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世贵 李丛艳 徐丹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