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