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7月13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11,537,721.32元,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已分别于2020年3月7日、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20-007、2020-026公告详细披露。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上海针织九厂有限公司又收到政府补助38,65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单位 | 项目内容 | 补贴金额(元) | 与资产/ 收益相关 | 列报项目 | 提供补贴的具体单位 |
上海针织九厂有限公司 | 防疫物资生产改造项目 | 38,6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库存款 |
合计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政府补助均已到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上述补助的取得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