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建设省级重大传播平台的战略部署,公司控股子公司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播大脑公司”)后续将作为浙江省省级传媒技术平台的主体,拟引入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集合四大文化集团资源,推进浙江省媒体技术一体化发展。本次传播大脑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各方加深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并助力公司融媒科技板块的发展。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