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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副董事长龚晓青先生、董事张玉伟先生因为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他出席会议的董事宁旻先生、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独立董事伏军先生参与表决。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信托融资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以所持的物业开展信托融资,取得不超过 7.5 亿元的信托贷款。上述融资事项除由电子城有限提供物业抵押外,公司为电子城有限不足以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为实现信托融资的信用增级,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电控”)为上述差额补足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现根据《北京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为北京电控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北京电控就上述信托融资所涉及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而提供反担保,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47)。

二、审议通过《公司提议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于2020年8月3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临2020-048)。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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