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独立董事 | 李伟 | 因公出差 | 王全喜 |
董事 | 李琦 | 因公出差 | 张太金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9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乐山电力 | 600644 | *ST乐电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迅 | 龚慧 |
电话 | 08332445800 | 08332445800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
电子信箱 | 600644@vip.163.com | 600644@vip.163.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538,508,225.27 | 3,350,584,568.25 | 5.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72,024,304.64 | 1,356,707,046.52 | 8.50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73,282,057.30 | 17,312,338.27 | 323.29 |
金流量净额 | |||
营业收入 | 1,064,086,636.57 | 1,076,778,120.85 | -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205,474.87 | 57,987,972.29 | 95.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540,034.42 | 64,292,034.13 | -1.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9 | 4.45 | 增加3.5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03 | 0.1077 | 95.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03 | 0.1077 | 95.22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9,30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24 | 103,608,320 | 0 | 质押 | 22,860,700 |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76 | 79,470,198 | 0 | 无 | |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76 | 79,470,198 | 0 | 无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国有法人 | 14.52 | 78,149,858 | 0 | 无 | |
解剑峰 | 境内自然人 | 0.69 | 3,730,000 | 0 | 未知 | |
徐开东 | 境内自然人 | 0.61 | 3,300,000 | 0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0.47 | 2,516,800 | 0 | 未知 | |
王乐明 | 境内自然人 | 0.45 | 2,414,619 | 0 | 未知 | |
梁晓环 | 境内自然人 | 0.42 | 2,281,200 | 0 | 未知 | |
上海晓光测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未知 | 0.30 | 1,614,200 | 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中,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和国有股股东、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之间,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对内狠抓降本增效,对外加大增供扩销力度,准确抓住地方经济发展新机遇,以“转型发展深化年”为主线,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深化转型发展,奋力推进“三优两型”优秀上市公司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1.84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2.18亿千瓦时下降15.96%,完成售电量14.10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15.38亿千瓦时下降6.82%;完成售气量 8886.13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8338.74万立方米增长6.56%;完成售水量1856.82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1519.03万立方米增长22.25%;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408.66万元,比去年同期107,677.81万元下降
1.18%,营业利润12,794.09万元,比去年同期7,575.42万元增长68.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20.55万元,比去年同期5798.80万元增长95.22%;电力综合线损率7.37%,同比上升0.16个百分点;天然气输差0.86%,同比下降1.44个百分点;自来水产销差13.65% ,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乐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19〕195号),自2019年4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目录销售电价、趸售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2.23分。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乐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19〕231号),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内各电压等级的降价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
6.36分、6.23分和6.09分;降低趸售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6.09分;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调整后的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1.96875厘;公司电网供区内并网水电机组上网电价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率降低后上网电价保持不变;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归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分两部制和单一制,归并后,“大工业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的两部制电价,基本电费计算方式不变,“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的单一制电价。
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4.16%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在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参股公司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4.16%股权。6月14日,公司收到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交易凭证》(乐产交(网拍)凭字[2019]38号)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乐产交(网拍)确字[2019]38号),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永丰纸业4.16%股权在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成功,公司已收到股权拍卖价
款225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永丰纸业股权。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签订<重整意向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就公司作为战略投资人参与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关联公司破产重整签订意向性投资协议。协议签署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了尽职调查、可行性分析等相关工作。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参与重整事项尚不具备《重整意向投资协议》约定的重整投资先决条件。公司从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处获悉,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峨电系公司破产重整招募投资人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关联公司重整投资人。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按照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将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按照成本计量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从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调整为以账龄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法。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具体影响如下:
一、“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对于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按照成本计量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2019年半年报表项目的影响: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报表项目 | 金额(元) | 报表项目 | 金额(元)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2,431,650.2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431,650.23 |
二、对金融资产减值,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并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1.对于应收款项和应收租赁款(含重大融资成分和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1)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借款;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其他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债务人信用特征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应收租赁款。
2)基于债务人信用特征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除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应收账款分为与政府相关的款项组合和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分为与政府相关的款项组合和账龄组合。
应收款帐和应收租赁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变化具体如下:
类别 | 原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 |||||||
计提方法 | 计提比例 | 计提方法 | 账龄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 | 按单项个别计提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余额百分比法 | 7%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与政府相关的款项组合 | |||||||||
组合二:账龄组合 | 非建安 | 1年以内 | 3.00% | ||||||
1-2年 | 7.00% | ||||||||
2-3年 | 50.00% | ||||||||
3-5年 | 70.00% | ||||||||
5年以上 | 90.00% | ||||||||
建安 | 1年以内 | 3.00% | |||||||
1-2年 | 7.00% | ||||||||
2-3年 | 30.00% | ||||||||
3-5年 | 70.00% | ||||||||
5年以上 | 90.00% | ||||||||
其他应收款 | 按单项个别计提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余额百分比法 | 2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与政府相关的款项组合 | |||||||||
组合二:账龄组合 | 1年以内 | 10.00% | |||||||
1-2年 | 40.00% | ||||||||
2-3年 | 60.00% | ||||||||
3-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90.00% |
2.对适用金融工具减值的其他资产,本公司在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的基础上,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3.对于应收款项和应收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2019年半年报表项目期初数的影响:
(1)对合并报表项目期初的影响金额
资产负债项目 | 调整前金额(元) | 调整后金额(元) | 影响金额(元) |
应收账款 | 55,760,574.43 | 56,916,215.95 | 1,155,641.52 |
其他应收款 | 96,185,997.54 | 97,159,273.27 | 973,275.73 |
所有者权益项目 | - | ||
未分配利润 | -668,110,470.83 | -666,097,919.62 | 2,012,551.21 |
少数股东权益 | 210,165,761.67 | 210,282,127.71 | 116,366.04 |
(2)对报表(母公司)项目期初的影响金额
资产负债项目 | 调整前金额(元) | 调整后金额(元) | 影响金额 |
应收账款 | 17,934,346.56 | 17,492,172.37 | -442,174.19 |
其他应收款 | 342,310,116.10 | 342,198,531.10 | -111,585.00 |
所有者权益项目 | - | ||
未分配利润 | -1,071,490,461.36 | -1,072,044,220.55 | -553,759.19 |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本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调整了资产负债表期初数。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林双庆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