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石爱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石爱民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石爱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石爱民先生在公司任职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石爱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作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