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文女士主持,会议出席监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