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8月19日以送达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班子成员选聘细则>的议案》(《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班子成员选聘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