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6日,在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8号楼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1人,独立董事LI YIFAN(李轶梵)先生因本职工作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有效票数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分别采用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自评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上述议案表决时,鉴于汤文侃董事兼任总经理,毛巧丽董事兼任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人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6票(占有效票数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采用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金桥壹中心(T17B-06)商办项目为了申请银行借款而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有效票数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挂牌转让38-02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有效票数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