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有偿收回下属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由政府回购的41,336.27平方米土地为协和华东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土地,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为配合湖州南太湖新区整体发展战略,经土地评估并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充分协商,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此,我们认为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
陈 敏 裴端卿
侯欣一二○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