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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2年7月修订)》之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公司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在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是合理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2、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局在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对关联交易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局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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