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变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再次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6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对经营班子成员进行调整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0-003)。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变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 年1月8日披露的《昂立教育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20-009)。
2020年1月14日,公司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1月21日前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临2020-010)。
截至目前,公司对问询函中的部分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论证、补充和完善,无法于2020年1月21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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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2日