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董事8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董事8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对议案的审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2-042。本议案需提请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2-043。
三、《关于东方国际集团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胡宏春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2-044。本议案需提请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10点整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4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