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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碱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责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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