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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华股份: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交易各方协商,认为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签订后,虽然交易各方均依约持续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但鉴于就本次重组相关的补充协议核心条款无法达成一致,交易各方均认为本次重组目的已难以实现,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已不再合适,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过各方的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交易各方协商,拟与隆鑫通用、超能集团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终止协议拟约定,终止协议签订之日,各方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约定事项的履行不存在任何现存的或潜在的争议,且各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了各阶段各自应履行的义务。此外,鉴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尚未生效,协议各方无需继续承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需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协议各方无需就终止事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应付账款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子公司应付账款核销的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应付账款进行核销。

本议案内容请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应付账款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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