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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关于支持抗击新冠疫情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30

关于支持抗击新冠疫情减免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应对疫情,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减轻商户经营压力,支持商户与企业(市场)共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及《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通过减免承租公司系统范围内自有经营性房产、使用权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22 年 6 个月租金,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帮助其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

一、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关于支持抗击新冠疫情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房屋范围

公司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其中,使用权房是指依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由上海市相关国有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公有非居住房屋。

(二)减免对象

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

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三)减免方式及期限

涉及企业在上海市辖区范围内的国有房屋,依据上述政策,可对最终承租方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应支付足额租金的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实际按照企业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抗击新冠疫情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免租金的安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减免租金的安排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属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减免租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施优惠措施有利于缓解商户经营压力,提振经营信心,提高商户抗风险能力, 促进市场商户共同可持续发展。为妥善做好此事项,公司成立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专班,截止目前,经初步核定,符合免租条件、资料齐全的承租户有187户,合计拟减免2022年4月至9月六个月租金约为4,337万元。最终全年减免租金情况,将依据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具体实施方案以实际执行为准。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3400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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