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1-00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
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因购销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杰先生、罗小洁女士、夏晓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会上对相关审议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赵春光先生、颜延先生、赵平先生在会前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1)第2号],认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交易是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三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未超过预计金额,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情况进行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及额度内执行,交易公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32亿元,根据经审计的2020年度报告,实际发生8,667.13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10,100万元,实际发生1,912.78万元;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23,100万元,实际发生6,754.35万元。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采购、销售、接受及提供劳务金额均未超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详情见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0年预计发生额 | 2020年实际发生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 | 光明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 2,800 | 634.70 |
上海乐惠米业有限公司 | 1,500 | 0 | |
上海申河米业有限公司 | 2,500 | 601.26 | |
上海福新面粉有限公司 | 200 | 0 | |
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 | 450 | 116.96 | |
浙江汇诚通用印务有限公司 | 600 | 326.47 | |
上海易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50 | 0 | |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 | 2,000 | 233.39 | |
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小计 | 10,100 | 1,912.78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中心 | 12,000 | 4,347.53 |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 4,500 | 1,189.54 | |
上海好德便利有限公司 | 1,000 | 96.31 | |
上海良友金伴便利连锁有限公司 | 550 | 227.62 | |
上海富尔网络销售有限公司 | 2,300 | 422.14 |
上海西郊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西郊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00 | 60.40 | |
上海东艺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200 | 187.13 | |
上海贸基进出口有限公司 | 150 | 46.35 | |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 | 1,500 | 177.33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小计 | 23,100 | 6,754.35 | |
合计 | 33,200 | 8,667.13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预计发生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 | 光明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 5,500 |
上海乐惠米业有限公司 | 400 | |
上海申河米业有限公司 | 1,100 | |
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 | 200 | |
浙江汇诚通用印务有限公司 | 400 | |
上海申鲜物流有限公司 | 60 | |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 | 800 | |
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小计 | 8,46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中心 | 10,000 |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 2,500 | |
上海好德便利有限公司 | 350 | |
上海良友金伴便利连锁有限公司 | 350 | |
上海富尔网络销售有限公司 | 800 | |
上海光明随心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00 | |
上海捷强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200 | |
光明集团及其其它控股子公司 | 1,50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小计 | 16,000 | |
合计 | 24,460 |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是集现代农业、食品加工制造、食品分销为一体、具有完整食品产业链的综合食品产业集团,注册资本49.66亿元。目前聚焦“食品产业与供应链、城市保障服务与资产经营管理”两大核心主业,形成以乳业、肉业为两大引擎产业,糖业、海洋食品、品牌食品、花卉、城市厨房、城市保供为六大支柱产业,农业、资产管理为两大基础产业的“2+6+2”产业结构。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光明集团拥有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光明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光明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光明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形成,由于关联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由此所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彼此间签署的业务合同执行。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发展和客户利益需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因购销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挥集团内部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司酒业战略的实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