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八届4次董事会议审议的《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上海均联爱建航空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阅相关材料并核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审议过程公开透明。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乔依德) (季立刚) (郭康玺)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