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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安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8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一月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目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2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4

议案一、 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 ...... 4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处理债券和解事宜的议案 ...... 5

议案三、 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补充议案 ...... 6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附件 ...... 7

附件一、 债务和解协议 ...... 7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规定:

一、董事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大会秘书处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五、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两名律师负责现场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最终表决结果将在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即时宣布。

七、本次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股东参加本次会议而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费用自理。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3日9:15-15:00(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虹桥国际会议中心A栋2楼9号厅

三、主持人

董事长吴博文先生

四、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审议议案;

3、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4、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5、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6、主持人宣布休会,待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复会;

7、网络投票结束,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复会;

8、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议案一、 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债务和解协议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26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债务和解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向“16中安消”债券持有人发出了债务和解方案,具体债务和解协议内容详见附件。

二、债务和解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债券持有人发来的债务和解协议合计金额345,708,000元,全部为签署方案贰的协议。目前持有人与公司签署债务和解协议事项仍在办理中,后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和解方案系为最大程度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公司从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结合目前公司实际履约能力,以及不同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成本和预期回报差异提出的具备合法性的可实施性方案。本次债务和解方案的成功实施将缓解公司目前面临的债务问题,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13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处理债券和解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券和解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16中安消”债券涉及金额较大,为了加快推进公司债务和解协议的签署,有效解决公司债务问题,现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与“16中安消”债券和解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和解协议的签署、办理后续债券付息、兑付事宜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兑付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三、 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补充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债务和解协议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26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债务和解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向“16中安消”债券持有人发出了债务和解方案。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已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进行了审议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对上述债务和解协议进行审议(公告编号:2019-107)。

二、债务和解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债券持有人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新增金额210,798,000元,其中签署方案壹的金额为164,000元,签署方案贰的金额为210,634,000元。本次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发出的债券和解方案签约截止时间已到期,后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和解方案系为最大程度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公司从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结合目前公司实际履约能力,以及不同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成本和预期回报差异提出的具备合法性的可实施性方案。本次债务和解方案的成功实施将缓解公司目前面临的债务问题,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附件

附件一、 债务和解协议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和解协议

债务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安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13497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D栋9楼法定代表人:吴博文

债权人:

(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或“债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鉴于:

1、中安科于2016年11月11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36821,以下简称“16中安消”或“该次债券”),根据该次债券的《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原募集说明书”),该次债券到期日为2019年11月11日,受托管理人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6中安消”债券发生违约情形并处于违约状态,截至2019年11月11日的债券到期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到期债券。

3、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本协议项下债权人持有“16中安消”债券本金¥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债券本金=债券面值100*债券持有数量),债权人“16中安消”持仓清单(包括银行账户及账号信息)详见附件。

鉴此,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债务和解达成一致并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债权金额的确认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债权人合法持有___________份“16中安消”债券份额(债券数量),合计债券本金¥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 债务和解方案

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债务和解事宜达成一致,并确定从以下债务和解方案中选择___________(填写:“方案壹”或者“方案贰”)达成和解:

方案壹

“16中安消”债券持有人需同意其本金(债券本金=债券面值100*债券持有数量)在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到期兑付日后展期三年,即:按发行时约定的到期日顺延3年至2022年11月10日。

展期期间的利率,将以债权人的“16中安消”债券本金(债券本金=债券面值100*债券持有数量)为计算依据,按4.45%/年的利率计算,计息规则不变,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为每年的11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同意本方案的债权人与公司签订本协议,并自动放弃本协议签署前的未付债券利息及罚息,展期期间终止计算罚息。到期后,由债务人按双方签署的协议自行偿还本息。

方案贰

“16中安消”债券持有人需同意其本金(债券本金=债券面值100*债券持有数量)在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到期兑付日后展期至2021年1月10日,并同意其本金在到期后按本金的6折兑付(兑付金额=债券本金*60%),即:按发行时约定的到期日顺延至2021年1月10日,并同意在到期后以其本金的6折兑付(兑付金额=债券本金*60%)。

展期期间的利率,将以债权人持有的“16中安消”债券本金(债券本金=债券面值100*债券持有数量)为计算依据,按4.45%/年的利率计算,计息规则不变,2020年11月10日,支付第一笔利息;2021年1月10日,支付到期日前的剩余利息及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同意本方案的债权人与公司签订本协议,并自动放弃本协议签署前的未付债券利息及罚息,展期期间终止计算罚息。到期后,由债务人按双方签署的协议自行偿还本息。

第三条 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债权人合法拥有签署本协议的权利,并有权且自愿按照本协议中所选择的和解方案要求债务人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

3.2 债权人已仔细阅读且充分理解本协议“第二条 债务和解方案”约定条款,并确认按照本协议“第二条 债务和解方案”的___________(填写:“方案壹”或者“方案贰”)与债务人达成和解。

3.3 债务人按照本债务和解协议之约定在展期期间内向债权人按时足额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债权人不再以其他理由要求债务人提前支付剩余的本金和利息。

3.4 除债务人书面同意外,债权人签署本协议后,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及相关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 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4.1 债权人按照本协议3.2条确定债务和解方案为___________(填写:“方案壹”或者“方案贰”)的,债务人按照该方案约定的方式,向债权人按时足额支付本金和利息。

4.2 债务人将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通过加快出售资产(含股权)等方式回收资金、加快经营性现金流回笼、获得银行授信等多种途径筹集偿债资金,在公司董事会的统一安

排下完成偿付工作。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债务人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化7.5%的利率标准计息。

5.2 债权人如违反3.4条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债权人需对转让行为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5.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4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与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效力、解释、修改、终止和争议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6.2 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三十(3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生效、效力和其他

7.1本协议满足以下条款后生效:

7.1.1经中安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7.1.2经债权人盖章(适用于非自然人债权人)或签字(适用于自然人债权人,自然人需同时加盖手印);

7.1.3经债务人有权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并通过后正式生效。

7.2 本协议项下要求的任何通知的发送可由有权接收通知的一方以书面形式予以放弃。在任何公司或单位内部未能或延迟向指定收信人递送任何通知、要求、请求、同意、批准、声明或其他通讯,并不影响相关通知、要求、请求、同意、批准、声明或其他通讯的效力。

7.3 本协议约定的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与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不一致的,以本

协议为准。第八条 其他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剩余贰份向有关单位报备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和解协议》之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之签章页)

债务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和解协议》之债权人之签章页)

债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6中安消”债权人持仓清单及收款账户信息

序号持有账户或产品名称证券账户号码持有金额(元)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行名称收款人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手机

债权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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