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城投控股: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科技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科技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出资7,000万元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

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认缴出资比例35%。

? 公司合营企业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拟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

? 本次参与设立基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与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已经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也不存在和其他关联人发生此类交易。

? 风险提示:基金尚处于筹备和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

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尚需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资本市场波动、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基金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基金的运作情况,加强投后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基石投资人,出资7,000万元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科技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泰兴诚鼎硬科技基金”或“基金”),认缴出资比例35%。公司合营企业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拟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科技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2名董事陈晓波先生、张辰先生在表决时予以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本次参与设立基金事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与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已经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也不存在和其他关联人发生此类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将作为本次拟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公司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春先生任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鼎创富”)参与设立基金事项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3243416296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玉屏南路113弄18-20号1幢115室主要经营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130号1201室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时间:2014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陈智海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股东结构:公司及上海恒智谨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持股50%。

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09373,登记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泰兴诚鼎硬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二)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需要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投资行业领域:聚焦以人工智能、半导体等新一

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智慧城市产业链,以及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绿色产业链。

(四)存续期:基金经营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

(五)合伙企业规模及出资信息:基金总规模为2亿元,分两期实缴,首期实缴出资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50%的金额。

拟出资合伙人名录如下:

名称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
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1普通合伙人
上海晋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1普通合伙人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00035有限合伙人
泰兴市双创引导基金(有限合伙)6,00030有限合伙人
泰兴市兴盛资产投资有限公司4,00020有限合伙人
嘉兴集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0013有限合伙人
合计20,000100-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泰兴诚鼎硬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二)合伙目的: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被投资企业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存续期: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经营期限为7年。如经营期限届满,仍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经全体有表决权合伙人一致同意决议可以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四)缴付出资:出资分两期进行实缴,合伙人应在收到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发的首期《缴付出资通知书》上载明的

缴款截止日前缴付首期实缴出资,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的首期实缴出资相当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50%的金额。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诚鼎创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暨管理人。

(六)投资范围及方式:聚焦智慧城市及绿色产业链。以参与未上市企业增资、老股转让、可转债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多种方式进行投资,投资标的兼顾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各发展阶段企业。

(七)决策程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4名委员组成,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上海晋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1名、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1名,泰兴市兴盛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八)管理模式: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流程控制,包括项目发现、初步背景调查、项目立项、全面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投资后管理等环节,大体可分为项目筛选评估、项目尽职调查、完成投资程序及投资管理/退出四个阶段。

(九)管理费用:投资期按认缴出资的1.8%每年收取管理费;退出期按退出期每年期初投资项目对应的未退出投资成本的1.8%每年收取管理费;延长期内不支付管理费。

(十)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在基金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及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的收益后,超过8%/年(单利)可分配收益的20%(“超额收益”)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

80%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十一)争议解决:根据协议约定,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诉讼解决。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金投资方向符合长三角科技创新建设的重要战略导向,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提升公司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投资方向。本次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认缴出资额,基金后续的实缴出资进度将与实际投资标的的进度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基金尚处于筹备和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尚需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资本市场波动、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基金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基金的运作情况,加强投后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科技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2名董事陈晓波先生、张辰先生在表决时予以回避。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科技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投资方向,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严杰先生、薛涛先生、张驰先生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参与设立泰兴诚鼎硬科技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投资方向,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原则,经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所述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