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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关于拟注册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方案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开发建设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经营活动,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5、担保安排: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无担保;

6、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发行方式:采用一次备案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

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状况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8、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和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发行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项;

2、根据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实际需要,聘请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修订、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和签署重大合同或文件(包括出具企业征信授权书等)、确定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等,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另行开会讨论。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尚需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登记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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