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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后独立意见4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后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独立意见

陈乃蔚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时间将于2022年11月17日达到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光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张光杰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前述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张光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审查。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所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未发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准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向重庆维碚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独立意见

重庆维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维碚”)系公司参与投资的珠海安石宜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石宜灏”)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持有、运营、管理重庆北碚项目。安石宜灏的基金管理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安石”)。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同意将公司之前向重庆维碚提供的3,000万元财务资助及利息展期至2022年12月30日,借款年利率仍为8.5%,该事项详见公司临2022-031、2022-039号公告。为满足重庆北碚项目运营、管理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对上述3,000万元财务资助及利息展期至2023年12月31日,展期后的借款年利率不变,展期期间内未付利息不再计息。

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向重庆维碚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事项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旨在保障重庆维碚运营、管理重庆北碚项目所需的资金,有利于该项目持续稳定发展,借款利率对双方均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重庆维碚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公司及光大安石向并表的朝天门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

行债务结构调整并展期的独立意见

重庆光控兴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兴渝”)系公司并表企业上海雷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雷泰”)之下属企业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新业”)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持有、运营、管理重庆朝天门项目。上海雷泰的GP(即普通合伙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安石”)。

根据公司内部授权,经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之前批准,公司先后向光控兴渝提供了四笔合计42,6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均为8.5%),

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安石”)向光控兴渝提供了一笔4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8%)。为保障重庆朝天门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并优化该项目的债务结构,公司同意光控兴渝将其对公司及光大安石的83,600万元借款本金(以下统称“财务资助”)的债务转移给其母公司光控新业;同意对前述转移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将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统一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展期后的借款年利率不变。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及光大安石向朝天门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债务结构调整并展期的事项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债务结构调整并展期的事项旨在保障重庆朝天门项目运营管理及偿还债务所需的资金,并优化该项目的债务结构,有利于该项目持续稳定发展,借款利率对各方均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光大安石、光控新业及光控兴渝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后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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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后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乃蔚 张晓岚 连重权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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