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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4-02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

村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45
其中:A股股东人数444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人数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32,882,665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236,569,757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396,312,9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2.568703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47.382808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5.1858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局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吴世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马蔚华先生、监事陈明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局秘书李小溪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36,211,15899.97100100.000000358,5990.028999
H股395,883,70799.89170111,2000.002827418,0010.105472
普通股合计:1,632,094,86599.95175411,2000.000686776,6000.047560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36,211,15899.97100100.000000358,5990.028999
H股395,883,70799.89170111,2000.002827418,0010.105472
普通股合计:1,632,094,86599.95175411,2000.000686776,6000.047560

3、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36,211,15899.97100100.000000358,5990.028999
H股395,883,70799.89170111,2000.002827418,0010.105472
普通股合计:1,632,094,86599.95175411,2000.000686776,6000.047560

4、 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36,401,75799.98641400.000000168,0000.013586
H股396,103,70799.94721300.000000209,2010.052787
普通股合计:1,632,505,46499.97690000.000000377,2010.023100

5、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36,211,15899.97100100.000000358,5990.028999
H股395,883,70799.89170111,2000.002827418,0010.105472
普通股合计:1,632,094,86599.95175411,2000.000686776,6000.04756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00,925,47097.11748735,476,2872.868927168,0000.013586
H股346,850,02287.51923449,253,68512.427979209,2010.052787
普通股合计:1,547,775,49294.78791984,729,9725.188981377,2010.0231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03,854,91997.35438832,546,8382.632026168,0000.013586
H股354,922,94589.55624241,180,76210.390971209,2010.052787
普通股合计:1,558,777,86495.46171973,727,6004.515181377,2010.023100

8、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36,211,15899.97100100.000000358,5990.028999
H股395,883,70799.89170111,2000.002827418,0010.105472
普通股合计:1,632,094,86599.95175411,2000.000686776,6000.047560

9、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36,374,45799.98420627,3000.002208168,0000.013586
H股396,103,70799.94721300.000000209,2010.052787
普通股合计:1,632,478,16499.97522827,3000.001672377,2010.0231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的比例(%)
A股1,236,401,75799.98641400.000000168,0000.013586
H股396,103,70799.94721300.000000209,2010.052787
普通股合计:1,632,505,46499.97690000.000000377,2010.023100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36,401,75799.98641400.000000168,0000.013586
H股396,103,70799.94721300.000000209,2010.052787
普通股合计:1,632,505,46499.97690000.000000377,2010.023100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040,765,05684.165495195,636,70115.820919168,0000.013586
H股205,092,06351.750034191,011,64548.197179209,2000.052787
普通股合计:1,245,857,11976.298019386,648,34623.678881377,2000.023100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040,765,05684.165495195,636,70115.820919168,0000.013586
H股205,092,06351.750034191,011,64548.197179209,2000.052787
普通股合计:1,245,857,11976.298019386,648,34623.678881377,2000.023100

14、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235,837,12599.940753279,0000.022562453,6320.036685
H股395,792,76099.86875300.000000520,1480.131247
普通股合计:1,631,629,88599.923278279,0000.017086973,7800.059636

(二)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指在公司A股股东中除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A股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39,830,82099.97375000.000000168,0000.026250
6《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604,354,53394.43057035,476,2875.543180168,0000.026250
7《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607,283,98294.88829732,546,8385.085453168,0000.026250
14《关于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639,266,18899.885526279,0000.043594453,6320.07088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项、第10项、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布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禄生、林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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