金减免适用房屋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涉租企业用于出租的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

(二)减免对象

1.最终签约承租涉租企业房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为本方案适用的减免对象。

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版)(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2.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集团及其下属的子企业最终签约承租经营的,不列入本方案适用范围。

3.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方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

其中,转租方为本市国有企业的,应当与涉租企业以各自实收的租金为限共同承担减免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涉租企业应督促其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切实保障实际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终受益。

(三)减免要求

1.减免期限

涉租企业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

2.减免金额

免租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每月租金不一致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优惠租金等情形的,以实收年租金计算减免额,或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3.减免方式

涉租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6个月房屋租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免租金的安排,并同意授权总经理及总经理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免租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减免租金的安排发表了

同意独立意见。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减免租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金减免安排涉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该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租金减免安排对公司的影响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本次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减免租金安排,既是响应政府号召,帮助小微企业客户和个体工商户坚定信心,持续经营和发展,又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31日

备查文件:

董事会第十届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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