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股本相应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总股本由514,619,192股增至669,004,9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4,619,192元增至人民币669,004,950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序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619,192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9,004,950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4,619,19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14,619,192股,其他种类股0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9,004,95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9,004,950股,其他种类股0股。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