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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7月29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7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2名,董事张太金、张亚军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委托出席会议董事2名,副董事长李琦委托董事张太金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李伟委托独立董事王全喜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双庆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及对报表列报格式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效扩容及技改拆除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自2016年10月起,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100%、以下简称“大岷公司”)、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100%、以下简称“花溪公司”)对所属电站进行了增效扩容改造,同时花溪公司对部分变电站进行了技术改造。增效扩容和技术改造后,大岷公司、花溪公司拟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公开、公正,收益最大化的原则对增效扩容及技改拆除的废旧资产进行处置。

拟处置的废旧资产主要包括设备、配件及主要材料等,账面原值53,427,605.53元,累计折旧37,959,557.96元,账面净值15,468,047.57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199,165.07元,净额3,268,882.50元。处置方式为,对无利用价值的资产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置;对尚有利用价值的资产按相关程序审批后,采取拍卖、公开竞买、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处置。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以上处置方式和相关交易规则对大岷公司、花溪公司增效扩容及技改拆除资产进行处置。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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