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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9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6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华1949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志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和《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和《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长期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审议通过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审议通过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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