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2-054)。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
关联董事刘军先生、杨广玉先生、王与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关联董事王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12月30日(周五)下午14:00,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