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乐山电力股票代码:600644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导致的,前述划转已获得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五、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8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 指 | 本《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全部乐山电力人民币普通股79,470,198股国有股份(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14.76%)无偿划转至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环集团 | 指 |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乐山电力、上市公司 | 指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中环资产 | 指 | 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划转协议 | 指 | 中环资产与中环集团签订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天津市国资委 | 指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津智资本 | 指 | 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渤海国资 | 指 |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左斌 |
经营期限 | 1998年4月15日至2048年4月14日 |
注册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
注册资本 | 213,706万元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120000103069027P |
经营范围 | 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经营管理除外);电子信息及仪表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维修等;系统工程服务;对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投资;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等。(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股东 | 津智资本持有51%股权,渤海国资持有49%股权 |
通讯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
通讯方式 | 022-23686627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留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乐山电力任职 |
左斌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天津 | 否 | 否 |
沈浩平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天津 | 否 | 否 |
卢力平 | 男 | 董事 | 中国 | 天津 | 否 | 否 |
秦克景 | 男 | 董事 | 中国 | 天津 | 否 | 否 |
刘景泰 | 男 | 董事 | 中国 | 天津 | 否 | 否 |
李琦 | 女 | 董事 | 中国 | 天津 | 否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中环集团持股比例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中环股份 | 002129 | 27.93%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普林 | 002134 | 25.35%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 七一二 | 603712 | 52.53%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环集团正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中环集团混改实施方案,乐山电力股权未纳入混改范围,为推动中环集团混改的顺利实施,结合中环集团实际情况,实施本次无偿划转。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方式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全部乐山电力股份无偿划转至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乐山电力A股79,470,198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14.7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乐山电力股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8月14日,中环资产与中环集团签署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份无偿划转
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9,470,198股A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76%)无偿划转给乙方。
2. 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基准日”),以标的股份在2019年8月31日在经审计的甲方账面所体现的价值为划转依据。
3. 标的股份的交割日为本次无偿划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自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起,标的企业的股东权利义务即转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甲方不再享有前述企业的任何股东权利,不再承担标的企业的任何股东义务、责任。
(二)过渡期的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无偿划转基准日(含当日)至本协议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标的股份所产生的相关损益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
2.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三、本次无偿划转履行的法律程序
本次无偿划转已于2020年8月14日取得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四、 本次权益变动及权利受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新增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并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本次无偿划转的文件;
4、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无偿划转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左斌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 |||
股票简称 | 乐山电力 | 股票代码 | 60064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79,470,198股 变动比例:14.76%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2014年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左斌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