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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要求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

一、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规定执行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

具体变更内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公司根据规定执行并对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及净资产无影响。

二、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对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适当分类并确定其会计计量方法,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无需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进行调整,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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