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九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15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申达股份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