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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于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孝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4,914,370.63802,995.97-4,111,374.66
合同负债4,111,374.664,111,374.66
项目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21,653.9321,653.93
合同负债

注: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年初数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公司关于2020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6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资融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融资融券款、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1-6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82.25万元,截至2020年1-6月,各项减值准备余额19,420.85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资产名称2019年12月31日余额本期变动2020年6月30日余额
融资融券1,714.65-289.551,425.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548.912,311.6412,860.55
应收融资融券款3,442.01-201.783,240.23
应收款项1,233.03661.941,894.97
合计16,938.602,482.2519,420.85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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